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請理性討論就事論事
: 推 Merlis:推那篇公告文造成臆測 而且r板主一天之前已經有請大家節制 09/16 21:55
: → Merlis:發言 也就是說警示性公告前一天就發了 不知為何要重覆 09/16 21:55
: → drama:我想板主所知的只是有某板友接到傳票而已 09/16 21:56
照我工作上所見的實務來看
當事人(ex:被告版友)接到公文前
Server所在機關/公司 已先接到警方公文
server管理者要調個資出來,
相關管理者
應該也要找出相對應的電磁記錄
這些電磁記錄提供給警察
(OS:婚姻版算是小咖,OLG的資料海中撈資料...客服同事碰到都是邊整理邊ooxx)
有必要時還得印出來標示是那些這案件重點資訊=.=
更甚者可能還要調出該使用者(被告)發文時段的login ip
供警察與ISP公司,確認被告現住地是否與註冊位置相同
(協尋失蹤迷網小孩更需要比對出沒的ISP位置)
這次只能說
兩位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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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23.22
※ 編輯: mayko 來自: 114.24.123.22 (09/16 22:45)
推
09/16 22:4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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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6 23:1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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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6 23:20, , 3F
09/16 23:20, 3F
這裡是婚姻版 不是網路server管理/客服教學課程喔XD
至於站務/版主在這件事的角色
我們其實也不該多加臆測
不是嗎....
現在覺的MMO內爭論 解決方式真的簡單多了
就直接PK咩 多P幾場大概氣就消了
ps.
應gomars版友要求刪除她的推文,我只留最後一句
我也刪掉自己部份過於細的推文 畢竟商業server是商業server,PTT是PTT
※ 編輯: mayko 來自: 114.24.123.22 (09/16 23:27)
※ 編輯: mayko 來自: 114.24.123.22 (09/16 23:58)
推
09/17 01:21, , 4F
09/17 01:21, 4F
推
09/17 07:12, , 5F
09/17 07:1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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