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主新增事宜

看板lesbian作者 (做人沒有苦澀可以嗎)時間10年前 (2014/06/14 23:19), 10年前編輯推噓15(15047)
留言62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7 (看更多)
-- 本次板主新增事宜 參選人: white9cat 一名 文章 : http://www.ptt.cc/bbs/lesbian/M.1402153041.A.7EE.html 只有一人參選且在上次投票時 此板友參選也獲得近半數的票 故不另舉行投票 上任時間再另行公告(六月內) ---------------------------------------------------------------- FOLLOWBRIGHT 以上是版主公告的內容,以下是本人身為一個單純的版眾的看法。 首先,很感謝FOLLOWBRIGHT跟White9cat兩位願意擔任版主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也感激馬科蚪單獨幫我們管理拉版如此長的一段時間。 拉板的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和討論的風氣一直都不興盛,所以在公共事務的參與度上 頗為冷感,這件事情不能怪罪誰, 但盡管如此我們仍舊必須維持一個民主精神的程序正義。 這是我出來堅持必須要有投票的理由,今天有舉辦這個投票,有沒有投、同意或反對 都是版眾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有經過這個投票程序,版主的管理權才會名正言順。 古代君王統治講求君權神授,孔子說名不正言不順,野百合運動要求國代改選, 這一切都是來自於對正當性的追求,如果用上一次投票結果來做為這一次上任的正當性, 是否馬英九可以說我當年得了689萬票,以後票數梅高過我就要讓我連任? 那我們如何追求往後拉版的民主法治? 雖然多一個投票過程會讓時間延後,甚或可能反對票過多以至於無法當選, 但是這都是我們的民主結果。 如果版主過於勞累沒有足夠的個人時間,那麼尋找下一個版主的過程就更加的重要, 我們要永遠用這種方式跟維持這樣大家覺得有人當就好的狀態多久? 如果今天版眾認為,我們不需要這個投票過程,直接當選無損於版主管理的正當性的話, 那也要全部的版眾都同意才行,而不是由版主自己發佈公告就可以的。 以上是在下的一點淺見,不同意的可以一起討論,我樂見大家發表意見。

06/12 03:16,
無論如何都應該投票吧,這樣直接宣佈當選怎麼可以?
06/12 03:16

06/14 01:04,
沒人選啊 投票不過版主又沒空要怎麼辦?
06/14 01:04

06/14 03:47,
所以有人出來就可以徑行當選嗎?
06/14 03:47

06/14 04:34,
一定要這樣嗎 如果只有一個候選人投票不投票有什麼差別 現
06/14 04:34

06/14 04:35,
在有人願意出來接下這個擔子不好嗎 繼續放著可能要被罵不積
06/14 04:35

06/14 04:35,
極處理版務 真的很難做人欸
06/14 04:35

06/14 04:37,
還是L大來不及報名版主徵選感到扼腕
06/14 04:37
我原諒你沒有sense,對我所堅持的點沒有理解,所以說出這種話來。 但是我誠懇的建議你,批評別人的作為之前,先多讀點書或者多想一想為什麼。 這樣絕對比你亂說話還要好。

06/14 11:07,
主要是因為此板友上次有參選
06/14 11:07

06/14 11:08,
票數已經48%了
06/14 11:08

06/14 14:20,
既然是選板主程序盡可能完備其實反而單純,避免爭議
06/14 14:20

06/14 14:21,
畢竟兩人參選得票率48%,和僅一人參選的狀況不能視為等同
06/14 14:21

06/14 14:21,
板主舉辦正式投票,讓W大未來的管理更具正當性,不是更好嗎
06/14 14: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2.93.2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esbian/M.1402759186.A.D12.html ※ 編輯: LonelyRanger (61.62.93.238), 06/14/2014 23:20:26

06/14 23:46, , 1F
推 民主的程序正義不能省略
06/14 23:46, 1F

06/14 23:54, , 2F
推,有時看似簡單的方式其實會帶來麻煩,看似複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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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3:54, , 3F
才能讓事情清楚、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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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3:56, , 4F
推,覺得這版的討論議題越來越五花八門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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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3:58, , 5F
推不該省略投票的程序
06/14 23:58, 5F

