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婚姻平權蔡英文傾向修民法 

看板gay作者 (igst2979)時間7年前 (2016/12/15 22:36), 7年前編輯推噓47(4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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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ersheep (一心不乱)》之銘言: : 來源:上報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9100 : 【獨家】總統府密集溝通 婚姻平權蔡英文傾向修民法 : 立法院將於 12 月 26 日排審婚姻平權法案,法案主管機關法務部嚴陣 : 以待,日前擬好一份專法入府徵詢總統蔡英文意見,據知情人士透露,蔡英 : 文私下表態不接受專法,認為應修改《民法》,並傾向支持民進黨立委蔡易 : 餘提出的方案,不動《民法》972 條裡一夫一妻條款,但增訂 同性婚約當事人為雙方」 :的條文,以平息社會正反爭議。 : 關於婚姻平權法案,目前立法院有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民黨立委許毓 : 仁、時代力量黨團 3 個版本。3 個版本都將《民法》972 條的婚約當事人 : 由「男女」改為雙方;另外尤美女版本還在《民法》第 971 條姻親通則條 : 文增設「平等適用」原則,同性或異性婚姻當事人皆能平等適用夫妻權利 : 義務之規定,但《民法》第 1063 條除外,也就是「婚生推定」相關條文 : 僅限於異性配偶。 : 婚姻平權法案審查大限日在即,根據日前朝野協商結論,本會期結束前 : 必須完成審查。黨政高層分析這已經是民進黨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一種狀況 : 是三版本並陳後送出委員會;另一種狀況是繼續討論,不要送出委員會。據 : 了解,府方這次沒有像要通過一例一休法案一樣下達軍令狀,「沒有特別堅 : 持」要不要送出委員會,態度仍然保持彈性空間。 : 對於同性婚姻專法派、民法派雙方僵持不下,身為執政黨的民進黨立 : 委,深知兩邊聲音都無法漠視,綠營高層內部積極研議「折衷方案」希望回 : 應挺同團體期待,並解決爭議。 : 蔡易餘日前接受《上報》專訪指出,將在審查《民法》時提出修正動 : 議,不更動《民法》第 972 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條文,也就 : 是不侵犯傳統婚姻,不刪除既有「一夫一妻」制度;但在 972 條增訂 同性婚姻,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 : 與異性婚姻並列,讓同性婚姻 : 儘速合法化,而 同性婚姻的相關規定則由主管機關在辦法定之: 蔡易餘表示,他尚未正式提出版本,只是嘗試在《民法》修正的大方向 : 下,看有沒有更好的方式,謀取社會更多接受與包容,不要造成雙方繼續對 : 立。對於黨內對修《民法》意見仍然分歧,蔡易餘說,他會徵詢黨內立委意 : 見,再思考要不要提出版本。 : 據了解,蔡英文告訴法務部,要朝修《民法》方向走,比較支持蔡易餘 : 的方案, 反對尤美女所增訂的「平等適用」條款認為改革必須循序漸進, 不能一步到位,否則只會撕裂社會: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原本預計明年 2 月提出專法,但現在情 : 勢對立,目前不會提出專法,採取開放態度,尊重各立委意見。 : --- : 姑且不論蔡英文那個死樣子還是讓人歸覽趴火,只會講一些隔岸觀火的 : 漂亮話,如果這篇專訪是真的,那麼不立專法是個好消息。至於大家認為蔡 : 易餘委員的方案大家覺得怎麼樣呢?我是覺得可以接受,畢竟是同樣在民法 : 內受到保障。 不知道大家對於我上色的這幾則條文,持什麼樣的意見? 我支持並列,不去更動972條,增新927-1條。 同性婚姻的相關規定則由主管機關在辦法定之,我想這條應該就有滿大的爭議。 如果照這樣修的話,滿多權利義務,都應該會被訂在辦法之中,應該也是種專法, 且一定會有疏漏的地方。 再者,反對平等適用之條款,必須在寫一個與此條相符也能保障同志權利的條款,如果沒有 這條是不是就不能平等適用與異性戀一樣的權利? 在蔡英文尚未正式表態之前,都有機會扭轉,我們一起加油吧! 最後,1226用愛守護立法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5.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81812613.A.B6B.html ※ 編輯: bzen9848 (111.246.15.244), 12/15/2016 22:42:05

12/15 22:40, , 1F
辦法真的很怪啊,位階還在法律之下
12/15 22:40, 1F
說不定只是放個風向,在他尚未正式表態之前都還有機會!

