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要搬家了,提供些方法吧~

看板homemaker作者 (一團混亂 >.<)時間18年前 (2006/08/07 14: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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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mentquiet (超愛美的小喵媽)》之銘言: : 我和老公在高雄買了房子了 : 是臨時決定要買的 : 因為算一算,每個月的房租,拿來繳貸款還爽一點 : 剛好娘家這裡有不錯的房子就買了 : 目前桃園的房子約還沒滿...但租金和管理費實在太貴了 : 想和房東說,不租了...但一定不肯退壓金(二萬,而且是經仲介簽) : 想請問有經驗的人,教怎麼說才可以有比較好點的理由要回壓金?? 小喵媽平時跟房東關係好不好呀~ 若還不錯的話可以跟房東談條件, 例如:幫他找到下個房客,就拿回全額押金(前提是找得到的話)...等 或是凹凹看,起碼拿回一半或是部份押金也行, (帶著小喵去不知有無"加分"效果 XD) 契約是死的,雙方談得攏就可以啦,跟仲介已經沒關係了。 我跟同學以前一起在台北租屋時,原本契約是寫至少要租滿一年, 結果我同學只住不到四個月就落跑回中部,我是住半年多, 二人就這樣一前一後的"毀約", 態度很一板一眼的房東居然很好心的無條件把押金全退給我們,也沒罰錢~ (因為理虧,我們也沒沒敢多說什麼,大概就一副可憐樣子吧) ↑以上為個人經驗,租屋還是得跟房東保持良好關係比較好講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2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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