06/15 00:12, , 6F
個人覺得其實沒有所謂權力正當性的問題,畢竟沒有其他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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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0:12, , 7F
來參選,也沒有人對不予再投票表示意見,都是自行放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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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如何都怪不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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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0:12, , 9F
但對於促進參與公共事務這一點則非常贊同,不因為只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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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0:12, , 10F
參選、或投票不過因此會造成麻煩就縮減參與公共事務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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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0:12, , 11F
性(雖然對造成板主困擾感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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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0:12, , 12F
另外,不覺得這件事要怪板主的決定,畢竟當時沒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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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0:12, , 13F
而且有發文詢問大家意見,只是既然投票是正常程序,我也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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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0:13, , 14F
為就如原po說的,只要有人有不同意見就應該循通常程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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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0:13, , 15F
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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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0:50, , 16F
推,覺得程序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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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1:08, , 17F
推不省略投票程序,才不會失去正當性
06/15 01:08, 17F

06/15 02:15, , 18F
推這篇,拉版很難得有腦袋清醒的人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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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4:44, , 19F
Ptt看板參選人僅一人,是有他板前例可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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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決定並非特例,如認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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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申訴制度也有罷免版主的制度,可供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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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6:34, , 22F
我認為我現在談的是版主上任的正當性,而不是現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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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適任問題,罷免制度與此無關,我不懂你連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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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我跟你談罷免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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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別的版可能接近荒廢也可能使用者不多,但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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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使用者及瀏覽量並不少,而且我們到底有什麼理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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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不投票?北韓現在都還是世襲,你覺得台灣可以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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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一下,下一任總統也姓馬如何?就只是投個票,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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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我前面就正當性的重要的闡述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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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8:19, , 30F
罷免是在說:妳可以連署罷免妳覺得沒正當性的板主。(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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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已經出去了,要現任板主收回申請,會傷害到板主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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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8:19, , 32F
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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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認知裡,正當性就是合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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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站規,男女大不同小組組規,拉板板規沒有禁止/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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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就是正當的。如有疑慮或質疑,妳可依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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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小組組務板申訴。(既然拿違法的事項做不正當的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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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8:19, , 37F
,就請舉證現任板主此舉違規之處,我亦不樂見自己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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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8:19, , 38F
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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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8:28, , 39F
如果當時沒人反對就這麽定案,我覺得沒道理說沒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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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8:28, , 40F
但今天有人反對,如果還是繼續堅持這麽做我覺得不妥,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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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那本來就是例外使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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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原來已經送出去了,但這真的會傷害到公信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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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8:37, , 43F
會覺得能反應板友意見的板主不會有公信力受影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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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可能我不清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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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點的問題吧 如果早點提出建議可能比較妥當 目前已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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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8:39, , 46F
申請的話還是尊重版主 畢竟當時沒人反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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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9:49, , 47F
(是指當時反對人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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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08, , 48F
不認為是時間點問題,查了板主原公告文是6/11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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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09, , 49F
本篇原PO在6/12凌晨(也就是公告那天的半夜)推文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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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09, , 50F
也未見板主出面回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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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12, , 51F
沒有人要刁難板主與準板主,至少以我自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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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14, , 52F
我會希望板主能在選舉事宜上做到完善,不需要讓自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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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15, , 53F
準板主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06/15 10:15, 53F

06/15 10:22, , 54F
我同意現在情況的確是再選舉會更有正當性 但我想版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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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22, , 55F
能是當時看到沒意見多餘有意見而認為可以直接上任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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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22, , 56F
06/15 10:22, 56F

06/15 12:22, , 57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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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18, , 58F
我也認為應該投票表決 就算只有一個參選人 也應該要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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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18, , 59F
意不同意的表決
06/15 13:18, 59F

06/15 16:37, , 60F
即使只有一人參選,也應該投票表決。
06/15 16:37, 60F

06/15 21:32, , 61F
同意
06/15 21:32, 61F

06/18 18:53, , 62F
推這篇,總算搞懂了
06/18 18:53, 6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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