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pleStory板的板主不問是非,淪為老玩긠…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じぇったい Jだけに)時間14年前 (2010/05/27 14:30), 編輯推噓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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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t100cc (楓谷爛板主當打手)》之銘言: : ※ 引述《lkkkim (じぇったい Jだけに)》之銘言: : : nt100cc,目前板上活著的文章仍有四篇 : : 1 4/15 nt100cc R: [發問] 寵物的問題XD : : 2 2 4/15 nt100cc R: [閒聊] 黃手的價格.... : : 3 4/16 nt100cc R: [發問] 炎盔 : : 4 4/21 nt100cc R: [發問] 有關移民 : : 每篇內容因為過於空洞皆有其爭議, : 我承認新手上路並不懂得如何使用推文,但是身為板主應該是對於規章在熟悉不過了 : 真正學會推文是板胞eric..(後面兩字保留)於5/13教我使用大寫X推文 : 有信件來往作為證據..如貴板主認為內容空洞是否應該於當下就提出警告 : 而並非第一次警告就是永久水桶.. 1.過於空洞有其爭議,不代表是違規,因此你的這四篇文章還活的好好的。 2.你的文章底下都有一堆板胞在告訴你"你可以用推文" 3.你沒有被永久水桶,而且我上一篇文有說: 最後這個公告有其爭議,因為此為新任板主shiou0909的第一篇水桶公告, 尚不熟悉板規運作,處罰過重,已於隔日我指導後重發公告。 : : 並於楓板上三個月內被記點過4次,已為累犯。 : 板主只在板上公告,卻無來信通知被記點,公告記點的標題也不明顯 : 當事人(包括我)很難發現自己已經違規被記點,唯一一次知道自己違規 : 就是5/12由shiou0909板主發信告知劣文退回,連同這次置底算起來也才通知了兩次 : 您記點記了四次卻只通知了兩次,是通知不完全還是有兩套標準呢? : 而且當板主不是做賊,要記點就大方點,來信告知一下不會怎樣,至少我有心理準備 : 政府現場開罰單都要百姓簽名表示收到通知,再不然寄照片也要掛號信簽收 : 不然光是掛個公告,久久上一次的板胞誰會看的到? 1.告知劣文退回是系統寄的,本板記點一向不通知。 2.公告標題不明顯,謝謝建議,板主群會討論改進。 =========================前兩次公告備份恕刪=================================== : : --------第三次---------------------------------------------------------------- : : 作者 nt100cc (會走路的煙囪)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Re: [發問] 板上再哪個伺服器人最多阿 : : 時間 Wed May 12 12:55:22 2010 : : ─────────────────────────────────────── : : 一定不是我伺服..大鯨魚+大火獨 : : ====第三次違規公告============================================================ : : 作者 shiou0909 (灰茶醬)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公告] 05/12 nt100cc更改為水桶一週 : : 時間 Wed May 12 22:52:50 2010 : : ─────────────────────────────────────── : : 文章代碼(AID):文章已刪 下面有屍體 : : 5/12 nt100cc Re: [發問] 板上再哪個伺服器人最多阿 : : 違規證據: : : =============================此線以下是證據=============================== : : 作者 nt100cc (會走路的煙囪)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Re: [發問] 板上再哪個伺服器人最多阿 : : 時間 Wed May 12 12:55:22 2010 : : ─────────────────────────────────────── : : 一定不是我伺服..大鯨魚+大火獨 : : ============================此線以上是證據================================= : : 經過與花花版主討論後 http://pic2.nipic.com/20090330/2333028_180937033_2.jpg
