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抗戰時期 國軍或共軍紀律 幫個忙吧XD
※ 引述《erppt (erptt)》之銘言:
: 我也來說一下
: 我曾經看過一個紀錄 不知真的還假的
: 來源我忘了 板上的文史工作者應該會知道
: 就是有一位中國百姓 他老婆 女兒先被日軍強姦
: 後來日軍被打跑了 來了中國士兵 這些中國士兵也強姦他老婆女兒
: 還強佔他的房子
: 個人猜測 二戰時其實 日本兵殘暴 中國兵紀律也很低落 好不到哪裡去
: 中國鄉民被兩方 姦來姦去 只是後來中國是戰勝國
: 中國政府(國共)掩飾自己士兵的罪行 只檢視日本而已
內戰的倒是有一個,你要不要先參照看看?
1947年劉鄧大軍渡黃河進入魯西南前夕,鄧小平特別召集各單位政工幹部
,要求他們回去重申之前黨委在小姜灣會議上的三條決議:
1.拿槍打老百姓者,槍斃.
2.強姦民女者,槍斃.
3.搶奪民財者,槍斃.
後來野司警衛團有個副連長就是趁老鄉不在家,去A了一捆粉條與一匹布,
真的就被槍斃了-這被解釋成構成要件該當於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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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江頭淮河之濱,任我們縱橫的馳騁;深入敵後百戰百勝,洶湧著殺敵的呼聲。
要英勇衝鋒,殲滅敵寇;要大聲吶喊,喚起人民。發揮革命的優良傳統,
創造現代的革命新軍,為了社會幸福,為了民族生存,鞏固團結堅決的鬥爭!
抗戰建國高舉獨立自由的旗幟,抗戰建國高舉獨立自由的旗幟。
前進,前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前進,前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前進,前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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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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