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專法真的是歧視嗎?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Jim)時間7年前 (2016/11/29 12:40), 7年前編輯推噓-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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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歧視噢, 法律不存在什麼歧視不歧視, 歧視是存在人們心中的, 難道會因為用了專法或民法, 就改變歧視嗎? 恐同會因為你用民法就不恐同? 用專法跟民法同樣都是保障結婚的權利, 不能改變人們心中的歧視。 所以管他什麼法, 能讓想結婚的人結婚,就是好法。 ※ 引述《baaldiablo (圓圓圓)》之銘言: : 大家好,我支持同性婚姻,並且是以修民法的型式 : 但沒有仔細看過法條跟專法內容 : 想討論的是,立專法真的是一種歧視嗎? : 假設在未來許多的專法通過,因此變成: : 可以跟同性結婚 (用專法A) : 可以跟初音結婚 (用專法B) : 可以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多夫、一妻多妻 (用專法C) : 然後同時只能適用一種 (ABC跟一男一女婚姻擇一) : 那是否代表著跟初音結婚與多偶同樣受到歧視呢? : 又或著只是「認同這樣的婚姻型式」 : 並且「肯定它與一男一女婚姻的不同」呢? : 因為這幾種婚姻的確非常不同,舉例來說 : 應該沒有同性戀會想跟異性戀結婚吧? : 也沒有人會結婚之後又想跟初音結婚吧? (有的話,你實在太貪心了!!) : 因此如果專法所保障的權益和一男一女結婚的權益並無相差 : 那是否還算是一種歧視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6.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0394440.A.746.html ※ 編輯: my2019 (180.217.156.12), 11/29/2016 12:41:23

11/29 12:46, , 1F
上帝是不會容許我們歧視有性向障礙的人 而是要我們去包容
11/29 12:46, 1F

11/29 12:46, , 2F
他們 開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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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2:46, , 3F
"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是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
11/29 12:46, 3F

11/29 14:06, , 4F
說得很好XD
11/29 14:06, 4F

11/29 14:13, , 5F
誰來水桶一樓一下啊
11/29 14:13, 5F

11/29 14:13, , 6F
誰需要你的包容啊
11/29 14:13, 6F

11/29 17:00, , 7F
恐同不會因為用專法律就不恐同,但國家法律不能有恐
11/29 17:00, 7F

11/29 17:00, , 8F
同的立法觀點。
11/29 17:00,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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