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單一選票可讓渡制度

看板politics作者 (小潔我愛妳)時間13年前 (2011/11/04 16:16),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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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看來是不錯得制度, : 但是在候選人出現後,才改變制度。 : 好的制度也會被抹成黑的 : 還有這不是 這三個人同意就可以決定的問題 事實上 就是這三個人同意就可以決定了 因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的增修條文還有總統選舉罷免法 這裡面所規定的只有" 相對多數 "這個絕對不可以變的原則 而目前在世界上所執行的可讓渡制度是屬於絕對多數當選制度 1.絕對多數單一選票讓渡制 這是世界上採取讓渡制度的國家用的方法 其核心價值是絕對多數當選 而在執行面而言就是在讓渡的時候 由最後一名的選票開始進行讓渡 讓每張票都可以不斷的因為順序而都有歸宿( 只要有順序就不會被當廢票 ) 選民的可排序人數等於參選人數 2.單一選票讓渡兩輪制~~依然是絕對多數 在第一輪投票後 只有前兩名的候選人有資格接受讓渡 在投票的時候選民只有第一優先跟第二優先兩個選擇 然後根據前兩名的候選人的第一選擇跟第二選擇票( 非這兩名的選擇票 ) 決定誰是當選人 英國倫敦市長是這樣的制度 詳細可以看WIKI英文版的資料 目前2012年要新選倫敦市長 英國各黨也都用這個制度進行黨內初選 http://en.wikipedia.org/wiki/London_mayoral_election,_2008 3.我們希望採用的是單一選票可讓渡制相對多數當選 我國的選制規定是相對多數當選 但是對於是否可以讓渡是完全沒有談論 而這個制度的特色是選擇可以接受讓渡進入第二輪的條件 是以該候選人之選票+ 落後其候選人之選票總合必須大於總得票數五成 也就是說第一輪投票之後 依然保有勝選希望的就能接受讓渡 沒有任何勝選希望的就會由第二輪進行讓渡 而最終開出來的票依然是相對多數當選的精神 跟絕對多數制不同 這個制度保護了小黨 也維繫了兩大黨政治的基本局面 最重要的是 這個制度緩和了政爭 這是兩大黨政治最大的問題 這個選制只是遊戲規則 遊戲規則只要符合法律跟憲法規定 都是可行的 不需要修改法律 只要三位候選人同意 中選會就可以執行 另外 修改成兩輪絕對多數制度部分 親民黨在半年前就在要求了 或著應該說親民黨在成立之後就在要求了 不過由於兩大黨是相對多數制度的既得利益者 今天自食其苦 活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64.79 ※ 編輯: Anjou 來自: 114.43.64.79 (11/04 16:18)

11/05 19:19, , 1F
國民黨不要把賄選那一套教壞臺灣人,沒有甚
11/05 19:19, 1F

11/05 19:19, , 2F
麼選舉制度不適合臺灣。
11/05 19:19, 2F

11/06 14:39, , 3F
都民主了就拜託人民不要把自甘墮落怪到
11/06 14:39, 3F

11/06 14:39, , 4F
別人頭上
11/06 14:39, 4F

11/06 22:39, , 5F
A大與其在版上疾呼,何不透過您的黨政人
11/06 22:39, 5F

11/06 22:40, , 6F
脈..去說服馬蔡宋三人同意呢?
11/06 22:40, 6F

11/06 23:05, , 7F
可以詳述第3種制度的運作嗎? 看似和第2種等價
11/06 23:05, 7F
第二種是強迫性的在第二輪只有兩個人選 第三種是根據是否還有當選希望來決定是否能進入第二輪 第二種會選擇最高票兩人進入二輪的精神是因為絕對多數制度 等於沒投這兩個人的都是廢票 最後只有兩個人競爭 誰過半誰就當選 第三種則沒有所謂的絕對多數問題 很單純 有希望的就有資格第二輪 沒希望的就被讓渡 最終票數依然是根據相對多數決定

11/07 05:00, , 8F
早就在座了
11/07 05:00, 8F
※ 編輯: Anjou 來自: 114.43.67.224 (11/07 05:14)

11/07 21:54, , 9F
就台灣現狀(三組候選人)而言三種方法等價
11/07 21:54, 9F

11/07 21:55, , 10F
超過三組人馬時, 只有第一種制度沒有棄保問題
11/07 21:55, 10F
文章代碼(AID): #1EivzP1Z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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