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涉中華職棒打假球詐賭 南縣議長븠…

看板Whales作者 (杰士塔威)時間16年前 (2008/08/26 23:37), 編輯推噓4(4026)
留言3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引述《q123527135 (我不是身分證字號)》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 看板] :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站內: Baseball : 標題: [新聞] 涉中華職棒打假球詐賭 南縣議長遭求刑6年 : 時間: Tue Aug 26 12:45:24 2008 : 這是從中央社官方網站上找來的。 : 涉中華職棒打假球詐賭 南縣議長遭求刑6年 ^^^^^^^^^^^^^^^^^^^^^^^^^^^^^^^^^^^^^^^^這個算是重了... 涉及財產法益之侵害...求處到6年...算是很重了.... 不過新聞沒寫的很詳細...是不是因為數罪還是有什麼加重事由.... 被求處到六年...算很多了...尤其這種侵犯財產法益又沒有強暴脅迫當手段 因為如果是的話...新聞應該會報...而且起訴法條應該會用其他的條文 可是從新聞的內容看來...應該是跟早期時報鷹放水時候起訴的法條差不了太多 如果覺得被判求處的很輕...可以去翻法條再來發文.... 看到版上的意見...實在覺得大家都被離現實生活太遠了... 順道一提...台南法院還蠻OOXX的...不過這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可能那些人也退休了...也許會好很多...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34.126 ※ 編輯: voon 來自: 61.227.134.126 (08/26 23:38)

08/27 01:07, , 1F
就我來說 我是真的不懂法律條文 我只是覺得簽賭是不對的
08/27 01:07, 1F

08/27 01:08, , 2F
罰重一點 也只是希望這種事情能夠在中直銷聲匿跡 也許原
08/27 01:08, 2F

08/27 01:08, , 3F
PO不喜歡 但... 是真的希望中職能夠繼續下去阿!!!
08/27 01:08, 3F

08/27 07:12, , 4F
罰重一點會比較好嗎??會遏制犯罪嗎??在實證研究上沒有得到正
08/27 07:12, 4F

08/27 07:13, , 5F
相關說罰重一點就會使得這種犯罪會被遏制
08/27 07:13, 5F

08/27 07:15, , 6F
另外刑法各項罪名彼此間刑期的平衡,一味因為職棒簽賭想要加重
08/27 07:15, 6F

08/27 07:16, , 7F
只會破壞罪名間法益保護區於模糊
08/27 07:16, 7F

08/27 07:17, , 8F
因為這種詐欺賭博罪名如果要加到更重那可能強盜與搶奪無法區
08/27 07:17, 8F

08/27 07:17, , 9F
別了...
08/27 07:17, 9F

08/27 08:54, , 10F
新加坡鞭刑也沒讓人民活不下去啊? 大家還不是乖乖的
08/27 08:54, 10F

08/27 08:54, , 11F
其實人性本惡,沒重刑事不會怕的
08/27 08:54, 11F

08/27 09:16, , 12F
新加坡那種東西搬來台灣...會有很大的風波,另外他們國家對於
08/27 09:16, 12F

08/27 09:17, , 13F
人權問題也是不削一顧...他們是所謂亞洲價值代表的國家...
08/27 09:17, 13F

08/27 09:18, , 14F
就是除了經濟發展之外...其他的事項可以妥協也無所謂
08/27 09:18, 14F

08/27 09:38, , 15F
就連中共這種罪,也差不多這個刑度而已。
08/27 09:38, 15F

08/27 12:57, , 16F
再說 我們是不懂 因此除了覺得該罰重一點 也不知道該說
08/27 12:57, 16F

08/27 12:57, , 17F
什麼
08/27 12:57, 17F

08/27 13:00, , 18F
老實說...職棒簽賭這個問題很複雜,如果要科刑,那只能套構成要
08/27 13:00, 18F

08/27 13:01, , 19F
我只是不太喜歡原PO"如果覺得被判求處的很輕 可以去翻法
08/27 13:01, 19F

08/27 13:01, , 20F
件,來判斷要科以多少之刑罰,但是如果要問怎麼根治,那其實很困
08/27 13:01, 20F

08/27 13:01, , 21F
難...
08/27 13:01, 21F

08/27 13:02, , 22F
條再來發文" 感覺上 我們推文都只是熱情或什麼 而且大家
08/27 13:02, 22F

08/27 13:04, , 23F
看這個新聞切入想法不同 也許你沒有要說我們的意思 只是
08/27 13:04, 23F

08/27 13:04, , 24F
一個新聞 有不同的解讀方式 也可能是我在那篇新聞回文
08/27 13:04, 24F

08/27 13:05, , 25F
然後看到原PO那句話有點怒 好啦 我承認我錯了= ="
08/27 13:05, 25F

08/27 13:05, , 26F
我只是想告訴大家,很多事情不要想當然爾,然後罵檢察官腦殘,還
08/27 13:05, 26F

08/27 13:06, , 27F
是法官腦殘...有時候光看判決都很難知道整個案件的全部
08/27 13:06, 27F

08/27 13:06, , 28F
更何況是新聞報導...
08/27 13:06, 28F

08/27 13:08, , 29F
哈 我只說要判重一點 其他的 就交給專業的人辦吧
08/27 13:08, 29F

08/27 17:12, , 30F
請問犯罪所得應該會被追繳吧?不然吳健保真的是太爽了...
08/27 17:12, 30F
文章代碼(AID): #18j2D0L1 (Whales)
文章代碼(AID): #18j2D0L1 (Wha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