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婚姻裡的選擇性傳統已刪文
依本人慣例直接破題
這篇根本就是偏頗地講一半的話來戰男女
還很精明地挑了一個顏色正確的主戰場
※ 引述《soulfully (soulfulness)》之銘言:
: 現在不若以往,大部分的人都希望雙薪家庭,男女平等
: 甚至希望老婆薪水越高越好,一起賺錢一起做家事
不若以往的意思就是,時代不同了,在改變,但是改變的部份講一半
傳統是男主外女主內
男人賺錢女人持家
現在因為社會環境變遷種種因素,雙薪家庭多了沒錯
但是要搞清楚啊,工作權也是男女平權的一種
不要講得好像女性到職場上發展是被迫的一樣,這也算是爭取來的權利啊
怎麼不看看板上很多人喊著不想當家庭主婦要重回職場?
那講到一起做家事又有什麼不對?
傳統家事是女主內的工作範圍,一起賺錢一起做家事有什麼不好嗎?
希望老婆薪水高,換個角度希望老婆在職場上有一片天有自己的職涯,也不對嗎?
反過來說,哪個老婆不希望老公的薪水可以高一點呢?
如果要講平權,這些中性的想法,又有什麼不對?
要打破傳統,也可以男主內女主外啊
妳到底是想恢復傳統還是打破傳統?
: 可是討論到孩子的姓氏,卻又要回歸傳統
姓氏問題不知道在板上戰了幾百次了
其實現在這個議題早就不是不能討論的
很多東西就是約定俗成,就像語言一樣
以前從父性,可能有父權,有財產等等因素在當中
現在多半就是圖個方便,但是沒有說不能改啊
以前不只小孩要從父姓,女人還得冠夫姓,洋人是根本改姓
現在趨勢已經一直在變,有什麼好戰的呢?
: 男人噴個精子,妻子要經歷懷胎九個月及生產的痛楚
: 當想讓孩子隨母姓時,卻得經過老公和婆家的層層關卡與同意
: 執意的結果可能換來丈夫的不諒解與婆家的不高興
: 這是選擇性傳統
照板友常用的句型
妳怎麼不先選好老公?
再請教一下,這是妳家親身的經歷嗎?
有的人想讓小孩從母性,反對聲音可是來自岳家喔
: 再談最近重男輕女的話題,祖產傳承不留給別姓的問題
: 有多少公婆與老公的觀念,他們家的祖產不能外流
: 管你是不是同樣有我的血緣,我只認姓別
: 但又希望老婆或媳婦能分得娘家的財產,越多越好
: 這時會喊出男女平等,老婆也有權回娘家平分家產
: 對女人來說,不能愛我的女兒,卻希望我落實男女平等回娘家分產
: 這是甚麼樣的選擇性傳統呢
這很好笑
我不知道這裡所謂愛女兒的意思是什麼?
讓女兒從母姓? 讓孫子從女兒姓? 還是讓女兒繼承家產?
妳知道有多少人反對給女兒繼承家產的人是媽媽嗎?
怎麼戰繼承可以扯到愛女兒身上?
妳努力賺錢然後都要給女兒,妳老公攔得住妳嗎?
這又是怎麼紮出的稻草人在亂打?
再說,祖產不流外姓,也不是所有家庭都這樣
疼女兒的家庭一堆你怎麼不說?
大家傳說的外省人疼女兒你怎麼不說?
聘金是給女方的,嫁妝是給女兒的你怎麼不說?
誰家不分錢給女兒,又叫老婆回家分家產的? 妳家嗎?
還是說貴婦幻想文系列又要重出江湖了?
: 本篇純粹閒聊,想談談婚姻裡遇到的選擇性傳統的心情
: 請鞭小力點
妳不也是選擇性地戰那些看起來女方吃虧的傳統嗎?
