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西屯文心路口車禍

看板TaichungBun作者 (Ravenclaw)時間6年前 (2017/11/14 19:46), 6年前編輯推噓26(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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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來不及再吃一次主廚的甜點 32歲的年輕生命就這樣殞落 殞落在已經奪走好多條生命、粉碎無數個家庭的酒駕輪下 ------------------------------ 假設新聞內容正確 肇事者顏姓女子在15、16年有兩次酒駕前科 並且在今年5月已被吊銷駕照 但還是能照樣開車上路 肇事之後的刑罰暫不討論 大概就是行政罰+刑法185-3公共危險和-4肇事逃逸+276第一條過失致死 有興趣者請再自行估狗 可是 即使法官今天照著法條一路判到最重再加重再不得易科罰金 即使今天立委將刑法185-3修法成關30年不得假釋 即使肇事者被鞭刑或是凌遲處死 也換不回Ben主廚的命了 (雖然我非常贊成凌遲處死酒駕ㄏ 因為 永遠都會有下一個人抱著僥倖心態酒駕上路 所以這篇是想和台中板鄉民們討論 重點放在如何遏止事前的僥倖心態 資料都是辜狗來的 有錯請不吝指正 至於肇事後的罰則,提高固然會有一定嚇阻效果 但過高也會產生其他問題,暫時副在文末 ------------------------------ 先列出我認為的兩點主要問題 1.酒駕上路→遇臨檢→拒絕酒測→罰錢/吊照→不留前科 一個有錢就沒事的概念 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244072 17年有再修法提高罰金 可是對開賓士的金錢豹小姐來說,罰一萬二和十二萬二十萬,有差嗎? 對葉少爺來說,即使罰到兩千萬,他們家也能輕鬆捧出現金,有差嗎? 所以修法方向很明顯的,僅提高罰金並不足夠 光顧著提高罰金當然有效,能有效嚇阻平民如我們 問題在於台灣的有錢人不只多,有錢又無德的人更多 罰個幾萬也不痛不癢 至於吊照,看起來似乎挺有遏阻效果?但請看第二點 2.吊銷駕照→繼續無照上路→沒被抓就沒事/被抓罰錢 我在刑法裡找不到關於無照駕駛的獨立罰則 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 然後 沒了。 沒了。 沒了。 交警說明網頁▼ http://td.police.taipei/ct.asp?xItem=188697&ctNode=18784&mp=108191 所以被吊照繼續上路,有差嗎??? 反正被抓到 罰錢就好 好歹進去關個幾天可能還比較有效果吧!!! 至於一旦肇事 無論酒駕或無照 當然要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6條加重其刑 但那都是事後補救 十個酒駕上路的人 十個都抱著我才不會出事的心態 所以他們才不會去在意"如果撞死人可能要多關十年"這種事 因為他們就是堅信自己不會肇事 (請注意不是"不會被抓" 而是"不會肇事" 兩者心態有別) 至於被抓又如何? 酒駕→拒酒測→交錢了事 無照→交錢了事 總結我個人意見 1.拒絕酒測,僅罰錢或吊照,恐嚇效果不夠 2.無照駕駛沒有獨立罰則,恐嚇效果不夠 所以 1.以上兩條增加不能易科罰金的保安處分或有期徒刑 2.凡拒絕酒測或有酒駕前科,皆須強制安裝汽車酒精鎖 3.同車乘客連帶罰則 不知是否能有成效 ----------------------------- 打了一大堆,其實都是以前其他人就提出過的點子 只是這次特別近,所以感觸特別深 如果你也願意做些什麼,可以寄信給市長信箱 或是拿起電話打給選區立委 或是注意立委 在阻止或是促進酒駕修法 誰又貢獻了什麼 回家和老爸老媽好好溝通拜託他們不要再投該位立委 最後是各國酒駕罰則的比較新聞▼不一定正確 加減參考 http://auto.ltn.com.tw/news/5740/7/2 當然葉少爺家裡會有很多台車 坐上車的乘客也可能真的不知情駕駛有喝酒 (有些人喝醉後看起來還是很正常 這會衍生出其他問題 就像一味提高酒駕罰則一樣 不是沒有用,是效果仍然不夠 ------------------------------ PS1.為何不能酒駕視為蓄意殺人或唯一死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0510/45242.htm?t=%E9%85%92%E9%A7%95%E6%AD%BB% E5 (不過這篇文我只贊同一部分) 台灣飲食含酒比例太高 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酒駕 但酒精鎖可以解決此問題 PS2.關於無照駕駛,一點個人的其他經驗 接下來要說的可能又有點打自己臉w 大學時候曾經在餐飲店打工 純粹賺額外零用錢 那段日子認識了非常非常多來自各個不同社會階層的同事及客人 讓我最驚訝的就是他們對於無照以及酒駕的不在乎 法律規範啥的有如浮雲 有這麼一位女生A她才17歲 A每天從豐原靠近神岡的家騎十幾公里來市區上班 上有臥病及失能雙親下有國小弟弟 五點一到就要騎車趕回家和看護換班煮晚飯 路上順便接弟弟 她幾點煮好飯 家人就幾點才能吃飯 那是我第一次了解到 法律不是一律提高到關三十年或唯一死刑那麼簡單 我總不能冷血的說出"你可以搭公車啊"或是"幹嘛不拜託看護買飯" 或是"你弟可以自己走路回家吧"這種話 法律追求一個公平的標準 但為了達成"公平"這兩個字 該如何訂出這唯一的標準? 刻意違反法律的人 除了心理有病 要嘛是有錢到不在意 不然就是貧困到無法在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4.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510660015.A.E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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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酒駕撞死人,並不是法官判刑入監服刑後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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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法就是不修 誰執政都一樣 就算改酒駕唯一死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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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有人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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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者還要面對被害人家屬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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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財力非常雄厚的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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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年輕時二十多歲撞死其他路人,要每個月薪水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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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扣繳一定比例,賠到你五十多甚至六十多歲才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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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酒駕撞死一條人命=就多背一條幾乎終身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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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9:55, 6年前 , 9F
不是撞政客跟法官的親人 永遠不可能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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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司法權 和立法權修法沒有關係 ※ 編輯: somia012 (111.83.14.148), 11/14/2017 19:57:29