: : 花花說先前文章即使有爭議但還是在線的邊邊 : ^^^^^^^^^^^^^^^^^^^^^^^^^^^^^^^^^^^^^^^^^^^ : : 所以不歸類為累犯 : ^^^^^^^^^^^^^^^^^^^很清楚說明並非累犯..怎麼會一次手動置底就變成重大累犯?? 這是在跟你說你當初沒有累犯,但是至今你已經被記點四次了,不是累犯? 你沒有被永久水桶,而且我上一篇文有說: 最後這個公告有其爭議,因為此為新任板主shiou0909的第一篇水桶公告, 尚不熟悉板規運作,處罰過重,已於隔日我指導後重發公告。 這篇就是我請新任板主重發的公告。 : : 故處罰變更為: : : nt100cc : : 板規一-2,回文使用一行文,有推文功能不用 屬情節重大,記一大點,水桶一週 : : 期限到來信解水桶噢 : : 至於先前劣文部份我會到ID_problem板申請撤銷劣文。 : : 原判定永久水桶+劣文 過於嚴重了 是我的錯誤 : ^^^^^^^^^^^^^^^^^^^^^^^^^^^^^^^^^^^^^^^^^^^^ : : 在這裡向nt100cc道歉 造成這種爭議 對不起 : ^^^^^^^^^^^^^^^^^^^^^^^^^^^^^^^^^^^^^^^^^^錯誤的事情能夠修正,我接受您的善意 : : ------------------------------------------------------------------------------ 中間第三次原公告恕刪 : : --------第四次------------------------------------------------------------ : : 作者 nt100cc (太太買跟蘿蔔吧)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揪團] 火獨魚商人團2010/5/19.有興趣請進.沒興趣別來! : : 時間 Wed May 19 16:02:20 2010 : : ─────────────────────────────────────── : : 伺 服 器:火獨魚 : : 揪團種類:(商人團) : : 徵人種類:(職業不限/等級不限/誠信口碑好無不良紀錄) : : ------------------------------------------------ : : 時 間:每週三維修完登入 : : 此人被檢舉為外掛,因此根據板規2-2 : : 地 點:自由市場1-1 ,此篇文章本身即有爭議文嫌疑。 : : ◤ by lkkkim : : 報名方式:請洽ID"彼岸偷渡姐"或"省冠軍" : 檢舉外掛是否有證據?還是板主可以跟別人一起瞎起鬨? : 而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怎能因為"人"因為不確定的事情,所以代表發的文章有爭議 : 建議板主還是就事論事,此篇文章並無爭議,是您的心,有爭議! 證據在推噓文裡,我這篇備份附上推噓文就是因為證據在底下, 你都把推噓文略了,那我就再附一次,還幫你去蕪存菁。 http://tw.myblog.yahoo.com/jw!rfs.cgCYBRvvVaBxIjThrzDf/article?mid=424 http://tw.myblog.yahoo.com/susuki-aoi/article?mid=376&prev=410 : : 備 註:其餘面談 : : -- : 推噓文略~ : : ====第四次違規公告============================================================ : : 作者 shiou0909 (灰茶醬)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公告] 5/19 : : 時間 Thu May 20 02:31:09 2010 : : ─────────────────────────────────────── : : 文章代碼(AID):第一篇原PO自刪 : : 文章代碼(AID):第二篇已砍 另有備份 : : 17614 sXX 5/19 - □ (本文已被刪除) [nt100cc] : : 17621 X4 5/19 nt100cc □ [揪團] 火獨魚商人團2010/5/19.有? : : 雖然他的揪團文章並無違反板規之嫌疑,但手動置底算鬧板 : : nt100cc,板規四-1,鬧版、洗板以及藐視板規。 : ^^^^^^^^^^^^^^^^^^^^^^^^^^^^^^^^^^^^^^^^^^^ : :     記兩大點,水桶兩週 : ^^^^^^^^^^^^^^^^^^^^^^^^^^^^^ : 請板主再把板規看一遍..板規四-1哪裡有註明手動置底算鬧板?? : 您用空降的條文來吊水桶,如果要算重複的文章好了,那我充其量也不過重複PO了一次 : 在我發表幾篇不同的文章之後,發現了一篇是重複的,板主似乎見獵心喜, : 隨即就是以情節重大.