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 背對神的男人
背對神的男人
不知道是少女還是淑女,1996或1997台灣出版的漫畫,
日版應該更久以前
簡單來說,這是一個復仇的故事,
主角13歲時,父母被殺害,姊姊在他面前被強姦,憤而自殺成為植物人。
仇人覺得他沒有威脅,自己做好不在場證明,就放過他。
男主角成了一個肥婆的性奴隸十七年,接收了她的財產,如此有能力復仇。
到這邊設定都沒啥問題
問題在仇人之子少年A
仇人家族在遭到男主角復仇後,沒有一個人有好下場,
但少年A在母親被誘惑出軌,被拍A片,父親(那個仇人)覺得名聲受損逼她自殺,
兩個雙胞胎姊姊被主角方用迷香拍了姐妹百合A片,
最小的姐姐被主角方捆一捆而遭到不知情的父親(那個仇人)侵犯後,
精神崩潰
這時候父親(那個仇人)問少年A,你母親是因他而死的,
他的回答是"母親跟他在一起時很快樂,所以我原諒他"
然後主角在他面前把父親(那個仇人)殺死了,
而後主角覺得少年A 跟他年輕時很像,就成為他的監護人
兩個人加一個管家型的調香師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你是按怎!!!
父親死時少年A只知道母親事件的原委,加上他原本就不喜歡父親,
作出這種舉動就算了,
在故事最後也沒交代名聲受損,精神崩潰的三個姐姐要怎麼回復正常生活,
他居然敢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在下一篇看到他在讀企業管理的書,
害羞的說"我希望能夠儘早幫忙主角分擔繁忙的工作"
你是按怎!!!
想一想那三位姊姊好嗎!!
我就算加個好男人的惡搞圖,都比你這樣沒頭沒尾就下定決心跟著主角來的合理
主角的復仇邏輯也很微妙
我覺得有效的復仇有兩種,
一種乾脆俐落地把人殺掉,
另一種破壞仇人的名聲,奪走他的財產,讓他活著過著痛苦卑微的生活。
主角在拍A片破壞仇人的名聲,奪走他的財產後,就很乾脆地殺了他。
這樣破壞名聲的後果只有無辜的仇人子女要承擔,
仇人只有害怕煩惱個兩三天就不再痛苦,
這樣對得起你十七年性奴隸的生活嗎??
我看到有兩集
復仇篇後有兩個故事,
簡單來說就是有壞女人要來破壞三人lovelove的幸福生活,
三人可能有飛來艷福,不過搞了幾次過後就果斷地幹掉女魔頭,
三人繼續他們lovelove的幸福生活....
少女漫畫作者應該女性較多吧,怎麼一點都不重視女權的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18.136
推
07/07 22:46, , 1F
07/07 22:46, 1F
推
07/07 22:48, , 2F
07/07 22:48, 2F
推
07/07 22:59, , 3F
07/07 22:59, 3F
→
07/07 23:15, , 4F
07/07 23:15, 4F
推
07/07 23:29, , 5F
07/07 23:29, 5F
推
07/07 23:35, , 6F
07/07 23:35, 6F
推
07/07 23:42, , 7F
07/07 23:42, 7F
推
07/07 23:46, , 8F
07/07 23:46, 8F
推
07/08 00:16, , 9F
07/08 00:16, 9F
→
07/08 00:18, , 10F
07/08 00:18, 10F
→
07/08 00:19, , 11F
07/08 00:19, 11F
推
07/08 01:13, , 12F
07/08 01:13, 12F
推
07/08 01:20, , 13F
07/08 01:20, 13F
推
07/08 01:27, , 14F
07/08 01:27, 14F
推
07/08 01:59, , 15F
07/08 01:59, 15F
推
07/08 06:27, , 16F
07/08 06:27, 16F
→
07/08 06:35, , 17F
07/08 06:35, 17F
推
07/08 06:55, , 18F
07/08 06:55, 18F
推
07/08 08:25, , 19F
07/08 08:25, 19F
→
07/08 09:06, , 20F
07/08 09:06, 20F
推
07/08 09:58, , 21F
07/08 09:58, 21F
→
07/08 10:33, , 22F
07/08 10:33, 22F
推
07/08 11:06, , 23F
07/08 11:06, 23F
→
07/08 11:06, , 24F
07/08 11:06, 24F
推
07/08 11:40, , 25F
07/08 11:40, 25F
推
07/08 12:02, , 26F
07/08 12:02, 26F
推
07/08 14:20, , 27F
07/08 14:20, 27F
推
07/08 14:23, , 28F
07/08 14:23, 28F
推
07/08 16:41, , 29F
07/08 16:41, 29F
推
07/08 18:12, , 30F
07/08 18:12, 30F
推
07/08 19:01, , 31F
07/08 19:01, 31F
→
07/08 23:09, , 32F
07/08 23:09, 32F
推
07/08 23:16, , 33F
07/08 23:16, 33F
推
07/08 23:24, , 34F
07/08 23:24, 34F
推
07/09 12:56, , 35F
07/09 12:56, 35F
推
07/09 17:08, , 36F
07/09 17:08, 36F
推
07/10 15:19, , 37F
07/10 15:19, 37F
→
07/10 15:21, , 38F
07/10 15:21, 38F
→
07/10 15:21, , 39F
07/10 15:21, 39F
→
07/10 15:22, , 40F
07/10 15:22, 40F
推
07/10 15:27, , 41F
07/10 15:27, 41F
→
07/11 18:20, , 42F
07/11 18:20, 42F
推
07/13 02:18, , 43F
07/13 02:18, 4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