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朋友被人恐嚇辱罵 要怎麼提告呢
剛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經驗供你參考。
※ 引述《s288529 (sin529)》之銘言:
無關緊要的部分恕刪,前因後果與你如何提告無關。
: 最後我朋友乾脆就自己打電話叫警察來
: 最後這位所謂的老公跑去我朋友的公司鬧
: 還說要對我朋友提告
不論有無誤會,他告不成你朋友,除非有其他要件。
: 我和我朋友說要錄影
: 最後有錄到他辱罵我朋友是臭俗辣
: 還說你走到哪裡我都找的到你
: 還說我現在是私底下找你談喔
: 就不要讓我走上法院
: 也有提到要談錢
: 我朋友說他有按底 根本就不敢走法院
: 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錢
以上,勉強可以告他妨害名譽。
勉強,你沒看錯,公然侮辱沒那麼好成案+起訴。
恐嚇的部分,按照目前台灣恐龍法官與官僚生態,你們除非另外有更具體的證據(例如他
拿武器揮舞、威脅你們生命安全),否則也是告不成。
簡單說,你們都知道他只是想痾錢,檢察官跟法官也知道,恐嚇的要素不成立,不可能起
訴。
: 但是他本身就沒什麼錢 只有命一條
: 就怕他常常來堵影響他工作
: 我有說來一次就錄一次
: 錄影中有其他同事入鏡 有第三人
: 以上是否可以對他提出恐嚇勒索以及公然侮辱的罪呢
恐嚇不會成案,勒索的部分我比較不了解,但感覺應該也不會成案。
妨害名譽勉強可以拿錄音檔告他。
: 要怎麼告
: 是要先去警局備案先給警察看錄影還是直接去法院申請
: 另外我朋友沒錢請律師的話也能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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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30F.
如果你們想提告警告他,不必理會我上面說的,就去警察局報案提告作筆錄。
是否起訴、成案,最後決定權在檢察官。
但對方有案底=對大部分法律流程與底線標準比你們清楚=你們呼嚨不了他。
換句話說。
如果只是想嚇唬嚇唬他,我覺得不止無效,可能反效果令他變本加厲。
妨害名譽就算起訴也不會強制拘提之類的,他不痛不癢。
你提到有同事入鏡,如果是他夥同同事,可以連這同事一起告,或許比較有用。
如果是你們這邊的同事入鏡,有沒有第三人入鏡影響不大。
證據採集(錄音或錄影)的過程,最好開頭就說明當天日期時間地點你要錄音(沒有也沒
關係,台灣對這一塊要求沒這麼嚴苛)。
報案最好是台北市的警察局。
最好是你們能不辱罵對方但挑釁到他破口大罵,否則只憑臭俗仔三個字,會有恐龍法官或
檢察官認為只是發語詞不雅、不構成妨害名譽。
如果他有揪眾或攜帶武器去公司鬧事,才可能用告恐嚇或公共危險。
我建議你們被辱罵的人除了錄音錄影(若錄影,最好是第三人側拍)蒐證,買辣椒水,來
一次、罵一次,就噴好噴滿他一次,萬一他動手更好,馬上去驗傷(不嚴重就自己摩擦弄
腫一點即可)告他傷害。
傷害罪一定能成案(未必起訴不影響,他一定要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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