累犯來懲處.感覺就是很明顯在替人出氣淪為打手 : 不過重點仍是在於板規四-1是否明顯將手動置底視為鬧板. : 如果沒有明顯說明手動置底是鬧板行為,而僅憑藉"約定成俗"的默契來規範 : 似乎在此板.對於新人來說可能是危險的.因為新人往往想不出.猜不透 : 到底還有多少約定成俗的事情.會被拿來當做違規記點的理由.以下是板規四-1 1.你沒有情節重大,只算你兩大點而已。 2.揪團文手動置底不一定算鬧板,但是, 你的文章是一篇爭議文,你的第一篇揪團文已經按照"板規2-1"被標記S, 按照板規2-1 ╭───────╮╭───────╮╭───────╮╭──────╮ 一. 文字規定類││二. 文義規定類││ 三. 交易相關 ││ 四. 鬧洗板 ╔══╧═══════╧╛ ╘╧═══════╧╧══════╧╗ ╔═════════════════════════════════╗ ║1.禁止出現爭議文章和偏激的情緒性文章(含推文)。 ║ ║ 罰則:版主判定為爭議文前之推噓文討論,皆不罰。 板主看到,推文警示,全串標示 S。 討論串以最後一篇為分界線, 全串保留一個月後砍除。 推文警示之後,還在鬼打牆,繼續推文、討論。 視同鬧板、藐視板規,記兩大點,水桶兩週。 警示後,你自刪就算了,又再度PO出來!? 那麼就視同藐視剛剛的那個S,藐視板規,視同鬧板。 如果你不自刪,留著那篇文,在S之後再有人推噓文都會被算鬧板, 你完全沒事。 但是你自刪啦,你自刪又重PO啦。 自找的請不要怨其他人,我們算你累犯只在注音文而已, 之後的違規板主群都沒有算你累犯,更沒人說你重大, 雖然以整體犯規來講,四次了,你不是累犯? 請不要在鬼打牆說我們算你累犯說你違規情節重大。 記點的點數是累計的, 你目前累計三大點,那就是水桶兩週再加上滿三大點的三個月 : : 及之前不滿20字的一大點(相關公告請參照#1Bwi35OY) : : 累計三大點,水桶三個月,合計三個月又兩週,期滿請來信。 : : 噓 tinkerbell:高潮是什麼 有比 超爽ㄉ~~ 撿到一百塊勒 爽嗎?? 05/19 16:28 : : tinkerbell,板規一-1,禁止注音文。 : :     記一小點。      : : ------------------------------------------------------------------------------ : : 就他的揪團內容來講,其實是並無違反板規的, : : 但由於,文章內容提及之兩位人物,一位為外掛,其實有其爭議, : ^^^^^^^^^^^^^^^^^^^^^^^^^^^^^^^^^^^^^^^^^^^^^^^^^^^^^^^^^ : 這應該是所謂的對人不對事.而且您所說外掛之行為是否有證據可出示? : 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我記得板規二-1的說明之中 : 沒證據指出發文者是否涉及爭議及違反其他板規的亂推噓文者, : 以引戰處置,累犯視為鬧版。 : 請問公正的板主..應該處分爭議的人物..還是處分造謠者?? 上面已提過,恕不贅述。 : : 但在板主標示S為爭議文後,他自行砍文, : : 並又重發一篇內容一樣的揪團文, : : 在內容同樣有爭議的情況下,雖就內容來看無違反板規, : : 但手動置底一篇"爭議文"的行為,已可判定為板規4-1鬧洗板。 : : 板規無規定揪團文不可同日多po,但是其該篇文章已是一篇爭議文, : ^^^^^^^^^^^^^^^^^^^^^^^^^^^^^^^^^^^^^^^^^^^^^^^^^^^^^^^^^^^^ : 既無規定不可同日多PO..那就針對爭議文來做處理 : 該文內容並無爭議,而是亂推噓文者,去引發爭議, : 請問板主該處分原PO文者,還是處分造謠滋事者?? 一樣,不贅述。 : : 自行刪掉可以,但內容同樣的一篇"爭議文"刪掉後又重po, : : 這種的手動置底已可以算是藐視板規的一種行為! : ^^^^^^^^^^^^^^^^^^^^^^^^^^^^^^^^^^^^^^^^^^^ : 上述揪團文無規定不可同日多PO..只要PO兩篇以上..文章都一定會置底的 : 只要揪團的目的是一樣如打炎.打六手.或是任何一個組隊任務 : 內容重複是很正常的!!只是這樣被板主解釋起來又算是藐視板規了?? 你是爭議文,他們是嗎? : : 該篇底下推文雖噓文眾多,但細看之下,也並無違反版規, : : 既無人身攻擊,也無毀謗、汙辱及謾罵等不當字眼, : : 其中一位板友推文出現注音文,已在同一篇公告下記點。 : : 解釋到此,辛苦小組長了。 : : 黃字為此次解釋之文字,其餘為備份內容。 : 感謝板主PO出此文,讓我有跡可循,不然我還真是含冤莫雪~感恩!! -- ˇ ˇ ╰──╯" 敢不乖,    ◤◥◥ 我放板龜咬你喔!!  > <++ イ匕 ▆◣ˋ ── 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8.246 ※ 編輯: lkkkim 來自: 125.230.8.246 (05/27 14:35)

