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氣象局和國防部難辭其咎!
※ 引述《gogen (gogen)》之銘言:
: 1.無可否認 這次問題最大的原因在於雨量超乎預期與想像,所有人事前的準備都不足
: 硬要說事前準備與事後對應不足..是不太合理
: 勉強要說對錯的是....態度
事前準備不足,對於地勢低於海平面的村落
或是已經淹了不止一次的地方
不應該是藉口
: 2.屏東縣政府有多少人力物力?
: 除了消防局與警察局跟少數縣政府員工,一個縣政府能動用多少資源?
屏東縣政府第一時間能動用的跟中央第一時間能動用的
一定是屏東縣政府多
消防局長跟警察局長基本上要地方縣市首長點頭才會派過去
領得薪水也是縣市政府的錢
他們算是地方縣市政府能動用的
中央的警察能動用的為保安警察總隊
下有六個總隊
其中保五在高雄,保四在彰化之外
其他都在台北。
而且保安警察最大功用是=>鎮暴
消防署:
基本上他沒有中央級的團隊
都在各縣市,並在各縣市成立民間救難隊
這難道是中央在管?
屏東縣政府工作包涵:
環保衛生,警政消防等
所以預防水災,及第一時間初步應變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後續支援是中央政府的責任
前方通報讓後方支援溝通有所誤會
是誰的問題?
就甲車這一方面是地方上有問題
就行政作業過長太慢這上面,是中央層層有問題
: 3.經濟水利局.國防部八軍團.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等在屏東有多少人力物力,
: 這些人歸縣長管嗎?
經濟部水利署=>負責治水,造橋工程。這些是事前該做的。有沒有確實檢測橋樑?封橋?
事後搶修比較有關
跟救災,投遞物資比較沒有關係。
而且縣府還有個水利處不要忘記了
八軍團的該做的把人傳好,等地方需要什麼告訴他們,他們出動什麼。
他們沒有做到嘛?誰叫地方政府要錯東西?
警政署跟消防署並無直接管轄之人力在當地
由地方警察局長及消防局長統轄。
上面的指揮官是縣市首長。
: 我覺得要扯縣政府有很大責任是不合理
: 這次的水災,不是縣政府可以應付..(也許中央政府也無法應付)
: 關於回報....中央政府有很多直屬人力在屏東..掌握的狀況..應該不會太差吧
: 縣政府有些也是要靠鄉鎮長反映...但災害來得太快..變化更快...
: 要怪縣政府...不是很合理
: 我覺得先救災才是正途,劉院長先扯責任問題..抹煞別人努力,這才是問題
: 反倒是即使中央這次沒有能就好災..我倒不覺得是中央的錯..........
: 真是的雨太大................................................
SOP應該是
地方有應變中心
中央有應變中心
鄉鎮向地方的應變中心告知災情
水深多少等
由地方應變中心統一像中央求援
中央應變中心集合各地物資
以及依據當地回報之災情,以及求援
給予援助
例如:地方『我這邊某某鄉水淹一層樓,水電交通全斷。缺乏食物飲水,
缺乏疏散工具及輔助人力。大約需要多少....』
中央『給飲水食物,叫台電自來水公司評估處理搶通等,』國防部統合軍隊,
前往幫助。中央聯絡各縣市商借救災人員機具等
這些東西到了地方,再給地方指揮官(也就是縣市首長)統籌使用
要不然就是地方:『我這麼災情過於嚴重...怎樣怎樣』
中央派專人直接接管。統籌使用救災,縣市首長負責安撫民心就好。
現在不是,各唱各得調
事前地方首長的準備就沒準備好
事後又怪東怪西
群龍無首不知道聽誰的
地方首長就等中央救
中央對地方消防救災資源等又不熟
亂哄哄
然後再來吵藍綠
這樣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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