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發生交通糾紛 請幫幫我 謝謝
~抱歉文長~
我發生了擦撞糾紛, 但感覺被當肥羊了, 現在很無助, 不知道有沒有懂的人可以幫幫我?
真的非常感謝!
事情是發生在昨天(2/4)早上八點半, 上班的途中在下福和橋之後沿著基隆路一直走, 當
時是在行進間而前方也非紅燈或黃燈(距離紅綠燈也有一大段距離), 身邊騎士的車速約莫
都在50~60左右, 此時前面一位小姐(稱為A)突然緊急剎車, 我趕快將龍頭往左邊撇並緊急
剎車, 但反應時間實在太短以致於還是撞到了他, 由於有緊急剎車加上當下的車速也不是
非常快, 因此A是在原地被自己的車子壓著(但沒有完全跌在地上, 呈現半蹲的狀態?), 這
時我看到他前方有一位男士(稱為B; 看他的穿著應是上班族)的車屁股緊鄰A的車頭, 我不
確定是否為B緊急剎車導致A剎車而我剎車不及撞到A? 我趕緊將A的車子扶起來並詢問他有
沒有怎麼樣? 他說他的膝蓋很痛, 他請我將他的車移至路旁並看看機車能不能發動, 而B
就將A扶至路旁,我再回到馬路中間將我的車移到路旁, 檢視了A膝蓋的傷口(因為褲子被刮
破, 可以看到有一道傷口, 面積不大但比一般擦傷來的深), 我詢問A是否要幫他叫救護車
, 他說不用沒關係, 我就開始發A的機車, 踩了幾下就發動了, 此時警察來了(雖然不知道
是哪位好心人士打的電話, 但很感謝幫忙打電話的好心人士, 謝謝你), 警察先問A要不要
幫他叫救護車, A說不用, 他知道前面有診所, 他可以自己騎過去處理傷口, 接著警察詢
問一下當時的狀況, 我就回答說當時A在我前方於行進間突然緊急剎車, 我閃避不及也無
法完全煞住所以撞到A, A此時說因為前面的突然剎車他才煞的(但至今我跟他都不曉得在
他前方突然剎車的是否為B?)接著警察問我們要私了還是要做筆錄, A跟我就說我們自己解
決, 期間A很好心的一直跟我說沒關係要我先去上班(約莫三次), 因此我馬上給了A我的手
機號碼並且還拿了一張名片給他, 請他再跟我說機車修理跟傷口處理的費用(其實我真的
不知道是不是完全都是我的錯? 但畢竟是我撞到他害他受傷), 接著我就準備騎車走了,
警察跟A也準備騎車走了, 後來在辛亥路跟基隆路口前又遇到A, 我再次詢問他是否還好?
要不要載他去醫院? 我還幫她喬正了他的左後照鏡, 他說沒關係前面有診所她自己去看就
可以了, 並叫我趕快去上班, 我再次跟他道歉說不好意思, 昨天上班時間我都緊守著電話
想說A會打來告知我後續狀況, 但都沒有接到, 直到晚間八點多接到了他的電話, 我先跟
他道歉並詢問他的傷口是否還好? 他說已經處理過了, 我再詢問他機車的維修費用, 接著
他就說鑰匙斷掉了(早上我已幫她接回卡榫)需要再配一副大概兩三百元, 他說沒關係她自
己處哩, 接著他開始有點吱吱嗚嗚的說他這幾天要坐計程車上下班又要去醫院處理傷口兩
個星期, 因此想跟我要五千元, 此時我有點傻住了, 因為我不瞭解這五千元的組成是從哪
裡來? 原本覺得他是個明事理的人, 但一下子獅子大開口真的讓我傻眼了, 接著我就跟她
說, 我覺得這不完全是我的責任, 如果要這樣算, 前面行進間突然剎車的騎士是否也應共
同負責? 但他可能是事發當時嚇到了, 也不記得前面確切是誰, 我接著說機車維修鑰匙後
照鏡我願意賠給你, 你去醫院處理傷口我也可以賠給你, 但你每天上下班要坐計程車? 為
什麼不能坐捷運或公車呢? 而且你又不是斷了條腿(這句話是我心理的想法沒說出來),
你用喊價的方式我不太能接受, 接著我就從電話中的另一端聽到一個男生的聲音(她老公
, 稱為C), 似乎是很不滿說我沒誠意之類的, 我就跟A說我很有誠意, 我當下沒有騎車就
跑了, 我有留下來而且還給你我的電話跟我的名片, 也請你在事後聯絡我後續的狀況, 接
著他把電話給C, 她老公劈頭就訐譙我說我沒誠意, 說我覺得他們在喊價是怎樣之類的,
我回說但是我根本不知道這五千到底是由甚麼名目構成, 期間C還口出穢言語帶「他媽的
」三個字, 我當下很不爽請他講話自重注意他的用詞, 並請他說話口氣好一點, 接著又開
始了事發原因、看診、坐計程車、五千元的輪迴, 他說從他中和的家坐計程車到A上班地
點單趟要300一天來回要600, 我跟C說我之前從亞東醫院附近坐到龜山也不過兩百五左右
, 他就說那單趟也要200多, 接著我就說距離過年放假還要上四天班, 這樣子車錢算
2000, 加上維修機車費用給他500, 我還沒說完, 他就惱羞了說現在要一項一項算這麼清
楚就是了? 我就回他說實際發生多少費用我賠多少給你, 不是本來就該這樣嗎? 他就說我
們還沒跟你要精神賠償咧! 此時我無言了, 他就說不然找當時的警察送交通裁決所, 我當
下沒回他, 因為遇到這樣的人, 我不知道當下該怎麼跟他協商才是公平、合理的? 不過目
前談的狀況是, 我要賠他修鑰匙的費用, 外加他每天去處理傷口350元的費用, 連續兩個
星期(A自己說的), 其實這邊我也覺得很詭異, 去診所(當下A自己說要去診所的)掛號需要
這麼貴嗎? 就算是去大醫院350元, 每天去換藥一樣要負擔同樣的350元嗎? 我怎麼覺得回
診換藥不用負擔這麼多?(還是我的認知錯了?) 期間C一直咬住我說我騎車不保持安全距離
, 其實我很想請他找一天上班時間自己騎騎看基隆路那段, 機車幾乎都是前後緊鄰擠成一
團, 而且我又不是騎的非常快(大概50左右), 要是騎很快又沒煞車, 我想他老婆應該不是
只有現在這樣的傷勢吧?! 當然, 對於撞到A造成他受傷我真的非常抱歉, 再次跟他致歉,
