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男友不讓我在他房間
人....
是習慣性的動物。
英國作家王爾德說過"一開始是我們造就了習慣,但後來卻是習慣造就了我們"。
誠如是言。
在工作職場上,有許多人抱怨東抱怨西,
嫌壓力大、嫌事情多、嫌同事不好相處、嫌沒有發展、嫌薪水少......
但卻很少看到這些人毅然而然的離職另謀高就。
為什麼呢?
因為在天性上,人是害怕改變的!
因為目前的生活還過得去嘛,幹嘛冒風險做改變呢?
即使有再多的抱怨,但至少我還活著!對不?
就工作上來說,如果另謀高就不成,反而變成無業遊民,
那損失不更慘重,而且還會被別人笑說眼高手低,不認清自己的實力在哪...等等。
而且人對於適應新環境有天生的恐懼感。
要重新適應新同事、新主管、新業務、新的挫折、新的不方便.....
換個工作尚且如此戒慎恐懼,何況是換個伴侶!
我的他(她),雖然有諸多不好,但畢竟也相處多年了,
彼此的情份、那種熟悉度、彼此的嗜好、彼此的缺點、
彼此的家庭、甚至是彼此的敏感帶...他(她)都是世上最瞭解我的人,
要再花個幾年去熟悉另一個陌生人,難道值得的嗎?
如果遇到一個更爛的呢?
如果多年以後另一個他(她)還是有一樣的問題呢?
那幹嘛當初要費盡心力去找另一個人?!
選工作跟選愛人是一樣的,
沒有人強迫你要做哪一行,也沒有人一開始就強迫你要跟誰在一起,
一開始,是我們自由地做了選擇,但後來卻是當初的選擇強迫了我們。
這跟習慣,是異曲同工。
在工作上選擇挑戰自我、勇於面對新領域的那些人,
往往都是有很強的自信心,認為自己一定可以勝任,
所以他們面對改變,反而會激起好勝心、躍躍欲試。
但愛情沒有這麼簡單,
如果用自信心來詮釋愛情世界裡的改變,
那未免太過無情,給人一種冰冷的感覺。
尤其是女性...那種與伴侶之間的歸屬感,
當我跟你做了愛,有了感情,我就是你的了;
我願意為你改變、願意為你付出,而且是百分百的。
台語有一句話”愛丟卡慘死”,
這句話比岡本002還要貼切、比雅芳還要更瞭解女人...
其實,愛情的世界裡當然少不了"包容、體諒",
但這種包容與體諒,應該可以轉化成生活上的一種樂趣,
而不是成為彼此的負擔。
舉例來說,在金庸小說裡,
黃蓉要包容郭靖的傻憨、不知情趣,後來這不也成了黃蓉最常捉狹取笑他的點;
小龍女體諒楊過的斷臂,而楊過要包容她的不完整,這卻是彼此最為疼惜對方的缺陷。
在現實生活裡,
妻子可以體諒先生的腳臭、髒亂、粗心、不做家事;
先生可以包容妻子的遲到、愛花錢、碎碎念、手藝差。
但在彼此有愛的情況下,這些缺點都會成了以後生活中的樂趣。
(藝人余天夫婦,不是還會比賽誰放屁大聲??)
總之,我要說明的是,
不管是怎樣的包容與體諒,
人跟人之間的相處,都是要以”快樂”為前提,
更精確的講,快樂一定要大於痛苦。
夫妻相處如是,朋友相處如是,親子相處亦如是。
當然,最好彼此有足夠的EQ,把原本的痛苦轉化提昇為某種樂趣。
但如果對方的缺點,是你無法包容、而對方又不想改變的,
請問!請問!請問!你跟他在一起到底是為了啥???
為了享受那種痛苦????
有時候...
改變很痛苦,但不改變更痛苦!
之所以還沒有下定決心離開對方,是因為你心中還有期待,
期待對方改變,期待對方回心轉意,
甚至是期待自己會麻痺這種相處模式....總有一天會習慣的...
老婆女友是拿來疼的,愛情則是拿來享受的。
不快樂的相處模式,只會衍生不快樂的下一代,好好想想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231.51
推
04/04 23:51, , 1F
04/04 23:51, 1F
推
04/04 23:55, , 2F
04/04 23:55, 2F
推
04/05 00:21, , 3F
04/05 00:21, 3F
推
04/05 00:22, , 4F
04/05 00:22, 4F
推
04/05 00:33, , 5F
04/05 00:33, 5F
推
04/05 00:41, , 6F
04/05 00:41, 6F
推
04/05 00:52, , 7F
04/05 00:52, 7F
→
04/05 00:53, , 8F
04/05 00:53, 8F
推
04/05 00:55, , 9F
04/05 00:55, 9F
推
04/05 01:58, , 10F
04/05 01:58, 10F
推
04/05 03:12, , 11F
04/05 03:12, 11F
推
04/05 07:05, , 12F
04/05 07:05, 12F
推
04/05 11:49, , 13F
04/05 11:49, 13F
推
04/05 11:55, , 14F
04/05 11:55, 14F
推
04/05 12:43, , 15F
04/05 12:43, 15F
推
04/05 12:47, , 16F
04/05 12:47, 16F
推
04/05 13:00, , 17F
04/05 13:00, 17F
推
04/05 13:15, , 18F
04/05 13:15, 18F
推
04/05 13:29, , 19F
04/05 13:29, 19F
推
04/05 13:35, , 20F
04/05 13:35, 20F
推
04/05 13:40, , 21F
04/05 13:40, 21F
→
04/05 13:46, , 22F
04/05 13:46, 22F
推
04/05 15:59, , 23F
04/05 15:59, 23F
推
04/05 16:33, , 24F
04/05 16:33, 24F
推
04/05 16:37, , 25F
04/05 16:37, 25F
推
04/05 20:37, , 26F
04/05 20:37, 26F
推
04/05 22:36, , 27F
04/05 22:36, 27F
→
04/05 23:56, , 28F
04/05 23:56, 28F
推
04/06 00:02, , 29F
04/06 00:02, 29F
推
04/06 00:09, , 30F
04/06 00:09, 30F
推
04/06 00:24, , 31F
04/06 00:24, 31F
推
04/06 02:17, , 32F
04/06 02:17, 32F
推
04/06 02:37, , 33F
04/06 02:37, 33F
推
04/06 04:12, , 34F
04/06 04:12, 34F
推
04/06 10:40, , 35F
04/06 10:40, 35F
推
04/06 22:31, , 36F
04/06 22:31, 36F
推
04/07 08:49, , 37F
04/07 08:49, 3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