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嚇到尿褲!性侵131次女兒淪性奴 交男友獸父還想勒死她

看板sex作者 (法老王)時間4年前 (2019/12/24 14:57), 編輯推噓7(704)
留言11則, 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大家好,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說到獸父,真的是人神共憤,每每提到獸父,鄉民、網友們總是一片撻伐 (是說為啥日本的亂倫片為啥還這麼多人看?) 在本來應該是最安全的家裡,本來應該是最疼受自己的父親,卻狠下毒手, 這對於受害人而言,是很可怕的事情,也常會導致受害人一些錯誤錯迷思: 像是爸爸是因為愛我才會這樣,所以會有一種爸爸只是不小心犯錯的錯覺, 而常常是選擇原諒爸爸(此點會影響法院的判決,後面再講)。 加上爸爸常常是家裡經濟的主要來源,所以常會在獸父的新聞裡看到媽媽的隱忍, 甚至會叫受害人要忍耐,免得家裡失去經濟來源而陷入困頓。 另外,就算獸父就算不是以強迫的方式,而是經過受害人的同意,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兩 廂情願,可是事實上一個從小到大教養自己的人,有一天提出一個不正常的要求的時候, 受害人要有多大的勇氣才能反抗?尤其是很多時候都是獸父以零用錢、零食或是禮物來交 換,受害人一開始是因為被這些好處引誘,後來發現這是不對的事情之後,則是對自己產 生厭惡,而不願或不敢告訴其他人,因此到底還有多少獸父,真的是無法得知,可以肯定 的事絕對比被報導出來的要多很多。 即使是一般的性侵案件,在法院的審理時就有很多很無奈的事情。 因為性侵案件在證據蒐證方面常常是比較困難的,常常澡一洗就什麼都沒了,而且通常沒 有第三人在場,所以不太會有證人,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實在是難以知悉,法官的心 裡常常會有:「到底是被告狡辯,還是被害人誣陷」這種小劇場,再加上台灣法治教育的 不足,很多自以為是受害者的告訴人,以為同意上床但沒有經過自己同意就內射也算性侵 ,或是自願跟別人上床後,「愈想愈不對勁」就可以提告, 導致法官的心裡常常會有:「到底是被告狡辯,還是被害人誣陷」這種小劇場。 再加上台灣人對於性事雖然日漸開放,不過常常還是對於性犯罪的受害者投以異樣眼光 讓受害者不願面對冗長的訴訟程序,雖然目前有制度來減少性犯罪的受害人到法庭上把 受害的過程重新敘述的次數,也可以選擇不出庭,但是審理的時間還是一樣冗長(又要慎 重來保護被告,又要迅速結案是不可能的),在心理上的壓力十分的沉重。法老王就曾經 處理過一個案件,「被害人」其實根本不記得發生了什麼事情,只是醒來後從身邊的情 狀來推斷自己受害,然後就搞到憂鬱症,事實上被害人的記憶中根本沒有受害的記憶, 單憑社會大眾所賦予的價值觀就足以讓被害人患上憂鬱症,可以知道性犯罪的被害人承 受的壓力會有多大了。這樣沉重的壓力也導致被害人對於提告這件事裹足不前,更別說 是獸父或獸母案件了,想想要挺身對抗生育自己的父母,那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氣呢? 然後如果是獸父案件,也會遇到一個難題,就是前面所提到的獸父常常是家裡的經濟支柱 讓獸父去關,家裡的經濟可能更陷於困難,而且就算要獸父賠錢,如果獸父沒有存款, 又被抓去關也沒辦法賺錢,那是要拿什麼來賠?這也造成有的判決會以獸父有悔悟之心, 而讓獸父可以緩刑至少不要讓整個家庭的經濟陷入困境。當然,這種新聞就會被正義感滿 滿的鄉民噓到爆,不過會出現這種判決也是有法官的考量,要說這樣的法官是恐龍,也是 有點說不過去,不然這些鄉民這麼厲害,想個解決的辦法啊!什麼?叫國家拿錢幫他們? 那又要被罵說是我們拿錢去幫助這些獸父養家,而且國家哪來這麼多錢啊?