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這段婚姻該不該繼續?

看板marriage作者 (tu es ma came)時間5年前 (2018/10/09 19:43), 編輯推噓16(18236)
留言56則, 1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5/15 (看更多)
想問原po個問題: 一斤米多少錢, 又能煮出幾碗飯呢? -- 我的看法同芒果 你們的狀況非但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 而且 你得問自己瞭解愛的真意嗎, 你決定結婚是為了得到「寵愛」 又或許是你以為自己很愛他? : 夫妻間遇到困難,有攜手共度的覺悟 : 這才是真夫妻 : 才是真的寵妳 -- 再來討論殘酷的現實面 目前你們的租屋是共同負擔下, 當離婚後必須獨力負擔時 你認為自己總開銷會因此減少嗎? 獨立, 是盡可能以自己的能力完成自己需要的事。 自立, 某個角度而言, 你能找到多少人來協助你完成自己想要的事。 後者,其實反而需要更多的智慧才能到達的境地。 金錢狀況, 只要你願意立刻換份起薪3萬的工作, 控制在還款1萬/開銷1萬5/月存5千 5年後 除了0負債外你還會有至少30萬的現金。 但是你的問題單單只有如此嗎? 結婚成家後的頭幾年 往往是多數人成年後綜項成長最多 也是收獲最豐富的時刻 離婚,當然可以是選項 但是如果是抱持逃避的心態離婚, 你認為能吸引到更好的人嗎? 你在挑,別人也能選的。 先好好把自己的生活整頓起來 倘若先生無法跟上一同進步與成熟 那才是你離開的時候 -- 市場雜糧行一斤米約NT30 可以煮成15大碗供女性成年人5天份的主食 節約時! 自助餐一碗白飯賣NT10 珍奶一杯 NT35 你說貴不貴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0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39085381.A.327.html