12/15 22:41, , 2F
我也不想要另訂辦法,為什麼不能平等適用
12/15 22:41, 2F

12/15 22:42, , 3F
蔡英文真的很心機,騙大家不懂法律
12/15 22:42, 3F

12/15 22:43, , 4F
真的很討厭她這種隱晦又畏縮的風格,有種在媒體前表
12/15 22:43, 4F

12/15 22:44, , 5F
態。要改革又怕衝突,改革沒有不衝突的好嗎
12/15 22:44, 5F
總統他感覺一直想要找取一個平衡點,不想得罪兩方,但往往兩方都得罪,搞得自己兩方 都不是人

12/15 22:47, , 6F
總統出來直接說:X的,給我直接全力通過,全黨配合...
12/15 22:47, 6F

12/15 22:47, , 7F
這樣不行嗎?
12/15 22:47, 7F
我記得總統府有說過:尊重國會自主。 在其他法案上看來,有點諷刺 ※ 編輯: bzen9848 (111.246.15.244), 12/15/2016 22:53:21

12/15 23:21, , 8F
廠廠 國會自主 廠廠 (轉頭看一例一休
12/15 23:21, 8F

12/15 23:26, , 9F
二樓沒看新聞內容嗎
12/15 23:26, 9F

12/15 23:26, , 10F
"定辦法"是蔡易餘提出的
12/15 23:26, 10F

12/15 23:27, , 11F
另外 這條有點模糊
12/15 23:27, 11F

12/15 23:28, , 12F
我知道,蔡英文支持他的方案反對尤美女的平等適用
12/15 23:28, 12F

12/15 23:28, , 13F
很難確定定辦法是指立專法還是修訂各項相關法律
12/15 23:28, 13F

12/15 23:29, , 14F
上報關於蔡易餘的方案很早就報導過 本版也專貼過
12/15 23:29, 14F

12/15 23:31, , 15F
另外 尤美女好像也不反對維持男女字眼 另增條文?
12/15 23:31, 15F

12/15 23:32, , 16F
至於一例一休 真的就別再拿來比較
12/15 23:32, 16F

12/15 23:33, , 17F
除了八掛版與勞團 社會對一例一休很冷漠
12/15 23:33, 17F

12/15 23:33, , 18F
然後泛綠內部除了林淑芬與時力外 沒有分裂
12/15 23:33, 18F

12/15 23:34, , 19F
這樣蔡當然能強力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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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34, , 20F
反之 反同婚有群眾力量 泛綠內部也分裂
12/15 23:34, 20F

12/15 23:36, , 21F
泛綠的分裂在DPPvs時力 年輕vs年老 中北部vs中南部
12/15 23:36, 21F

12/15 23:36, , 22F
然後DPP內部又分裂成民法派與專法派
12/15 23:36, 22F

12/15 23:37, , 23F
我不是唸法律的,我認知的"辦法"是母法下面再引申子
12/15 23:37, 23F

12/15 23:37, , 24F
法,是屬於民法沒錯。至於是不是歧視要看子法內容的
12/15 23:37, 24F

12/15 23:37, , 25F
權利有沒有比異性婚姻少
12/15 23:37, 25F

12/15 23:39, , 26F
但是法律位階上就是比異性婚矮一截
12/15 23:39, 26F

12/15 23:40, , 27F
子法的話就不是修訂現行法律,而是另外起草
12/15 23:40, 27F

12/15 23:48, , 28F
如果增訂一條民法,沒有規定內容,只有將同性婚姻之具
12/15 23:48, 28F

12/15 23:48, , 29F
體權利義務,空泛授權由法務部去訂,這樣有違反法律(
12/15 23:48, 29F

12/15 23:48, , 30F
國會)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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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49, , 31F
異性婚姻的相關權利也是分布在很多相關法律裡
12/15 23:49, 31F

