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收到紙本聘書但對方取消職缺

看板Tech_Job作者 (攀緣植物)時間11年前 (2012/08/30 00:25), 編輯推噓16(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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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推文內容,看起來有點似是而非。整理一下我的看法給原po參考。 聘書是一般的說法,法律上來說呢,是雇主(僱用人)跟原po之間的僱傭契約 的一項參考文件。不過,僱傭契約通常是在員工報到的那一天,才會和雇主簽 訂的。而且,收到聘書的人,也有很多人沒去報到,並不會有違約的問題。 所以,收到紙本聘書並不代表僱傭契約已經成立。 那麼,紙本聘書代表什麼呢?在法律上,稱之為「要約」。要約人提出要約, 是表示他有締結契約的意願,而且必須受到要約的拘束(民法第154條第1項參 照)。 收到要約的人,如果承諾了(就是答應的意思),僱傭契約就成立;但就算還 沒承諾,要約人在一定期間內還是受到拘束的。 以本案來說,該公司寄出聘書,如果原po有回傳承諾,契約就成立;但就算原 po沒有回傳承諾,除非原po明確表示拒絕聘書,否則該公司不能任意「取消錄 取」。 請原po先想好幾個重點: 1. 留任原公司嗎? 雖然已經在現職公司提離職,但看來還可以留任,不過現職主管心中難免會 有疙瘩在,要不要留任,請原po自己判斷。 2. 想去新公司嗎? 新公司當然還是找得出職缺給原po,但難免擋到內部輪調的人,這種氣氛下 去新公司到底好不好,現在很難猜想。原po還是要自己判斷。 如果原po已經有決定了,處理的方法很簡單。 若原po想去新公司,只要寫一封回信給新公司,說妳已經收到紙本聘書,他們 不能任意取消,妳將會依聘書準時報到,公司必須依聘書提供職缺給妳。新公 司人資單位只要去問法務,法務就會勸人資讓妳報到,讓妳去上班只是小事。 萬一事情鬧大,對公司反而不好。 至於原po想留在原公司等領完中秋獎金再說,我是覺得這樣比較不好。假如新 公司報到日期在中秋節之前,原po沒有理由要求延後。再說,原po既然已跟原 公司提過離職,如果現在說不走了,等領完中秋獎金後又提離職,實在不是好 做法。原公司會覺得:早知道一開始就讓妳離職。但如果原po本來就說好中秋 節後才離職,當然沒問題。 如果原po決定不去新公司報到,也可以,畢竟曲在新公司。那麼原po可以向新 公司請求什麼呢?假如原po繼續留任原公司,有什麼損失?新舊公司的薪水差 異嗎?這個損失不能說是新公司造成的。原po可以要求新公司依聘書內容提供 職務,但恐怕不能主張「留任原公司而要求新公司補貼薪水」。 萬一原公司不同意原po留任,事情也很簡單。原po只能要求新公司依聘書內容 提供職務。如果新公司不同意,而且原po一直找不到新工作,那麼,這段期間 記得持續向新公司說「我要報到」,如果新公司一直拒絕原po報到,在原po找 不到工作的這段期間,就算沒去新公司上班,仍然可以向新公司要求薪水。 最後,萬一新公司不給原po報到,原公司也不同意原po留任,但原po在新公司 報到日前,若找到了另一個工作而且也去上班了,就算這個工作的薪水比不上 拒絕原po報到的公司,因為是原po自己的選擇,恐怕也不能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請參考。 ※ 引述《abc80076 (abc80076)》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最近遇到了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 小妹近日得到了一份聘書 : 人資於上周三(08/22)於電話通知錄取,隔日(08/24)寄出聘書電子檔 : 於是周五我就跟主管提出辭職的事情,後來也收到紙本的聘書了 : 但是今天(08/29),事隔一個禮拜 : 接到對方人資的電話說,原本開放的職缺要改用內部輪調的方式 : 用內部的員工去補那個缺,所以暫時沒有開放職缺了>< : 請問各位大大,紙本聘書應該具有法律效用吧? : 如果對方單方面想解聘,我有辦法維護我的權益嗎? : 畢竟我為了面試也請了兩天假,過三關面試= =~ : 而且也跟現在的主管都提離職了... : 或是對方若開放其他職缺給我,但是我不滿意呢? : 感謝大家的意見^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1.104.210 ※ 編輯: foxclimber 來自: 106.1.104.210 (08/30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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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0:56, , 2F
一去就黑這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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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會黑,畢竟都口頭請辭了,才這樣搞,哪來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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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就黑?你是台灣奴工嗎?!黑就黑了大家一起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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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起裱 新公司裱你 為什麼不能裱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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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7:27, , 6F
推 說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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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9:15, , 7F
值得推薦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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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0:29, , 8F
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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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1:26, , 9F
給一個大大的推,科技人需要多一點的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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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3:31, , 10F
專業推 這文應該要m起來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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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9:50, , 11F
關鍵就在於紙本聘書的定義沒有定義,只要公司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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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9:51, , 12F
之前發的不適正式聘書,只是錄取說明。就沒轍了
08/30 19:51, 12F
不要再傳遞這種錯誤觀念了! 通常,紙本offer上面會有職位、薪水(這二點是僱傭契約的必要之點), 還有報到日期(可視為僱傭契約的生效日期),有這些內容,就算是「要 約」了。 至於你所說的「正式聘書」和「錄取說明」都不是法律名詞,我不懂這二 個名詞有什麼差異。難道把紙本offer稱為「錄取說明」就可以「錄取但不 聘用」嗎? 如果你拿到紙本offer之後被公司婊,而你真的想去那家公司上班的話,寫 信給我,我幫你寫存證信函。 資方常常很可惡,不過像你和原文推文中很多似懂非懂的勞方,不會捍衛 自己合法的權益,還誤導別人,難怪資方會吃定勞工。 (如果你拿到的紙本通知上說:「台端已通過本公司第二次面試,請靜候 下一階段的通知。」這不是紙本offer,確實對公司沒有什麼拘束力。但我 想,不會有人笨到收了這種通知就辭掉原來的工作。) ※ 編輯: foxclimber 來自: 106.1.109.84 (08/30 21:24)

08/30 21:45, , 13F
感謝大大專業又詳細的說明,謝謝^^
08/30 21:45, 13F

08/31 00:17, , 14F
專業好文推!
08/31 00:17, 14F

08/31 01:08, , 15F
專業推
08/31 01:08, 15F

09/01 23:04, , 16F
如果去新公司報到後,新公司一兩天後資遣,那....
09/01 23:04, 16F

09/02 00:20, , 17F
資遣有一些法定要件,一、二天就資遣顯然公司有問題。
09/02 00:20, 17F

09/02 00:20, , 18F
去勞工局申訴應該會有用。
09/02 00:20, 18F

05/21 19:00, , 19F
好聞不m?
05/21 19:00, 19F

08/21 12:42,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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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Fa9T_h (Tech_Job)
文章代碼(AID): #1GFa9T_h (Tech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