11/14 20:00, 6年前 , 10F
一人一信督促修法,公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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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04, 6年前 , 11F
每次警察辛苦抓 法官拼命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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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06, 6年前 , 12F
法官可以判最重的法條阿 每次都輕判 怎麼會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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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同意 酒駕又肇事哪來這麼多可以同情的理由,上路前就該想清楚後果了 每次都裁量裁量,判最重也是裁量啊 但是只要拒絕酒測,目前沒有強制力可以把人關進去,可惡 ※ 編輯: somia012 (111.83.14.148), 11/14/2017 20:09:30

11/14 20:10, 6年前 , 13F
就很好笑食安也是,新聞每次都會說最重罰過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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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都是重拿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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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修法是必要,法官就算判最重但法條的範圍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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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判都不能逾越法條,目前酒駕真的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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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拒絕酒測大不了罰錢啊,對有錢人來說罰錢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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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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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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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等同蓄意殺人,為什麼自己的生死要交給酒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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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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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媽媽被酒駕撞成植物人,對方脫產裝傻,訴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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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耗上好多年,被害人什麼都拿不到只得到破碎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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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有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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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立委議員喝得比一般人還兇,之前不是有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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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議員還立委發酒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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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30, 6年前 , 27F
叫他們自己定規則罰自己,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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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35, 6年前 , 28F
酒駕依殺人未遂論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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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47, 6年前 , 29F
我覺得鞭刑可以考慮,或直接以蓄意殺人來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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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1:04, 6年前 , 30F
酒駕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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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罰則很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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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鞭刑,不得分次鞭 一次鞭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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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陰德政府來說司法改革只是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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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連罪愆重大的都可以免死,酒駕要判重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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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遙無期,希望以後不會有民眾枉死了,希望烘焙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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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一路好走…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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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1:57, 6年前 , 37F
鞭刑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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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1:59, 6年前 , 38F
判鞭刑30下,分三次,等快好再進行下一次,有凌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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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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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2:33, 6年前 , 40F
酒駕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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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難過,死的都是無辜善良老百姓姓,真希望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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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死一個高官,讓那些上位者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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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酒店小姐怎麼不自己去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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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妹夠可悲 自己的人生毀了 還拖人下水 只希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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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早點去跟受害者道歉 別再禍害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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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3:23, 6年前 , 46F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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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0:01, 6年前 , 47F
算了吧 司法改革會議大拜拜早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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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宜蘭 覺得司法根本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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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肇逃和毒駕,更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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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1:03, 6年前 , 50F
理性分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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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8:30, 6年前 , 51F
我是覺得警力不足 白天都去處理交通事故了晚上誰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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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8:30, 6年前 , 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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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9:00, 6年前 , 53F
那間酒店從以前就槍案車禍不斷,搬走比較實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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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種事真的很難過,如果是我的家人就這樣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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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辦法接受,但這不是第一次,當然也不會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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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一次,不久之前也一個酒駕累犯撞警察,當時也是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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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連連,然後?沒有然後了,只能自己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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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一般人,根本不會去酒店消費,但可以抵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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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寶x金港式飲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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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的得意門生被酒駕撞死在街頭...如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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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1:11, 6年前 , 61F
整個社會風氣,就是圍繞在法是法,沒抓到我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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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2jUlvE (Taichung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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