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藝謀批「看3分鐘解說影片」對電影很傷!中國網友不滿回擊
※ 引述《kingmusk (馬爹利)》之銘言:
: ※ 引述 《qazsedcft》 之銘言:
: : 〔記者鍾志均/綜合報導〕中國名導張藝謀日前接受《新華社》訪問,呼籲大家多進電影
: : 院,最好別在手機看電影,少看3、5分鐘短視頻(台灣稱短影片),引起中國網友熱議。
: 張藝謀的鴿子封包是不是遲到10年==?
: 老實說那種電影解說影片 不論長短
: 跟電影心得文或影評沒有什麼不同吧?
: 只是一種是文字形式呈現
: 另一種是用影片呈現
: 看到一堆負面評論 觀眾不也一樣被影響進場意願?
: 網紅就影片呈現就是搶他飯碗的人了哦==?
: 現在一堆解說影片甚至是文案寫好喂給AI生成
: 甚至可以不使用到電影流出畫面了
: 現在電影票房衰退主因
: 就是 爛片太多 觀眾對電影失去信心
: 等評論出來再看
: 評價很差 就是等串流上 隨便看一下
強調一點,網路上所謂的3分鐘講解、5分鐘講解整部點影
絕大多數都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侵權行為
這篇講得很清楚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1138
著作權法上的侵權 (這裡談的是抄襲),要滿足幾個條件:
1. 接觸原著 (接觸)
以3分鐘、5分鐘講解為例,影片製作者有接觸原著應該是沒有爭議的
2. 內容跟原著近似 (實質近似)
講解短片,跟原著是否近似,很多人會產生誤解
主因在於,講解短片的時長只占原電影的一小部分,很多人據此認定,短片跟原著不近似
但法院並非這麼認為,法院對於近似的判斷標準,分為「量」的近似,以及「質」的近似
簡單來說
你引用原著的「比例」很高,就是「量」的近似
你引用原著的比例很小,但引用到原著的「重要部分」,就是「質」的近似
不論量的近似,或者質的近似,都是抄襲
以講解短片而言,他所抄襲的「比例/量」可能很低
但內容卻包含電影的起承轉合等「主要情節」,構成「質」的近似,因此是抄襲無疑
3. 是否取得授權
講解短片通常不會取得原著作權人的授權,所以這點不必討論
4. 是否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在著作權法65條第二項,主要要參考下列幾點
- 你是否從事營利行為
- 原著是否為高度原創性、高度公益性的著作
- 你所抄襲的內容所占原著的比例 (其實就是前面所談的質與量的近似)
- 你的抄襲行為是否侵害了原著的潛在市場價值
這裡不逐條討論這些參考因素的具體內容,我們只談留言底下的爭議類型
- 為甚麼暴雷心得文不是侵權,而3~5分鐘講解卻是侵權?
主因在於,暴雷心得文並非營利行為,受眾也相對較少,對電影的商業利益影響較少
反之,講解短片大多開通營利功能,而且受眾相對較多,從數萬到數十萬不等,對於
電影的商業利益影響較大(當然這點要舉證)
- 原po另質疑,新聞暴雷電影或電視影集的結局,為甚麼不是侵權,短片講解卻是?
首先要釐清,新聞暴雷未必不構成侵權,因為受眾很大,對於市場利益可能有影響
而且新聞業者從事報導行為,也帶有營利的性質
所以新聞業者要暴雷的時候,也必須斟酌暴雷的質與量
你暴雷的比例太高(量的近似),或者把主要劇情全盤托出(質的近似),都有可能是侵權
反之如果只是揭露其中一兩個關鍵轉折,或者單純揭露結局,就難以構成侵權
再回到3~5分鐘的講解短片,這些短片把劇情全盤托出,構成質的近似,所以是侵權無疑
5.結論
3~5分鐘短片是侵權行為,會有民刑責任,張藝謀批判這種現象,我不覺得有何可議之處
此為個人淺見,供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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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114.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M.1731490422.A.F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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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時吧,另外觀眾變了是甚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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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是侵權啊,只是有些時候創作者自己考量到行銷效果而決定不予追究
就比如,很多人不知道,你cosplay動漫角色,或者創作同人小說,都是侵權
但因為這對於作品的傳銷度有正面效果,所以公司一般不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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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解短片不一樣啊
一來他並沒有取得著作權人授權
二來劇透全部劇情對於電影的市場利益其實是負面效果
舉證方法通常是看底下留言,判斷有沒有人因為短片而放棄看電影,舉凡「這部我還是跳
過好了」、「感謝博主幫我省錢」之類的言論,都可以被拿來證明短片侵害了電影公司的
市場利益
很難跟歌手鼓勵上傳tiktok相提並論
※ 編輯: jump2j (122.100.114.145 臺灣), 11/13/2024 17: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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