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目前遇到的調解個案...請問大家的建議
※ 引述《jojo1865 (啾吉)》之銘言:
: 婚前女方希望男方承諾婚後所有家計開支都由男方負責
: 當時男方是答應了
: 但結完後男方發現他的薪資幾乎都會花在家庭開支上
: 根本沒多少錢可以存
: 所以跟女方商量希望女方可以協助支出家庭共用開支的部分
: 但女方因為家裡的觀念問題
: 認為女方賺的錢是用來支付自己的開銷(衣服/化妝品/女性衛生用品等...)
: 剩下的錢都是女方的私房錢
: 而私房錢只有在男方失業才要拿出來用
: 基於以上理由女方斷然拒絕男方的提案
: 兩方都表示還愛著對方
: 但是就是錢談不攏
所以,還有愛對不對,有愛就一切好辦事了。
其實重點是「所有家計開支」到底包含哪些範圍?
因為這個範圍很廣,如果以一個正常家庭來說,大概有幾個部分:
1. 家用開支:房租、水電網路瓦斯 -> 這個是兩個人都會用的部份
2. 通訊開支:網路費、電話費 -> 這個可能有獨立的帳單
3. 花費開支:保險費、稅金、投資 -> 這個可能有獨立的帳單
4. 生活開支:就食衣住行育樂 -> 比較難分
要看他的家計開支會包含什麼範圍....
因為如果說家計開支是1+2,以一個正常在台北都會區生活的家庭,
大約在每月2.5萬以內應該都可以處理的掉...
但是如果1+2+4,那就3.5萬會有點辛苦了...(加上3也可能會增加很多負擔)
所以我覺得可以先問問男生接受的家計範圍有多大,
然後再跟女生來協調到底能不能接受男生負擔的範圍.....
只不過男生的薪水部分,剩下來的也是要存下一點錢以備不時之需,
所以重點是男生省下來的部份(女生可能願意分攤的部份),
就也要存一點下來讓女生有安全感,但是女生可以接受到什麼程度就是需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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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1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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