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自願提繳退休金 疑問

看板Tech_Job作者 (Endure to the end)時間9年前 (2015/05/13 12:38), 9年前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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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a ()》之銘言: : 3.你如果走了,沒小孩的話,爸媽也不在的話 沒有直系親屬 : 照目前的遊戲規則.錢就是充公了 充公了 充公了 : 今年初勞保局有想改規則,因為公務員的話 如果人走了 兄弟姊妹能領回退休金 : 但勞保是不行的,之前有人出來吵說不公平明明是他該領的錢為何不給 : 對單身沒小孩的宅宅也要注意啦 萬一繳一堆錢 走了以後就是變政府的 : 對於家裡只有獨生子卻沒生小孩的 那就更直接啦 不用吵直接充公 咦?所以是勞保局犯法了嗎?公務員的我沒研究, 但不管是勞保條例還是勞退條例,都有明文規定保護這塊耶 我將勞保和勞退兩種分開,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6條: 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已領取月退休金勞工於未屆第二十三條第三項所定平均餘命前死亡者,停 止給付月退休金。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剩餘金額,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 也就是人掛了,勞工退休金在帳戶餘額中是全部一次領回來,還蠻好懂的, 但勞工保險條例就比較複雜了,要看你掛掉的時間 條文實在是太多太長,又很複雜,還區分一般死亡和職災死亡,遺屬的範圍和年齡 又分一次領還是每月領,我就不貼了只列舉條號, 麻煩看的人上網google『勞工保險條例』。 人掛了,先領個五個月投保薪資的喪葬費先(63-2條),職災十個月(64條) 人埋完或燒完了,你又還沒到可退休(領年金)的資格時, 看年資再領津貼10~30個月(63-2條),職災的領40個月(免看年資,64條) 已經可以領年金的,換成遺屬領,領到失去資格為止(63-1條,63-4條) 我左翻右翻,就算是完全舉目無親的王老五,收屍的也都可以去領十個月(63-2條), 若是如此勞保局承辦人我看得先抓去坐牢吧?不能說的秘密到底是? 而且就我所知道,政府像勞保這種大款的金額操作,一定有精算師加以計算, 精算師又不可能沒有統計的概念,抓參數一定會有信賴區間, 『勞保的實際虧損會比試算出來的小』這句話,我先不置可否,新聞亦然, 沒有公佈其算式之前,不管是往好的還是往壞的,我都歸為危言聳聽。 另外,新制退休金的收益分配是每年結算一次的(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4條) http://www.bli.gov.tw/sub.aspx?a=gsz9scqO5co%3D 裡面勞保局回答第4個,就是答案,只是雖然如此,勞退的操作還是很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79.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31491884.A.648.html

05/13 14:57, , 1F
可是2008年真的有倒扣 並沒有補足到定存利率
05/13 14:57, 1F
所以是勞保局違法? ※ 編輯: Endure (223.139.179.154), 05/13/2015 15:08:47

05/13 15:11, , 2F
並不是違法 我是覺得結算點是每年,但補足金額這件事不是每年
05/13 15:11, 2F

05/13 15:12, , 3F
就是不知道他到底哪個時間點會補足收益不足的部分 我猜是領
05/13 15:12, 3F

05/13 15:12, , 4F
的時候才結算
05/13 15:12, 4F

05/13 15:47, , 5F
補足定存利率是每個人請領的時候才會計算, 不是每年補
05/13 15:47, 5F

05/13 15:48, , 6F
其實去申請自然人憑證, 然後去看自己的勞退專戶就知道了
05/13 15:48, 6F

05/13 15:50, , 7F
其實上面最後一個連結就寫的很清楚了, 應該是沒看懂?
05/13 15:5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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