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方酒測0.15撞我機車

看板biker作者 (雅虎台北)時間11年前 (2013/02/02 02: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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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9420 (小M)》之銘言: : 女友有挫傷,我車速不快... : 所以撞上來時幾乎都在原地...但是女友跌坐在原地 : 原本就有舊傷的她去急診後醫生判定是挫傷 : 對方也很有誠意的和我談了理賠的事情 : 我人是沒怎樣,車子後照鏡斷掉,還有左邊的飛旋踏板壞了... : 但是女友的部分不知道該怎麼拿捏... : 請各位大大給點意見... : 我酒測值0 對方0.15 我給一點建議, 只要有酒精反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是酒駕沒錯。 但是如果超標,就會移送地檢署,依刑法醉態駕駛罪偵辦。 而你女友受傷不論對方有沒有喝酒都可以提過失傷害之告訴, 只是若肇事者有喝酒,過失責任可能越大。 因此酒駕超過標準,國家會依法偵辦,這就是所謂的非告訴乃論之罪。 被害者能做的事情,就是針對過失傷害的部分提起告訴,而且是權利, 受憲法的人民有請願、訴訟之權所保障,但告訴乃論有時效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89.199

02/02 03:47, , 1F
補推,六個月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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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30gbwK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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