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燈泡媽新文章-執行死刑之前...已回收
這文章應該是表達的很清楚了
1.無法輕易選擇靠邊站
2.國家是不是最少應該要給大家一個交代,好好剖析犯罪者以及整個事件的原因
要講的想法很清楚了
那些鬼扯一堆要廢死或反廢死的
表得這麼清楚的文章都看不懂,還可以腦補牽拖不知道到哪邊去
這是不是擺明在消費小燈泡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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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襠的隆起絕不是裝飾品,每當陸地上有事件發生,
靠著一件泳褲便能全部解決!特殊刑事課三隻烏鴉之一,
刑警‧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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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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