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居留證到期 才要回荷蘭 該怎麼辦

看板StudyinNL作者 (4月15日,鼠鼠再見...)時間17年前 (2006/11/09 17: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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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garqueen (祥友)》之銘言: : 不好意思問大家一個問題 : 這篇文章的推文寫到MVV的效期可以延長28天 : 是真的嗎? : 也就是說到期之後的28天內還是可以出境跟入境? : ※ 引述《pyloric (我想打籃球)》之銘言: : : 我的居留證8月中到期 : : 可我訂的機票比較晚 改機票很貴 我又已經在台灣了 : : 沒辦法去辦return visa : : 請問有人知道我可以怎麼辦嗎? : : 可以辦一個觀光簽證嗎? : : 我不想改機票日期 : : 誰來指點我...... 根據我的理解,在我們到這邊來唸書, 一開始拿的那三個月的MVV(非觀光短期居留)應該就到期了吧, 既然它跟一般簽證一樣,到期以後應該自然就是到期了, 應該不太可能還延長吧。 所謂的28天應該是指這個吧 http://myurl.com.tw/5in3 就是說我們到這邊來以後,在MVV到期以前就已經申請了居留(VTV), 所以MVV到期就到期了(三個月吧?) 之後就是用VTV居留下來的, 這個28天是說在你居留到期以後, 可以多留28天再離境, 我覺得應該原意是要做一個方便離境的彈性, 不需要強制在到期當日離境, 所以這一個方便的彈性應該沒有衍伸解釋到28天內可以出境入境, 因為這畢竟不是合法的居留。 這是我個人的理解,如果要確定應該要打到IND去問問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3.98.23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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