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個人出售房屋利得,應以實價申報作者:MyGoNews方暮晨

看板home-sale作者 (貪玩的小孩)時間9年前 (2014/09/11 09:26),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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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新聞聽聽就好 : 房屋出售財產交易所得 : 知道取得價要用 售價-取得價 : 再拆算房地分離 : 房屋評定現值 : ────────────── x 獲利 = 所得 : (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 : 土地公告現值適用你所持分的土地面積現值 : 如果不知道的狀況下 : 依當年度財政部核定之標準 : 房屋評定現值*核定標準 : 如果以該案所說的申報95萬用這13趴算 : 95/0.13=730萬 : 這台中七期的百坪豪宅應該都沒這價值 : 連帝寶都沒有這現值 :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0671730158.html : 帝寶房屋評定現值僅700萬元,換算售屋所得率48%與綜所稅率40%,同樣賣 : 屋卻只要繳134萬元。 : 我是好奇是怎樣的豪宅 : 可是這樣高價的房子只獲利800萬???? : ----- : 依我看不是不懂亂報稅,要不然就是業配文 配合政府發的新聞 : 直接把土地+房屋公告現值,加起來一起算 : 不過台中要這樣有7百多萬也要不便宜的房子了 : 預售屋轉約獲利*13% ??? : 這也是找死 : 預售屋就是實價課財產交易稅 : 買賣價*13%?? : 這樣也不對壓 : 還會懂得打訴願 打行政訴訟等等 : 這會不懂這怎麼報稅????? : 有沒有稅法達人來幫忙解釋一下???? 不好意思,借標題問一下, 目前所所得稅法我記得財產交易所得稅規定是, 兩年內若有再買一間房子 且價格大於出售房子的價格就可以退稅,不是嗎? 不然市場的房價漲了,我去買新房要負擔漲價差, 但你政府又要將我之前舊房子價差扣稅, 這樣不就是標準一隻羊剝兩層皮?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68.2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10398819.A.E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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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稅局的畜生哪管你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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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只要有屎可以吃,有錢就咬,規劃藏海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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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土增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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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30Zg 財產交易所得也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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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交跟土增稅都有,所得稅17條之2跟土地稅35條
09/11 16:19, 5F

09/11 16:20, , 6F
退稅的小細節有點不同,不過兩年內重購都能退稅
09/11 16:20, 6F
文章代碼(AID): #1K4FfZuz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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