而且連一起做家事這種平權的行為也一起扯下水
這種討戰的起手式,其實對平權一點幫助都沒有
戰的很爽,附和得很開心
徒然增加兩性對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9.89.95.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36888709.A.23D.html
→
07/14 23:56, , 1F
07/14 23:56, 1F
→
07/14 23:58, , 2F
07/14 23:58, 2F
→
07/14 23:59, , 3F
07/14 23:59, 3F
→
07/14 23:59, , 4F
07/14 23:59, 4F
我確實不覺得一定要堅持父姓
當初提出要讓兒子從母姓,沒想到被岳家否決
理由就是pasaga說的,不想讓孫子跟別人不一樣感到困擾
岳父母想的是如何讓孫子方便,而不是把他們的姓氏當角力的戰場
要平權其實有更多的方式可以體現
※ 編輯: uwmtsa (129.89.95.227), 07/15/2015 00:04:32
→
07/15 00:05, , 5F
07/15 00:05, 5F
→
07/15 00:07, , 6F
07/15 00:07, 6F
→
07/15 00:07, , 7F
07/15 00:07, 7F
推
07/15 00:08, , 8F
07/15 00:08, 8F
→
07/15 00:08, , 9F
07/15 00:08, 9F
→
07/15 00:08, , 10F
07/15 00:08, 10F
→
07/15 00:08, , 11F
07/15 00:08, 11F
→
07/15 00:09, , 12F
07/15 00:09, 12F
→
07/15 00:14, , 13F
07/15 00:14, 13F
→
07/15 00:16, , 14F
07/15 00:16, 14F
→
07/15 00:19, , 15F
07/15 00:19, 15F
→
07/15 00:20, , 16F
07/15 00:20, 16F
婚姻板大多結完婚的了
沒什麼人討論聘金(不是已經過了難關就是懷恨在心)
你可以去結婚板看看
不要開太離譜的價碼,其實被鞭的不大
→
07/15 00:22, , 17F
07/15 00:22, 17F
→
07/15 00:22, , 18F
07/15 00:22, 18F
※ 編輯: uwmtsa (129.89.95.227), 07/15/2015 00:25:12
→
07/15 00:24, , 19F
07/15 00:24, 19F
→
07/15 00:26, , 20F
07/15 00:26, 20F
→
07/15 00:26, , 21F
07/15 00:26, 21F
因為婚姻裡大大小小的事太多
要體現平權比姓氏抽籤更好的方式也多太多
硬要在這上面角力反而像是找麻煩
大部份人不是帶著找碴的心情步入婚姻的
不然要說公平,雙姓教母的主張不是更公平嗎?
→
07/15 00:26, , 22F
07/15 00:26, 22F
※ 編輯: uwmtsa (129.89.95.227), 07/15/2015 00:29:31
→
07/15 00:27, , 23F
07/15 00:27, 23F
→
07/15 00:27, , 24F
07/15 00:27, 24F
→
07/15 00:27, , 25F
07/15 00:27, 25F
→
07/15 00:28, , 26F
07/15 00:28, 26F
→
07/15 00:28, , 27F
07/15 00:28, 27F
→
07/15 00:29, , 28F
07/15 00:29, 28F
→
07/15 00:29, , 29F
07/15 00:29, 29F
→
07/15 00:31, , 30F
07/15 00:31, 30F
這沒啥好唏噓的
二選一的東西,不出現角力才奇怪
特別是有一方要把其他的因素一起攪進來
再說風氣好了
妳提出來的那篇,推文的角度是從"婚姻"的角度來看事情
觀念差距過大,確實不適合走下去啊
或是兩人在某些事情上會僵持,也對婚姻不利
不代表板友不支持母姓,或是風氣倒向父姓
推
07/15 00:35, , 31F
07/15 00:35, 31F
※ 編輯: uwmtsa (129.89.95.227), 07/15/2015 00:39:17
推
07/15 00:38, , 32F
07/15 00:38, 32F
→
07/15 00:38, , 33F
07/15 00:38, 33F
→
07/15 00:39, , 34F
07/15 00:39, 34F
→
07/15 00:39, , 35F
07/15 00:39, 35F
接受跟方便是兩回事
早在我小學時,就有幾位同學三年級一個姓,到畢業又是一個姓
也只是覺得有趣
現在社會上,誰碰到一個從母姓的人,會覺得這個人怪怪的?
但是在一般生活上,或是行政系統中,從一方姓是會便利些
雙薪家庭已經是社會普遍現象,不就是一種平權的好現象?
這部份為什麼要有人要提出來抱怨呢?
這該是女性工作權受到重視的進步啊
※ 編輯: uwmtsa (129.89.95.227), 07/15/2015 00:48:18
推
07/15 00:41, , 36F
07/15 00:41, 36F
要加速平權就該中立地把雙方的例子都舉出來
而不是增加兩性對立
※ 編輯: uwmtsa (129.89.95.227), 07/15/2015 00:50:14
→
07/15 00:49, , 37F
07/15 00:49, 37F
第一個推文就等於說是放生
推 amberyen:去找一個觀念跟妳一樣的婆家就可以了
推 color821: 推不要結婚,以後問題一定更多
推 Cauchy2008:找一個觀念相同的,或是看多少錢能讓你放棄姓氏決定權
→ aqwe:不要結婚
→ prissy:不要結婚!不然就找一個凡事任你擺佈的男人
推 LilacSnow:不要結了吧!妳想要小孩的話自己去找精子銀行拿精子吧
推 janea0358:不要結
→ livfai:另解,找同姓結婚。
→ wowowe:@@ 我覺得 你找個同姓嫁了最好 都不必煩惱
→ fionmsh:男友不可憐是可惡,沒早點放人家一條生路
推 vesia:跟同姓的結婚,然後改信基督教,也不用拜神主牌,最省事
噓 catkung:不要結婚..