12/15 23:50, , 32F
這是為何法務部說修改民法後 還要修訂許多相關法律
12/15 23:50, 32F

12/15 23:51, , 33F
這代表那是一項浩大工程
12/15 23:51, 33F

12/15 23:52, , 34F
在修訂過程裡 立委與反同團體仍然可以動手腳
12/15 23:52, 34F

12/15 23:55, , 35F
蔡易餘的方案至少是增加民法同婚法條
12/15 23:55, 35F

12/15 23:56, , 36F
讓立委以後不管是要修訂各項法律或其他手法如"定辦法"
12/15 23:56, 36F
還有 33 則推文
12/16 00:22, , 70F
楚嗎,沒有內容或是假內容的東西可以說代表平等原則嗎
12/16 00:22, 70F

12/16 00:23, , 71F
希望蔡易餘只是腦袋昏沉
12/16 00:23, 71F

12/16 00:24, , 72F
先說好我反對菜板 支持尤版
12/16 00:24, 72F

12/16 00:24, , 73F
我是在回應報載蔡總統的想法,非針對尤版
12/16 00:24, 73F

12/16 00:26, , 74F
法律哥的意思是說現在蔡易餘本來也要保留平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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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26, , 75F
那是我誤會了抱歉,大家砲火應該都是針對菜板那鬼東西
12/16 00:26, 75F

12/16 00:26, , 76F
但是蔡英文反對。沒有平等適用只增訂一條同性婚約云
12/16 00:26, 76F

12/16 00:26, , 77F
云的話只是空白授權,而且違憲
12/16 00:26, 77F

12/16 00:27, , 78F
如果有平等適用(尤版),其實法務部,就沒有必要再訂辦
12/16 00:27, 78F

12/16 00:27, , 79F
12/16 00:27, 79F

12/16 00:27, , 80F
重點是訂辦法本身就違憲,根本不需要看內容,這樣嗎
12/16 00:27, 80F

12/16 00:27, , 81F
法律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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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27, , 82F
比較想問l大在民法訂好同婚平等原則什麼意思,如果是
12/16 00:27, 82F

12/16 00:28, , 83F
尤版那條,那同婚的規定就已經準用既有婚姻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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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28, , 84F
根本就沒有辦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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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29, , 85F
我是要說 就算行政機關另外定辦法 因為抵觸尤版的平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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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29, , 86F
利原則 一樣可以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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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30, , 87F
l大的意思是說如果蔡英文沒有反對平等適用,之後訂出
12/16 00:30, 87F

12/16 00:30, , 88F
來的辦法不能牴觸民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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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31, , 89F
老實說,另外規定平等適用還不如直接把972男女改成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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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31, , 90F
方來的乾脆,結果也應該是要一樣才叫真平等
12/16 00:31, 90F

12/16 00:31, , 91F
如果是尤版,那完全沒有辦法的必要,已經在法律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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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31, , 92F
準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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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32, , 93F
所以根本不需要定辦法才是
12/16 00:32, 93F

12/16 00:33, , 94F
現在問題是尤版是90%不夠完美,那我們到底要不要因為剩
12/16 00:33, 94F

12/16 00:33, , 95F
對吼,最關鍵的就是平等適用條款吧?有這條就不用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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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33, , 96F
辦法了
12/16 00:33, 96F

12/16 00:33, , 97F
這是包藏禍心的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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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33, , 98F
下的10%放棄可能通過的90%
12/16 00:33, 98F

12/16 00:34, , 99F
剩下10%是什麼意思
12/16 00:34, 99F

12/16 00:35, , 100F
所以我們現在反對的方向應該是平等適用不能拿掉嗎?
12/16 00:35, 100F

12/16 00:36, , 101F
就是接下來會吵的,這還是有歧視疑慮,跟黑人上公車會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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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36, , 102F
別註名黑人上公車是15塊 而白人上公車也是15塊
12/16 00:36, 102F

12/16 00:36, , 103F
所以不能直接動972的話,尤的平等適用是可採的,蔡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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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36, , 104F
統的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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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40, , 105F
除非,972改成: 異性婚約由男女當事人訂定,多了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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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0:40, , 106F
性而已
12/16 00:40, 106F

12/16 00:40, , 107F
這樣就跟同性對等
12/16 00:40, 107F

12/16 00:42, , 108F
這樣萌萌還要吵的話基本上大眾也不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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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2:48, , 109F
小心跨性別的人會說同志自私廠廠
12/16 12:48, 109F
文章代碼(AID): #1OKgg5jh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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