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賠償問題
我在去年12月底發生車禍
事情發生大概是在傍晚七點左右
剛好綠燈我(行人)要走斑馬線過馬路
結果對面來了一輛車剛好要左轉
我就這樣在斑馬線上被撞上
那台車擦過我身邊的時候,我感覺車子的車速應該蠻快的
之後有好心的小姐幫我們報警送我上救護車
對方後來有在路旁停下車,在旁邊幫我指揮來車不要讓我再被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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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發生車禍的地方
我是兩處外傷,加上左腳腳踝骨裂開,打了兩個月的石膏
目前還在復健中
對方是跟我們說要全權委託保險公司處理
但是我們跟保險公司談過之後
保險公司的人是說他們業務很多很忙,可能要再過一陣子才能處理
甚至他們還說通常處理這種業務,賠償可能要談到半年甚至一年才能和解
但是我是想說這樣法律追溯期只有半年,對我們這方來說會不會有點不利
而且我們目前找不到肇事的司機,他做筆錄留下的電話打不通
我們只能去找他公司的老闆,請那位老闆幫我們連絡
(當天那個老闆有過來,說會幫忙楚理,有留下名片請我們有事找他)
可是那位老闆也只是說他會幫我們催促保險公司就沒有下文了
因為從來都沒有遇過這種事情,所以也毫無概念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目前是還沒有到警局作筆錄
應該下禮拜會回台北作筆錄
(我車禍受傷之後就請假回家休養了)
雖然努力爬過一些文章之後還是毫無頭緒
想請問像這樣的情形,我是行人對方開車,對我方的情形是不是會比較有利?
我去警局做完筆錄之後,是要向員警拿初步分析表嗎?
如果我想要送刑事鑑定的話,是要直接跟員警說就好嗎?
假設賠償金額談不攏的話,我父母的意願是說要直接提出訴訟
如果真的要走到訴訟的話,想請問有人可以跟我說一下大概的流程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麻煩了解的人給我ㄧ些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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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ttlestella 來自: 61.62.56.198 (02/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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