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請問 責任能力

看板rent-exp作者 (それじゃ)時間14年前 (2010/09/05 14:12),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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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0921 (′‧ω‧‵ )》之銘言: : 我1991年出生,今年19歲 : 簽了一份租賃契約 : 但契約上 只有房東的簽名 和我的簽名 : 並沒有"我的監護人"的簽名 : 1.請問如果監護人事後不同意這份契約,房東可以主張任何權利嗎?或是只能沒收押金? : (目前只付押金) 頂多跟你主張你住在他房間相當於租金價額的不當得利 不能沒收你押金 : 2.假如契約不成立,等於整件事沒發生過,房東可以要求"已經住進來的我"馬上離開? 契約無效 他當然可以請你搬走 並請你把房子還給他 : 1.書局賣的租賃契約,可以在上面自行修改嗎?雙方要如何簽名保障? : (同一種顏色的筆,筆跡相同,還是只要兩份契約內容一模一樣 就有法律效力?) 當然可以雙方同意修改 只是可以在修改處雙方簽名以示有經雙方同意 契約書這種東西就算你自己用電腦打字   印出來也可以 不一定要買超商賣的   而且超商的契約都非常保護出租人 : 2.如果口頭約定也有法律效力,那要如何證明"曾經口頭同意"? : (例如:房東口頭答應 契約上沒有的事情,之後卻反悔) : (暗中錄音沒有"實質"法律效力,但可以影響法官的自由心證,是嗎?) 最有保障的當然是寫進租賃契約書中 當然這樣做感覺很龜毛 不然的話你就錄音保存證據  保障自己的權利 : 3.因為租金採"一次付清",假如以後"契約無效",我該如何要回 換算後應得的租金? : (因為監護人事後不同意) : 還是可以要回全額租金? 就是扣除你住在他房子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例如你住了兩個月  那就是扣除兩個月的租金 剩下的必須返還給你 : 4.請房東收租金之後,額外寫收據可以嗎? : 收據上除了"承租起訖日 租金金額 雙方簽名",還要特別註明什麼呢? 你如果買超商外面賣的租賃契約 通常在第一頁  就會有帳款收受的記錄欄位  你可以請房東寫在那裡並簽名 當然你如果要自己寫收據也是可以  主要是把金額 日期等等註明清楚  請房東簽名以示已收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11.25

09/05 14:14, , 1F
忘了說 如果你即將滿19歲 你可以賭一把 只要你一滿20
09/05 14:14, 1F

09/05 14:15, , 2F
你就可以對於效力未定的租賃契約予以承認 使之發生效力
09/05 14:15, 2F

09/05 14:15, , 3F
第一行說錯...即將滿20
09/05 14:15, 3F

09/05 14:23, , 4F
謝謝,非常詳細^ ^
09/05 14:23, 4F

09/05 17:52, , 5F
超商好像改賣內政部版了
09/05 17:52, 5F

09/05 20:26, , 6F
租屋不見得不屬於民法77條"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需者"
09/05 20:26, 6F

09/05 20:28, , 7F
所以如果房東堅持 你也是要走法院說服法官同意你的觀點
09/05 20:2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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