10/09 19:48, 5年前 , 1F
強迫存錢法很棒,不過感覺原波夫妻應該是做不到...要不
10/09 19:48, 1F

10/09 19:48, 5年前 , 2F
怎麼會負債上百萬??
10/09 19:48, 2F

10/09 19:49, 5年前 , 3F
她現在安親班的工作型態 剛好符合接送及照顧小朋友情況
10/09 19:49, 3F

10/09 19:49, 5年前 , 4F
所以如果沒後援 或是先生工作也無法配合 跳到工作時數
10/09 19:49, 4F

10/09 19:49, 5年前 , 5F
較長又是排班輪休的服務業 小朋友的照護也會是個問題
10/09 19:49, 5F

10/09 19:57, 5年前 , 6F
我小1時就是鑰匙兒童了,孩子沒那脆弱特別是弱勢孩子早
10/09 19:57, 6F

10/09 19:57, 5年前 , 7F
熟多。他們夫妻趕快成熟起來才是對孩子最好的身教
10/09 19:57, 7F

10/09 20:01, 5年前 , 8F
我還真的不知道米價 感謝豆知識 不過原原po租屋能不能
10/09 20:01, 8F

10/09 20:01, 5年前 , 9F
煮也不知道就是了
10/09 20:01, 9F

10/09 20:05, 5年前 , 10F
我認同你
10/09 20:05, 10F

10/09 20:05, 5年前 , 11F
萬國牌電鍋一卡不到2千,煮飯兼燉湯,很好用的~從菜鳥
10/09 20:05, 11F

10/09 20:05, 5年前 , 12F
工程師陪了我超過15年還在服役
10/09 20:05, 12F

10/09 20:06, 5年前 , 13F
夫妻間遇到困難,有攜手共度的覺悟
10/09 20:06, 13F

10/09 20:06, 5年前 , 14F
這才是真夫妻,才是真的寵妳
10/09 20:06, 14F

10/09 20:07, 5年前 , 15F
原原po就是愛情幻滅而已,根本沒踏入婚姻的自覺
10/09 20:07, 15F

10/09 20:50, 5年前 , 16F
鑰匙兒童也要有條件的 還要端看環境的考量 以及爸媽的工
10/09 20:50, 16F

10/09 20:50, 5年前 , 17F
作型態 例如學校離家很遠等問題 不是一句小孩沒那麼脆弱
10/09 20:50, 17F

10/09 20:50, 5年前 , 18F
就硬要小孩提早獨立
10/09 20:50, 18F

10/09 21:04, 5年前 , 19F
我還真的到現在不知道米價
10/09 21:04, 19F

10/09 21:05, 5年前 , 20F
樓上大大阿,原po已經尋找離婚認同時,去談不該讓繼子
10/09 21:05, 20F

10/09 21:05, 5年前 , 21F
提早獨立不覺得放錯重點嗎?即便沒換高薪工作她也不見得
10/09 21:05, 21F

10/09 21:05, 5年前 , 22F
願意去接孩子欸
10/09 21:05, 22F

10/09 21:46, 5年前 , 23F
一般為了要方便照顧小孩,的確夫妻可能有一方的工作會選擇
10/09 21:46, 23F

10/09 21:46, 5年前 , 24F
較能配合小孩的工作,但通常因此可能分配方式一方較高薪、
10/09 21:46, 24F

10/09 21:46, 5年前 , 25F
一方較低薪但較能配合照顧小孩接小孩。
10/09 21:46, 25F

10/09 21:47, 5年前 , 26F
很少有選擇雙方維持長期低薪的 (兩年也不短了)
10/09 21:47, 26F

10/09 21:49, 5年前 , 27F
既然原PO和老公關係不差,這種東西又不是不能談,如果老公
10/09 21:49, 27F

10/09 21:50, 5年前 , 28F
不選擇當那個去拚較高薪的,那就是他主力接送照護,原PO去
10/09 21:50, 28F

10/09 21:50, 5年前 , 29F
我小學三年級就會中午下課自己去麵攤買午餐,五年級就
10/09 21:50, 29F

10/09 21:50, 5年前 , 30F
會自己煮了,窮人家的小孩會自己想辦法生存
10/09 21:50, 30F

10/09 21:50, 5年前 , 31F
衝薪水,雙雙不願衝薪水的話就是硬是停滯在較差環境。
10/09 21:50, 31F

10/09 21:53, 5年前 , 32F
而且安親班工作反而工作時間和一般人上班上學顛倒,並沒有
10/09 21:53, 32F

10/09 21:53, 5年前 , 33F
特別適合顧家庭,我看為了想早點回家顧家庭的女生選的工作
10/09 21:53, 33F

10/09 21:54, 5年前 , 34F
幾乎都是能準時下班的行政、業助比較多。
10/09 21:54, 34F

10/09 22:51, 5年前 , 35F
安親班超適合小學生的作息 我親戚就早上送小朋友上學 再
10/09 22:51, 35F

10/09 22:51, 5年前 , 36F
準備中午上班 小學放學後 安親班老師要去接小朋友 (剛好
10/09 22:51, 36F

10/09 22:51, 5年前 , 37F
也接自己的小孩)然後一起在安親班寫作業 然後下班再一起
10/09 22:51, 37F

10/09 22:51, 5年前 , 38F
載小朋友回家
10/09 22:51, 38F

10/09 22:52, 5年前 , 39F
這樣還不如正常上下班,接小孩直接到家就不用到安親班了
10/09 22:52, 39F

10/09 22:53, 5年前 , 40F
但原原po 他們金錢壓力大 勢必要有一方去衝高薪水
10/09 22:53, 40F

10/09 22:54, 5年前 , 41F
而且現在原PO也沒在接小孩吧,她也沒有想顧小孩這塊工作
10/09 22:54, 41F

10/09 22:54, 5年前 , 42F
,更沒有待在安親班的理由了,安親班這類工作能盡早斷捨離
10/09 22:54, 42F

10/09 22:55, 5年前 , 43F
就要越趁早越好。
10/09 22:55, 43F

10/09 23:09, 5年前 , 44F
我覺得二方都要有衝薪水的覺悟。8.9歲的孩子已經是可以
10/09 23:09, 44F

10/09 23:09, 5年前 , 45F
課後照顧自己的年紀,父母的背影比什麼言教都強而有力
10/09 23:09, 45F

10/10 08:14, 5年前 , 46F
我也覺得兩個都該衝啦
10/10 08:14, 46F

10/10 08:15, 5年前 , 47F
我也覺得兩個都該衝啦,只是改變別人較難,老公若是不變起
10/10 08:15, 47F

10/10 08:16, 5年前 , 48F
才25 我也是那個時候才開始進修
10/10 08:16, 48F

10/10 08:18, 5年前 , 49F
我老公也是25左右換了一個待遇比較好的工作 兩個人都努力
10/10 08:18, 49F

10/10 08:18, 5年前 , 50F
薪水各往上兩千五 一個家就多五千可以用 經濟壓力就舒緩
10/10 08:18, 50F

10/10 08:18, 5年前 , 51F
一點了
10/10 08:18, 51F

10/10 08:21, 5年前 , 52F
碼先改變自己比較快,不要耗在那邊兩個都不動。
10/10 08:21, 52F

10/10 11:05, 5年前 , 53F
很討厭用"--"來分段的文章。。。
10/10 11:05, 53F

10/10 13:03, 5年前 , 54F
雙方都該衝薪水+1,但看起來2人沒這共識,日子過成這
10/10 13:03, 54F

10/10 13:03, 5年前 , 55F
樣真是自己做出來的,唉
10/10 13:03, 55F

10/10 18:46, 5年前 , 56F
正職安親其實很難接得到自己的小孩
10/10 18:46, 56F
文章代碼(AID): #1Rl9H5Cd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Rl9H5Cd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