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桃園] 恆八味說我太大隻 而叫我走路 吃自己

看板Taoyuan作者 (我們都自由了)時間14年前 (2010/03/16 16:50), 編輯推噓5(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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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知道 下班後被老闆娘叫過去 : 老闆娘:不好意思 其實你真的不錯 : 因為你太大隻了 上班動線 會卡卡的 : 我們這邊都是要找小小隻的上班 : (之後拍拍我 拿了九百元 給我) : 拜託 我今天上十個小時耶 基本薪資都不到 : 我:沒關心啦 (但還是要強顏歡笑) : (我當下自己知道 也沒有多問什麼) : 拿了錢 繼續整理到十點才下班 根據原po的敘述,老闆娘很可能已經構成了就業歧視, 這個在現行法令是明文規定禁止的,而且處罰得非常重喔。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一項: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 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 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 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這裡的容貌指的就是身高、體型、外觀...等等(跟五官不一樣喔) 違者可處新台幣30萬元~150萬的罰鍰。 雖然有人可能覺得這只是小事一件,老闆娘又不是有意的, 但是大家將心比心, 如果換成是你的老闆說:你長得不是很帥(正),所以明天不用來了..... 那作何感想呢? 另一方面,原po的爸爸媽媽把他養大,生得那麼高壯,卻因此遭到就業歧視, 你想他們情何以堪呢...... 我知道做生意的店家,有許多難處, 但另外一方面,出來討生活的打工族、又何嘗沒有自己的難處? 只是打個95元的工,還要因為體型被嫌, 這是對打零工的人很不穩定而且很不友善的就業環境。 總之,不是說老闆娘有多可惡、也不是說原po一定要怎麼做, 但因為體型任意解僱勞工,這是違法的,原po可尋救濟管道申訴。 尋求政府介入後,再與店家協商後續怎麼彌補原po的傷害。 就業歧視申訴線上申請表單: http://0rz.tw/PXkKI 另外,只做一個小時,也要給一個小時的錢, 做10個小時,不能給9個小時的錢, 原po如果覺得被積欠工資,也可以申請勞資爭議。 http://0rz.tw/WvNrg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打電話到桃園縣政府勞動處:3366075 以上,一點淺見,希望對原po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18.170

03/16 17:15, , 1F
我無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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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只聽單方片面之詞也不一定能反應當下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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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有沒有真勇者去跟老板娘求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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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這樣寫得 只是會去告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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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可能要有第三者才知道原由..而且太大隻這算歧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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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35, , 6F
我是覺得還好 可能我抗壓性比較好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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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37, , 7F
光看原PO的標題 我到覺得滿衝的...這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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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20:17, , 8F
如果說太大隻只是開玩笑,後面也沒說叫他"回家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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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子算毀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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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我覺得1樓的互航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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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20:27, , 11F
我連那家店都沒吃過我幫誰護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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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20:28,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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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20:28, , 13F
我是覺得搞到想去告店家 就這樣一點事 會不會太小題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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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不是當事者..不能親自體會的..拍拍
03/16 20:51, 14F

03/16 21:05, , 15F
都說太大隻 上班動線會卡卡的...這不是罵人胖不然是什麼?
03/16 21:05, 15F

03/16 22:07, , 16F
1樓人很好 可能工作的時候都被予取予求吧
03/16 22:07,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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