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不服板主採取的不公平處罰行為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1IKHJGrA ]
作者: privateeyes (無) 看板: PttLaw
標題: [申訴] 不服板主採取的不公平處罰行為
時間: Sun Oct 6 15:44:14 2013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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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privateeyes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killeryuan、jschenlemn兩位Suckcomic漫吐板板主
(b)文章編號:#1IKGISRn (Suckcomic)......與相關討論系列文
3.被申訴之判決︰
本人privateeyes遭水桶30天,理由是被視為惡意訪客,挑釁板友
4.不服理由︰
一、
我雖有挑釁板友,但是是因為我先遭受其他板友挑釁
我才決定反擊諷刺他們的
不是我先挑起事端的
我不服得不是我被水桶這件事
是不服板主們大小眼的處置
我被水桶可以接受,但其他人卻一個人都沒有事
他們也應該水桶才對吧
我認為該板主群的判決嚴重不公,嚴重袒護,有失板主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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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該板主killeryuan以惡意訪客為罪名,就將人定罪
理由是我以前從未在Suckcomic板發過文
請問為什麼可以這麼獨裁?
我不懂這樣跟惡意有什麼邏輯上的關連?
第一次發文和護航的板友吵起來,這樣就算惡意?
我的留推文算是惡意的話
那其他人難道不是"惡意護航",不斷在挑戰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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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板主jschenlemn原先已經鎖文,停止紛爭擴大
但是該板主killeryuan與jschenlemn將我水桶之後
竟然又將文章解鎖!!!!!
此舉允許其他板友推文回文,繼續對我做出酸溜溜的推文和回文攻擊
然而我已經被水桶了,根本沒有防守和反擊的可能
請問,這世上居然有這種法律
我這位被告&犯人完全沒有任何抗辯權的?
我真是聞所未聞,哪個國家的法律是這樣的?
也只有PTT一些部分的個板吧
先把你綁起來了說你有罪,然後完全不讓你有抗辯的可能(直接水桶)
這根本是獨裁、是民粹、是霸凌
我站內信請板主應當再度鎖文,防止我被一直單方面霸凌、嘲笑
板主竟然說:他們沒有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尚不必鎖文
有沒有違反事板主們自己決定的?
他們沒有違反?
那難道我的留言和推文就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了?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證據很長很長,都是一些板眾對我攻擊的超酸推文
還有板主完全不公平的水桶判決
在這裡舉證太不切實際了
另外我和該幾位板主的站內信交談
因貼上此處涉及"公開",恐怕容易造成刑法309、310等無端莫名的指控
所以我不提供我們私密的站內信做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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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50.22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rivateeyes (111.242.50.222), 時間: 10/06/2013 16: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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