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抱歉但我真的受不了你自以為的正義

看板medache作者 (divine)時間12年前 (2012/08/16 20:13), 編輯推噓4(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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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cat1911 (校長阿貓)》之銘言: 法律要訂定之前,不是都會做法益分析? 如果傷害大於利益,儘管立意良善也應再思擬修 法制學導論:『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醫療法擬修過失以重大為限,鼓勵醫師多做多救,非常正義! 現在法官對醫生的判決,真的蠻怪的 依據民法的賠償金額跟醫師收入根本不成比例 1.童綜合醫院李明鐘醫師和另外兩位醫師,三人有過失因為沒放顱 內壓監測器,判賠2806萬 2.一名台大教授妻子,原本是任職於農委會的獸醫女博士,至台北 市婦幼醫院進行摘除子宮手術,因為醫師麻醉不當,成為植物人, 判賠4300萬 3個人要賠2806萬和1個人要賠4300萬 這樣判不是不行,問題是,病人來就醫付的錢,有算進醫師職業的風 險嗎?連買醫師責任險的錢都不夠,憑什麼要賠那麼多? 病人動一次手術後,健保給醫院,醫院再分給醫師,醫師拿多少(那點錢.....) 如果台灣病人開腦的手術,比照美國收費 判賠2806萬,也就認了 但今天台灣醫師拿到多少? 我真的建議這種高風險手術 台灣醫師應該要一起勇敢說:你不自費我不開~ 各專科請精算師來計算,把手術計價算進可能因為失敗而造成判賠的風險 開出公定的合理價格 要賠2806萬和4300萬可以,那手術charge就要連帶把這風險計價進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8.165

08/16 20:25, , 1F
在臺灣鬼島應該說: 這手術很困難 我能力不足無法開才對
08/16 20:25, 1F

08/16 20:27, , 2F
應該說 送去法院給全能的法官開絕對萬無一失
08/16 20:27, 2F

08/16 20:37, , 3F
其實甚至應該要說算起來賠償金額越高的人開同樣手術要越貴
08/16 20:37, 3F

08/17 08:02, , 4F
判賠多少是看病人的損失填補金額應該多少,不是醫生收入
08/17 08:02, 4F

08/17 08:03, , 5F
並不是惡意要整醫生的~把全然的怒氣往法院推沒意義
08/17 08:03, 5F

08/17 08:22, , 6F
因為法院也不願/想去考量健保的畸形生態吧
08/17 08:22, 6F

08/17 12:35,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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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45, , 8F
niceday說錯了吧 我有個檢字輩的朋友說的跟你不一樣
08/17 20:45, 8F

08/17 20:45, , 9F
實務上 法官也是會列出醫師的收入 然後加以考量賠償的金額
08/17 20:45, 9F

08/17 20:46, , 10F
並不是完全看病人損失金額多少就會賠多少
08/17 20:46, 10F

08/17 21:22, , 11F
麻醉科醫生一年有沒有賺到200萬? 就算有 要還20年....
08/17 21:22, 11F

08/17 21:23, , 12F
那醫生在不知情下 幫病人開刀 但病人有愛滋 事後醫生也可以
08/17 21:23, 12F

08/17 21:24, , 13F
要求賠償? 處理SARS不就一個醫生死了 他媽媽找誰賠?
08/17 21:24, 13F

08/17 21:25, , 14F
賠4300萬根本不合理 那酒價出車禍撞死人 也比照辦理?
08/17 21:25, 14F

08/17 21:25, , 15F
英籍印度商人開Benz撞死人判賠200萬 他的能力沒辦法賠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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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1:26, , 16F
位死者損失其未來加總能賺錢的潛力+精神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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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1:27, , 17F
商人耶 講沒辦法賠 根本說不過去 講給誰聽都不會信
08/17 21:27, 17F

08/17 21:28, , 18F
法院會這樣搞醫生 就是量你不敢脫產 就算你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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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1:29, , 19F
醫生也只能呆在台灣 總會有薪水 在薪水還沒匯到戶頭就把
08/17 21:29, 19F

08/17 21:29, , 20F
扣掉 反正你醫生就是走不掉啦 就是看醫師不爽 就是要搞你
08/17 21:29, 20F

08/18 23:34, , 21F
勞動能力減損和生活需求增加賠償是只考慮受害者的,只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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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35, , 22F
神賠償會衡量兩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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