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路交易起糾紛 桃警公器私用查個資遭訴

看板TPC_Police作者 (臺語是客家話)時間6年前 (2018/09/11 16:30), 編輯推噓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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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911/1427771/ 網路交易起糾紛 桃警公器私用查個資遭訴 107/09/11 桃園一名陳姓警員(卅一歲),去年九月因網路交易職棒球員卡和陳姓網友發生糾紛,假藉「偵辦妨害名譽案」上網查詢陳姓網友的個資,事後遭網友發現一狀告上法庭。陳警辯稱係為了要到地檢署告網友妨害名譽、誤認要提供提告對象資料,才事先查詢。但桃園地檢署認為他身為警員,應熟悉刑事案件提告程序,怎會「誤認」,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他起訴,且要求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出,陳警因網路交易職棒球員卡和陳姓網友等人發生糾紛,雙方唇槍舌戰後,遭對方辱罵「怎麼這麼雞巴」?去年九月二日深夜,陳警明知自己還未提出告訴,亦未受理民眾報案,逕以「偵辦妨害名譽案」登上警政署「國民身分証相片系統」查詢陳姓網友的個資。 陳姓網友經其他網友告知陳警係警員身分,可能私下查詢他的個資;陳姓網友於是向警政署署長信箱提出檢舉和陳情,最後查出上情。 陳警辯稱,係因他本來要去地檢署告對方妨害名譽,誤以為要提供提告對象資料,所以事先查詢。但檢方調查,陳警在去年九月二日查詢陳姓網友個資後,九月四日才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卻在被檢舉查出私查個資後,辯稱自己不熟悉也不知提告程序,桃園地檢署認為他係推諉之詞,今將他起訴。 針對陳警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一案,桃園市警局表示,係陳警因網路交易與網友產生糾紛而互提告訴;另有關陳警未依規定查詢個資部份,已在去年十一月即調查屬實核予陳員行政處分申誡二次在案。案件既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警方決議先行將陳員列教育輔導對象並加強考核,俟刑事判決確定後移付懲戒,再擬議該員行政責任及相關人員考監責任。(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 https://goo.gl/MggnxP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21.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36654635.A.A9B.html

09/11 16:47, 6年前 , 1F
北七
09/11 16:47, 1F

09/11 17:29, 6年前 , 2F
所以被害人原本只是因為警察身分才檢舉 沒想到查了之後
09/11 17:29, 2F

09/11 17:29, 6年前 , 3F
真的有這件事 哈哈
09/11 17:29, 3F

09/11 17:34, 6年前 , 4F
所以之前大哥愛將酒駕的行政責任及相關人員考監責任是?
09/11 17:34, 4F

09/11 17:40, 6年前 , 5F
愛將酒駕處不處理啊?
09/11 17:40, 5F

09/11 18:27, 6年前 , 6F
就說鐵血小編酒駕撞6人只是誤會 聽不懂
09/11 18:27, 6F

09/11 19:01, 6年前 , 7F
愛將酒駕不處理嗎?
09/11 19:01, 7F

09/11 19:43, 6年前 , 8F
感情糾紛、網路糾紛....到底是在檢舉什麼意思的,
09/11 19:43, 8F

09/11 19:43, 6年前 , 9F
警察下班後都不能跟別人有衝突?
09/11 19:43, 9F
文章代碼(AID): #1RbtqhgR (TPC_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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