05/27 18:52, , 1F
我只覺得"裝新手"好好笑.現在連外掛證據都出來了XDDD
05/27 18:52, 1F

05/27 18:57, , 2F
既然是外掛了.可以直接劣退這ID嗎....XDDD
05/27 18:57, 2F

05/27 19:01, , 3F
老實說我覺得另一個人死要凹比較好笑
05/27 19:01, 3F

05/27 19:09, , 4F
反正就推給"我是新手"或是"我不熟"就沒錯啦XDD
05/27 19:09, 4F

05/27 19:12, , 5F
最後大絕就是....都是你們寫的不清楚.不能怪我沒再看
05/27 19:12, 5F

05/28 02:40, , 6F
文章發出來了.誰是外掛可以輕易分辨.只能說板胞查証不實
05/28 02:40, 6F

05/28 02:41, , 7F
是不是新手可以請站長看一下我註冊時間以及發文習慣
05/28 02:41, 7F

05/28 02:41, , 8F
我還有保留當天請教小天使的對話.還有他教我申訴的過程
05/28 02:41, 8F

05/28 02:42, , 9F
想看的人可以Mail給我.我說話做事都是有憑有據不會瞎掰的
05/28 02:42, 9F

05/28 02:43, , 10F
倒是板主和這些死命攻擊我的人這麼熟.很容易有不公正聯想
05/28 02:43, 10F

05/28 02:44, , 11F
不相信我是PTT新手的人.可以來個約定.輸的人就砍帳號吧!
05/28 02:44, 11F

05/28 11:37, , 12F
一個新手知道保留水球記錄為日後今天的申訴預留證據
05/28 11:37, 12F

05/28 11:38, , 13F
說完後再補一句看似幼稚的輸的人砍帳號 又不符合先前申
05/28 11:38, 13F

05/28 11:38, , 14F
訴中條理分明並懂得使用成語反諷的言論
05/28 11:38, 14F

05/28 11:39, , 15F
不過其實以上都不重要
05/28 11:39, 15F

05/28 11:41, , 16F
新手亦或是未裝 都不是做為申訴判決依據的重點
05/28 11:41, 16F

05/28 11:42, , 17F
而是在於你發表在楓板文章被視為違反板規因而處分
05/28 11:42, 17F

05/28 11:43, , 18F
而你認為此次懲處不妥當 因而提出申訴
05/28 11:43, 18F

05/28 11:45, , 19F
盼將重心放在文章與版規的關係上
05/28 11:45, 19F

05/28 11:45, , 20F
而不是一再舉證自己是新手
05/28 11:45, 20F

05/28 13:22, , 21F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我只是為自己辯護而已,s板主何以氣急敗壞
05/28 13:22, 21F

05/28 13:23, , 22F
而且s板主都沒有仔細看lkk板主po的文章內容
05/28 13:23, 22F

05/28 13:23, , 23F
lkk板主指出,揪團文自刪重po並無違規.重點在於爭議文
05/28 13:23, 23F

05/28 13:25, , 24F
重點在於爭議文的認定.請s板主您多加用功,不要只挑語病
05/28 13:25, 24F

05/28 13:26, , 25F
我只說我在PTT是新手,並不表示我不懂保存證據,請勿誤導!
05/28 13:26, 25F

05/28 13:26, , 26F
您認為幼稚的砍帳號,對我來說是認真的,若我說謊自砍帳號!
05/28 13:26, 26F

05/28 13:28, , 27F
請教s板主,若查出我是冤枉,您是否願為自己失職自砍帳號
05/28 13:28,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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