對不起! 我也不是不負責任的人, 但請別把我當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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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2.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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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 其實我沒有氣憤 只是有點無奈 為保持車距是我的疏失 我不會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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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 我今天會聯絡對方 是否願意到警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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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知道是我的過失 我沒有要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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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 我會盡快至警局處理
※ 編輯: onecent 來自: 210.242.52.55 (02/0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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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大 謝謝您站出來描述當時的事故情形
謝謝 相較於最前方的騎士 我真的沒有要卸責 也有誠意想解決
※ 編輯: onecent 來自: 210.242.52.55 (02/05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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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板友的熱心建議, 剛剛已經與對方至交通大隊大安分隊完成和解, 並簽妥和解書,
有註明拋棄民刑事責任的追訴權, 謝謝大家的關心
※ 編輯: onecent 來自: 114.37.97.238 (02/0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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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 請問您是認真的嗎? 但我跟他已經和解了 錢也賠給他了
我真的覺得自己很有誠意 很客氣 我也願意賠償 只是想了解賠償的組成
今天交通隊的員警也跟我們說 求償方開出每一項條件 再由理賠方審查願不願賠
如果雙方談不攏 警方才會介入
但在幾個板上(機車 汽車等) 幾乎所有板友都認為我態度不好之類的
我很想說 我從頭到尾都是低姿態 也誠如大家所說的
從後面撞到人就是不對 況且對方受傷了
我非常同意 我也沒有卸責或是不願賠償或是不理對方
倒是對方昨天講話很不客氣還帶穢語 怎麼就沒人覺得他不應該這樣講話呢?
今天他先生的爸爸到警局也一直責難我 年輕人騎車沒騎好 還說他們詐欺
我超傻眼的 到了交通隊 他還在提 我就忍不住直接問她先生跟她
請問我們昨天通電話時我有提到詐欺兩個字或是有其他影射的意思嗎?
結果他們不說話 她先生還竊笑 那老人可能看苗頭不對就沒接著說了
最後 很謝謝各位板友的建議 或許幾千塊對各位來說是小錢
但對我來說是很大的 我也賠了 但只是想知道我賠的東西是哪些?
就這樣而已 這樣就是態度不好?!
※ 編輯: onecent 來自: 114.37.97.238 (02/06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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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指的常識是 對方開價多少 我就得無條件也不須過問的全盤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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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學到教訓了 謝謝你
但我還是覺得自己有點倒楣 畢竟我不是過意去撞他 也不是沒有剎車
沒有抓好安全距離是我的過失 但倒楣的是上班時段真的車潮擁擠
第一台車不知為何突然剎車導致接連兩台機車的事故
我也很無奈 對中間的人也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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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necent 來自: 210.242.52.55 (02/0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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