推 TheVerve:分手吧 這種結婚了 真的是會鬧不完
推 Avril1975:為了堅持自己的想法 那就分手吧 無解
→ aeowy:真的想不通什麼才是重要的,乾脆分手,找同性的嫁,就沒問題,
推 skat:不過誠心建議原po快刀斬亂麻
推 color821:真的很想生就不要結婚自己養
推 carolinecsz:你去找一個跟認同你的男人在一起。
噓 touchbird:快分手 你男友很快可以找到願意小孩跟他姓的女生
噓 zebra7:妳的血妳的肉 妳自己養就好啦
→ cute12:不要結婚會比較好 不然會天天吵... 找個觀念跟你相同的吧
推 wwiy:找一個適合妳觀念的人,跟誰姓有那麼重要嗎?放過自己吧
推 pella:換個人吧!
推 lukecy:從小夢想的話那一開始就應該找歪國老公
噓 a9601268787:要就換男友 父母是無解的 噓你只說男生出蝌蚪 男人
以上都是妳引那篇中第一篇的推文
妳真的都沒看到嗎?
→
07/15 00:52, , 38F
07/15 00:52, 38F
→
07/15 00:52, , 39F
07/15 00:52, 39F
推
07/15 01:00, , 40F
07/15 01:00, 40F
我實在不知道小孩跟我的姓,我會有什麼特別的利益?
推
07/15 01:03, , 41F
07/15 01:03, 41F
→
07/15 01:08, , 42F
07/15 01:08, 42F
→
07/15 01:10, , 43F
07/15 01:10, 43F
→
07/15 01:11, , 44F
07/15 01:11, 44F
→
07/15 01:14, , 45F
07/15 01:14, 45F
→
07/15 01:16, , 46F
07/15 01:16, 46F
→
07/15 01:17, , 47F
07/15 01:17, 47F
你說你看到的不是勸放生
所以我幫妳都收集在一起
這樣看起來一點都不少數啊....
我也是贊成要在姓氏上角力的話,從自己做起
比方說我要推動不用免洗筷的話,也會從自己做起,不會先規定我兒子該怎樣
※ 編輯: uwmtsa (129.89.95.227), 07/15/2015 02:10:40
推
07/15 08:01, , 48F
07/15 08:01, 48F
→
07/15 08:01, , 49F
07/15 08:01, 49F
→
07/15 10:09, , 50F
07/15 10:09, 50F
→
07/15 10:10, , 51F
07/15 10:10, 51F
所以妳文章沒看完嘛
前面有講啊,我早就提出過了,被岳家否決
不是我不肯,而是岳家跟我老婆都不贊成
反之,妳要用一樣的標準去要求那些要小孩從母姓的明天先自己去改母姓嗎?
※ 編輯: uwmtsa (129.89.95.227), 07/15/2015 10:17:19
推
07/15 10:50, , 52F
07/15 10:50, 52F
→
07/15 10:50, , 53F
07/15 10:50, 53F
→
07/15 10:50, , 54F
07/15 10:50, 54F
推
07/15 10:53, , 55F
07/15 10:53, 55F
→
07/15 10:53, , 56F
07/15 10:53, 56F
→
07/15 10:53, , 57F
07/15 10:53, 57F
→
07/15 10:53, , 58F
07/15 10:53, 58F
→
07/15 10:53, , 59F
07/15 10:53, 59F
→
07/15 10:53, , 60F
07/15 10:53, 60F
→
07/15 10:53, , 61F
07/15 10:53, 61F
→
07/15 10:53, , 62F
07/15 10:53, 62F
→
07/15 10:53, , 63F
07/15 10:53, 63F
→
07/15 10:53, , 64F
07/15 10:53, 64F
推
07/15 12:52, , 65F
07/15 12:52, 65F
→
07/15 13:37, , 66F
07/15 13:37, 66F
→
07/15 13:38, , 67F
07/15 13:38, 67F
→
07/15 15:42, , 68F
07/15 15:42, 68F
推
07/15 17:15, , 69F
07/15 17:15, 69F
→
07/15 17:15, , 70F
07/15 17:15, 70F
→
07/15 17:15, , 71F
07/15 17:15, 71F
→
07/15 17:15, , 72F
07/15 17:15, 72F
推
07/15 18:42, , 73F
07/15 18:42, 73F
→
07/15 19:53, , 74F
07/15 19:53, 74F
推
07/15 20:55, , 75F
07/15 20:55, 75F
推
07/15 20:59, , 76F
07/15 20:59, 76F
→
07/15 20:59, , 77F
07/15 20:59, 77F
→
07/15 20:59, , 78F
07/15 20:59, 78F
→
07/15 22:23, , 79F
07/15 22:23, 79F
→
07/15 23:08, , 80F
07/15 23:08, 80F
→
07/15 23:09, , 81F
07/15 23:09, 81F
→
07/15 23:35, , 82F
07/15 23:35, 82F
→
07/15 23:50, , 83F
07/15 23:50, 83F
推
07/16 08:21, , 84F
07/16 08:21, 84F
→
07/16 08:21, , 85F
07/16 08:21, 8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閒聊
55
292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閒聊
59
177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9 篇):
閒聊
55
292
閒聊
25
235
閒聊
60
215
閒聊
15
85
閒聊
11
21
閒聊
59
177
閒聊
13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