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速公路閃遠燈是在閃什麼已回收

看板car作者 (丹)時間9年前 (2015/03/27 08:58), 編輯推噓4(4011)
留言15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7 (看更多)
很多人覺得車速太快危險 開慢一點比較安全 那為何高速公路速限不要訂80就好了呢? 打個比方 你時速100台北開到高雄需要四小時 若你用時速50,開到高雄恐怕要八小時 若你認為時速低一點(例如50km/h)會比較安全 但實際上你占用道路的時間,整整多出了一倍 道路面積,是固定的,不會馬上就增加 你使用(佔用)道路時間越久,車流就越擁擠 尤其是龜車,本身車速慢 而且龜車很堅持開內側一定要保持 他認為足夠安全的車距(通常是100公尺最理想) 你說龜車速度慢,車距又超大,對車流的影響有多大? 一台龜車上路,卻佔用十輛車的流量 當車流增加,勢必其他車輛的車距會縮小 龜車最講安全最守規則 但他自己不知道帶給別人多大的威脅 因為你自己的安全,別人缺縮短車距 你最守法,路都你家開的,別人的時間都不是時間 小弟是認為,守法是個人自由 你堅持要當龜車擋道,我沒立場說你 龜車逼車(逼後車)雖屬違規行為,但那不干我的事 畢竟我不是吃飽閒閒當糾察隊 但是拜託,下次別擋住我就好了 ※ 引述《jeta890119 (胖宇)》之銘言: : ※ 引述《johochula (就好笑A啦)》之銘言: : : 我支持原po : : 依照法規規定: : : 高速公路內側限行駛最高速110km/h : : 而且國道警察取締違規有個誤差值 就是+-10km/h : : 換句話說:100~120km/h 都是合法的 : : 雖然內側是超車道 但前方車輛合法行使 : : 後方車輛是要閃屁喔 : 你合法你最大? : : 亂閃燈才會違反交通法規 : : 當然鄉民會說:你的錶不等於真正時速 : : 所以會有個誤差值+-10KM/H阿 : : 所以看自己車上錶速100~120km/h 都是合法的 : : 第二個:內側車道雖然是超車道 : : 超速超車違法在先(超過120KM/H) : : 違法的人還要合法的人讓道嗎? : : 法律又不保護違法的人 : 既然你這麼懂法律,那你應該聽過:「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 超車道名為超車道,就是要讓大家超車用, : 你既然沒有要超車,那你幹麻一直佔用? : 的確現在的法律說你可以佔用,你可以不讓, : 但你會造成後面更容易塞車的結果,雖然你沒有違法,但很沒公德心, : 如果你要把法律當作你的最低標準,那隨便你吧 : 麻煩車號po上來,下次大家看到你就「合法的」不要讓你好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17.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27417918.A.E4B.html

03/27 09:13, , 1F
就一堆自私的人看不懂標語,一值扯違不違法
03/27 09:13, 1F

03/27 09:13, , 2F
是啊,,這麼怕死就不要上高速公路
03/27 09:13, 2F

03/27 09:42, , 3F
推!!沒給你按喇叭就要偷笑了
03/27 09:42, 3F

03/27 09:50, , 4F
龜車又愛併排,無腦
03/27 09:50, 4F

03/27 10:08, , 5F
車速越快,車距要越長,所以速度過高或過低都不經濟
03/27 10:08, 5F

03/27 10:16, , 6F
龜在內線就違法啦..內線是超車道禁止占用..
03/27 10:16, 6F

03/27 10:18, , 7F
車速過高或過低都不經濟 那乾脆都不要開車算了..
03/27 10:18, 7F

03/27 10:18, , 8F
規定就是規定!當標準規定出現了問題就應該修正
03/27 10:18, 8F

03/27 10:19, , 9F
車子愈來愈多 駕駛平均素質愈來愈低落 各種荒唐的事情
03/27 10:19, 9F

03/27 10:21, , 10F
層出不窮 .. 覺得內線開超過110很危險 不能因此擋道!
03/27 10:21, 10F

03/27 10:21, , 11F
有人120甚至130開的比你110龜內線穩! 但整條路可能會因為
03/27 10:21, 11F

03/27 10:22, , 12F
龜車導致車流不順暢 發生更多意外!
03/27 10:22, 12F

03/27 10:23, , 13F
真的建議那種固定開100的..乾脆走平面時間也差不多啦!
03/27 10:23, 13F

03/27 13:27, , 14F
怕快就去省道慢慢走沒人會逼阿
03/27 13:27, 14F

03/27 13:28, , 15F
真是的
03/27 13:28, 15F
文章代碼(AID): #1L5Ai-vB (ca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L5Ai-vB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