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論「網路小說」
※ 引述《skyflying72 (利歌)》之銘言:
: 前陣子聽了一場經典文學解讀的課程。主題是選幾本能代
: 表時代的小說做為切入點來分析時代特性,在講到現代時
: ,就以「網路小說」為主題。
: 當然,比起經過百年粹煉的經典小說,這本被選中的倒楣
: 網路小說自然從頭到尾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頓。
: 因為那本倒楣小說是我偏好前十名的小說之一,所以在聽
: 的時後實在是不爽至極。更別提演講者和聽講者十之有九
: 連BBS都沒聽說過的「文學」程度了。
請問是哪一本?另外我以為此處將「bbs」這種公眾論壇,將「文學」程度作連結有所
不妥。
我很好奇你不爽的地方,可以具體地舉例嗎?
: 不爽終究只是不爽,改變不了什麼。想要維護網路小說的
: 地位,總得先把網路小說究竟是什麼給說清楚:
: 〈網路小說的定義〉
: 1.作者未受正規文學教育。即不是文學系出身,但不包括
: 歷史、哲學系或外語學院。
這一點如你所說真的很不合理。因為你所謂「正規文學教育」出身的作者,只是多了一
點底子,不代表寫作天份就會跟著長出來。
: 2.寫作目的並非為了投稿或出版。就是不是為了賺錢。
這點我個人更有疑問,每個人寫作都有目的,名利即為其中之一。如果你說不為了賺錢
或成名而單純一傾書寫之夙願,會不會把網小作者看得太神聖了一點?
事實上有掌聲受歡迎的網小作家也是出了書,譬如御我。不能因為她沒有這樣的目的(照
你的推論),就忽略她成就的事實吧?
: 3.以連載方式刊登於網路上。而非一次就發表全文。
: 以上三點是我對現在網路小說的定義。第一點雖然有點不
: 合理,但我總覺得正規出身的人寫東西總習慣一修再修,
: 不像非正規的人寫作時那樣的灑脫。而隨興而寫是現在網
: 路小說的一大特色,所以還是保留這點在「定義」裡頭。
: 以下的「可能效應」是從「定義」延伸而來的普遍現象。
: 是從比較、綜觀的角度來寫,所以並不是每個網路小說都
: 會有「可能效應」的情形。只是當現實出現了「可能效應
: 」時,「定義」也許能給一個參考條件吧!
這個地方我覺得有問題的是,你把不負責任美名為「灑脫」。一個用心而負責任的作者,
本來就會針對其作品無意中產生的bug(不論是語法、修辭或著用字,更甚者如引用或闡
述的論點)進行校對,否則讀者看了錯字錯的語言結構甚至錯的引用知識,然後模仿,那
責任在誰身上?不能因為「隨興」就可以視錯誤為無物吧?
所以電視節目表演危險內容總會在旁邊打上:純為效果請勿模仿的字眼。並不是囉唆或把
觀眾當笨蛋,而是一種負責。
: 〈網路小說的可能效應〉
: (1.作者未受正規文學教育)
: 1-1文句較少修飾,沒有太多形容詞,尤其是半文言的形容
: 詞,故事多以口語連接進行。
: 1-2以故事內容為重點,而非敘述文字的幽美動人。比起幽
: 美動人,更喜歡玩代換關鍵字以搞笑的遊戲。
「優美」,你所謂受過正規文學教育的文學作家,也不見得那麼「優美」。不用做這種扣
連吧?
: 1-3寫作內容多數為生活記實,因此只發表一篇作品的人極
: 多,即使那篇文章頗受好評。
: (2.寫作目的並非為了投稿或出版)
: 2-1沒有專職校稿人,因此文中錯字頗多;沒有期限催稿,
: 所以會不定時休刊甚至斷尾;沒有專門審稿編輯,導致
: 良莠不齊。
: 2-2文中會出現不以文字表達的符號、以BBS格式才能呈現
: 的空白頁,或是在部落格發達後常使用的圖畫。
你的意思是,火星文也有其無法取代的價值及文學地位嗎?
: 2-3作者想寫什麼題材都可以,無需受出版社的出版類型所
: 限。就算沒有讀者(市場),只要作者還願意寫,在版
: 上公佈的權利都是平等的。
: 2-4因為版上文章流量很大,如果不是有一定讀者的作品很
: 容易被埋沒。若版主不勤於整理文章,則找文困難,除
: 非確知作者帳號或文章名稱。
: 2-5點閱數目多的未必是公認佳作。一是讀者的鑑別力不高
: ;二是點閱數目只是「要看數目」,不代表真的有看完
: ,更不代表推薦。點閱率愈高的作品吸引愈多的人,但
: 就是只看幾章說聲「真爛」就退出的人也會讓點閱人次
: 增加。出版社竟然就靠這種點閱人次選擇要跟哪個作者
: 簽約,而不去發揮出版社的評文能力,真可惜。
: (3.以連載方式刊登於網路上)
: 3-1以連載方式張貼,作者常沒想好完整的故事就開始貼文。
: 可能作者要說的只是故事中的一個小事件,在寫完這個
: 事件後便無法繼續下去,或是造成虎頭蛇尾。
: 3-2轉貼方便。雖不至於出現偽作,但是常轉到最後作者的
: 帳號就漏掉了,讀者想多看一點卻不知道作者是誰,更
: 別提有多個帳號的作者了。
: 3-3讀者很容易跟作者建議(至少比寫信請出版社轉交容易
: 多了),若再加上作者自己對故事結構掌握的不完全的
: 話,故事走向就很有可能被讀者所牽動。甚至可能因為
: 作者對故事中人的資料透漏太多,讓無事人尋線追查到
: 故事中人。雖然大多找錯人了,但也足以使得作者不敢
: 再繼續寫下去。
: 我無意提升或貶抑現在網路小說的程度和地位。良莠不齊
: 雖使好文被埋沒,卻給從小被老師丟作業簿的人一個良好
: 的保護傘,讓他們願意再次嘗試以文字表達感情。我認為
: 這才是文字最重要的意義,文以載道或是守文句章法不該
: 喧賓奪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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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沉重的指控。所以以韓愈為首的古文八大家,你是非常不以為然摟?
: 一再提到「現在的」網路小說,是因為我認為網路小說是
: 會變化的。網路終究只是一種媒介,它不能真的改變小說
: 的本質。也許將來有天,大多數的書都是以電子型式出版
: ,那麼我的三個定義就不足以定義那時的網路小說了。如
: 同今天沒有人會去定義「書面小說」一樣。
: 當然我相信符合這三個定義,尤其是符合第二定義的小說
: 會永遠存在。到那時,我們會為它取個更適合的新名字吧!
你講的一些網路小說的特質我部分是可以同意的,但你要以此將貶低網路小說的「正規文
學訓練」(使用你的定義)出身的人說服,似乎不大足夠。
附帶一提,我是教育學院的,與「正規文學訓練」的專業人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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