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收到台北市政府公文(Dell)
※ 引述《icegril (每個生命都可以發光發熱)》之銘言:
: ※ 引述《stone (石頭)》之銘言:
: : 昨天收到公文了
: : 懶得掃所以弄到今天才放到網路上
: : 現在好像很無力的感覺
: : 公文第一頁:http://www.badongo.com/pic/6588960
: : 第二頁:http://www.badongo.com/pic/6588950
: 我今天才收到公文了
: 不過跟樓上不同的承辦人(好奇有幾個人在處理此事)
: 我這批只有六個人
: 第一頁:http://www.badongo.com/pic/6600179
: 第二頁:http://www.badongo.com/pic/6600204
: 我是6/29申請的,三張單所以申訴三次
: 不過剛剛去查詢只剩一個,
: 案件處理情形是「本案件已重複申訴,其案件編號為0000187439,故刪除此案。」
: 另外兩件不翼而飛~~
我也收到了,不過看來,北市府收件單位不是消保會,我們申訴對象是消保中心,
但回復單位是法規會,加上中間開了協調會,代表回復給我們的是關於法規的問題,
已經不是單純的消費爭議了(也就是消保法無法處理),才會轉往法規會。
這中間從事件發生=>府方獲得消息=>中央統籌分配給北市府處理(開協調會前發文)
消保中心(或直接指定法規會主持會議)無法解決=>發文轉往法規會(移交所有資料)=>
市府相關單位之間電話、公文來回協調(應該是用電話居多)=>統一發文給申訴民眾
=>發府文(請注意,抬頭是北市府不是一級單位二級單位什麼法規會、xx處等名義發文,
府文很麻煩的,雖然法規會在台北市政府內要跑文比較好了,不像我要趕府文自己
拿著文騎著車來回跑請市府那些誰管你哪個單位的,態度跩個二五八萬又要請求
同是自己同一局處內的人,自己人一樣很可憐,何況這麼大宗,加上發文有期限的,
從首長批發到發文印文出來兼自己裝訂後,像這麼趕時間的,都要自己親自拿去拜
託對方幫忙蓋印啊)
一般公文有10天期限可處理,加上消保法規定15天內給主管機關協調,不果後才移回
消保中心接下去處理來看,上次中縣府能那麼快就發文,代表他們很快就有定論了,
處理時限不簡單了,北市府又被中央要求由北市府接手處理的話,其實該給承辦人員
拍拍手了,不過我對消保會之前的回應我也不置可否,幸好那口氣不好的只是疑似
外包人員或是非編制內人員才會這樣回話,不然我已經打算假裝市民寫市長信箱去
問那是怎麼回事了(我星期一才考完試,之前沒寫是沒多餘心力去管這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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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長不行了,會壞掉 ○ ∵ ◤ ◢ 圭) 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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