[請益] 要離職 老闆說要告朋友竊盜

看板Soft_Job作者 (JAVA.net)時間12年前 (2012/08/09 15:32), 編輯推噓11(11030)
留言41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標題這樣寫 似乎有點聳動 事情是這樣 有個朋友昨天和公司提離職 也有提前一個月前已經說了 但似乎惡夢就此開始 因為有簽約的關係 原本合約中說明要賠錢 好也罷,畢竟責任制關係 已經加班到有躁鬱症 (至少常常半夜還收到他的訊息,上次還說要自殺) 終於已經到了說好離職的日子 剛剛傳來訊息說 昨天他家老闆逼他簽了一個切結書 要他繼續幫公司寫完劇本 否則要告他竊盜.... 當下我只有傻眼,竊盜? 什麼竊盜? 他說電腦裡的東西 那是公司資產 不知道為什麼 從頭到尾我只有傻眼 + 鬧劇 來形容這件事情 如果這樣也算了話 那寫程式的coder 離職不都背上竊盜罪名? 他公司在是做動畫 他是寫劇本 只是這樣情況成立嗎? 至少我從頭到尾我都覺得不成立 (除了簽約 毀約賠錢外) 有什麼方法幫我這個朋友 寫code 這麼久 還第一次聽到這種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4.250

08/09 15:43, , 1F
你朋友簽了嗎? 沒有的話就叫老闆去告吧. 老闆要負舉證責任
08/09 15:43, 1F

08/09 15:44, , 2F
如果簽了的話, 就花點錢去找律師看要怎麼辦...
08/09 15:44, 2F

08/09 15:44, , 3F
還有, 責任制不是這樣用的, 責任制是要另行約定, 並且工作
08/09 15:44, 3F

08/09 15:45, , 4F
時數也是 8 小時. 超過仍要給加班費
08/09 15:45, 4F

08/09 15:46, , 5F
科妓業拿很多錢和股票當然是多賣命一下
08/09 15:46, 5F

08/09 15:46, , 6F
一般人拿 22k 也在責任制.... -_-!
08/09 15:46, 6F
當然 我知道正確責任制不是這樣用 但不少資訊業也套用這個詞 也弄死不少人 他剛畢業那年 公司就簽下兩年約 這一年多 我看他似乎真的快掛了 切結書的部分似乎 還沒簽下去 但他想走卻走不了

08/09 15:53, , 7F
這老闆傻傻的..... 把人逼太緊會出事的..... 他都不怕被砍
08/09 15:53, 7F

08/09 15:53, , 8F
被燒的嗎?
08/09 15:53, 8F

08/09 16:03, , 9F
未完成的東西,他也沒帶走,哪來的竊盜orz
08/09 16:03, 9F

08/09 16:03, , 10F
電腦裡的東西都是公司資產 那電腦是誰的?
08/09 16:03, 10F
電腦是公司的

08/09 16:36, , 11F
太溫吞老實的人在台灣老闆眼裡簡直是肥羊
08/09 16:36, 11F

08/09 16:37, , 12F
你要多注意下你朋友情況 很可能真會走上絕路 要反抗
08/09 16:37, 12F

08/09 16:37, , 13F
或鬧大上蘋果的早就做了 顯然你朋友不是這類人
08/09 16:37, 13F
上周凌晨三點他丟LINE 還在公司切分鏡圖 說想自殺 我匆匆趕到他公司陪他 怕他真的出事

08/09 16:43, , 14F
小公司能不去就不去 去了東西學到趕快走(腦補完畢!!)
08/09 16:43, 14F

08/09 16:51, , 15F
騙他老闆說已經逼到你朋友嘗試自殺 公司想要出名嗎
08/09 16:51, 15F

08/09 17:17, , 16F
就都給公司然後走人啊 竊盜 竊盜什麼 ?
08/09 17:17, 16F

08/09 17:22, , 17F
反告老闆偷竊他一年多的時間跟健康算了="=
08/09 17:22, 17F

08/09 18:07, , 18F
一般來說, 這類的老闆不會在意你自不自殺吧 @@
08/09 18:07, 18F

08/09 18:21, , 19F
竊盜要證明他有拿東西私藏(贓物),證明呢?叫老闆生!
08/09 18:21, 19F

08/09 18:50, , 20F
做人太認真也不好
08/09 18:50, 20F

08/09 19:35, , 21F
不可能走不掉, 預告一個月就可以走了. 薪水也要拿
08/09 19:35, 21F

08/09 19:35, , 22F
至於直接走勞基法應該是沒有罰責, 但是就算是一日都要給薪
08/09 19:35, 22F

08/09 19:37, , 23F
我之前某一份工作老闆也是要告我竊盜, 講講而己
08/09 19:37, 23F

08/09 19:38, , 24F
其實最簡單的就是準時上下班, 下班就直接說我要走了...
08/09 19:38, 24F

08/09 19:39, , 25F
不好配合沒幾天大概就叫你結算薪水不要來了
08/09 19:39, 25F

08/09 19:39, , 26F
不要呆呆的耗到交接完就是了
08/09 19:39, 26F
如果和公司有簽約呢? 他當初有簽兩年...現在是提前想離開 他也做好毀約賠錢打算 哪知道昨天他老闆弄這一招 當然我知道 其時我朋友硬一點 強勢一點 其實他老闆根本拿他沒轍

08/09 20:18, , 27F
有打卡嗎? 拿上下班時間去勞工局搞他
08/09 20:18, 27F

08/09 20:49, , 28F
說說是哪家公司.. 讓大家知道哪家公司離職要被告竊盜..
08/09 20:49, 28F

08/09 20:58, , 29F
八卦板-你朋友的好朋友
08/09 20:58, 29F

08/09 22:27, , 30F
如果關係到一條命,我覺得花錢請一個法律人幫忙談才是正道
08/09 22:27, 30F

08/10 09:25, , 31F
縱使簽約 也不用怕阿 又不是簽了就有效
08/10 09:25, 31F

08/10 09:30, , 32F
我認為你朋友還是你還有另外一半的話還沒講
08/10 09:30, 32F

08/10 09:31, , 33F
要請大家出主意幫忙,重點是把該表達的情境全部講清楚
08/10 09:31, 33F

08/10 09:32, , 34F
而不是只先透露一點點,等大家逼問時才再多透露一點點
08/10 09:32, 34F

08/10 09:34, , 35F
連之前簽過哪些約都沒搞清楚,問大家的意見也是白問的
08/10 09:34, 35F
我所知道的 就是這樣 什麼叫做講一半? 我不是當事人 我只是把我所知道的事情轉述

08/10 10:12, , 36F
就擺爛不要做等裁員阿,幹麼還呆呆的一直做 = =
08/10 10:12, 36F
※ 編輯: EJB 來自: 1.162.1.140 (08/10 10:30)

08/10 11:18, , 37F
簽約也要看有沒有對價關係, 不過不一定在法院上會勝
08/10 11:18, 37F

08/10 11:19, , 38F
如果真的不爽就慢慢做, 做不好老闆還是要給薪水
08/10 11:19, 38F

08/10 11:19, , 39F
還有不合理條約也是可以向勞工局申訴的(扣薪等等..
08/10 11:19, 39F

08/10 14:18, , 40F
裝死+擺爛....老闆應該會先受不了吧...
08/10 14:18, 40F

08/10 21:27, , 41F
把硬碟先format後離職
08/10 21:27, 41F
文章代碼(AID): #1G8sURf0 (Soft_Job)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8sURf0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