又要政策買票 又要老人年金,健保又不能倒,退休金也要發蚊子館也要蓋,是要抽多少稅才夠啊?總之 這種獸父案件要考量的因素這麼多,怎麼判也不能讓大家滿意,於是法官乾脆就遮住耳朵 依自己的想法去判,然後再讓大家罵他是恐龍法官......。 最後想起來這裡是西斯板不是八卦板,來個西斯點: 曾經看過一個案件,根據未滿十六歲的被害人自己的陳述跟獸父的說法, 曾經有幾次是被害人自己主動要求的......,總覺得這種劇情好像在哪裡看過......。 PS 選舉期間八卦板po文權限被提告到1500次,真的很讓人煩躁,想回文都沒辦法...... ※ 引述《orz44444 (陰人不應該向陽人裝熟~~)》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243300 : 2019-12-23 11:10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 高雄一名男子性侵女兒4年,屢稱「這次做完就不會再這樣」,卻動輒以「公開父女亂倫 : 」迫女兒當性奴。女兒打113專線求救獲安置,但去年3月父親違反保護令,到安置機構附 : 近攔截,先騎乘機車撞倒她,再扯女兒頭髮、將她帶回阿嬤家性侵;當他得知女兒交了男 : 友,怒用充電線勒她脖子說「如果妳沒有死,我就沒有活路可以走」。 : 高雄地院依131個強制性交、1次強制性交未遂、殺人未遂、違反保護令等罪判這名父親30 : 年徒刑。高院高雄分院撤銷殺人未遂部分,從8年改判為7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 。 : 受害女子今年已20歲,母親在她5歲時離異,但仍住在一起。父親平時對女兒管教嚴厲, : 經常體罰她。 : 2014年2月起,父親威脅讀國中的女兒性交,第一次時說「碰也碰完了,這一次做完就不 : 會再這樣」,還因沒能成功「插入」而氣得邊摔衣服邊說「妳為何不好好配合?」。父親 : 食髓知味,之後接連逼迫女兒跟他發生性關係,還威脅若不聽話就公開父女間的亂倫關係 : ,女兒只能任由擺布。 : 父親性侵女兒,卻還傳簡訊希望女兒能「拜祖先」,稱「希望妳們以後能繼續拜祖先,一 : 直傳承下去」,還說「別讓我認為還有一絲希望,我心已死,萬般皆空。」,表現得像是 : 慈愛的父親。 : 去年3月8日,父親連撥十幾通電話找女兒,質問「一定要搞成這樣嗎?為什麼沒有活路? : 我要在學校外面廣播,讓大家知道我們的事」。女兒受不了,打電話向113求救,高雄少 : 家法院命父親不得再跟蹤、接觸女兒,但他卻惱怒,埋伏抓人性侵。 : 女兒泣訴,有次升高二的暑假,因天氣悶熱她下體搔癢,爸爸藉口要幫她抹藥膏,結果又 : 硬扳她下體性侵,她還因此流血;媽媽返家撞見,爸爸連忙解釋「我只是在自慰,保證不 : 會再犯」。她說,不敢和媽媽說實話,都上高中了,還因懼怕而尿褲子。 : 這名父親坦承和女兒交媾,但聲稱「女兒都同意」,沒有違反她意願,至於拿充電線勒女 : 兒脖子,則只是想「嚇唬她」,沒有致人於死的想法,況且女兒叫了聲「爸爸」,他就鬆 : 手了。 : 二審認為,被害人被安置時,曾因覺得人生無望而想跳樓,幸被攔下,醫師診斷她有重鬱 : 症合併精神病特徵和創傷後壓力症。合議庭認為,這名父親罔顧人倫性侵女兒,還因她結 : 交男友而氣得勒她脖子,衡量因己意中止未遂,這部分判7年徒刑。從2014年2、3月間至 : 2018年3月,這父親共犯131次強制性交和1次強制性交未遂,法院認定次數確實無誤;因 : 刑度略變,本件將由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77170654.A.B26.html

12/24 15:05, 4年前 , 1F
這西施點完全不行 金城武 你醒醒
12/24 15:05, 1F

12/24 15:06, 4年前 , 2F
還是給個推 但是西施點真的母湯
12/24 15:06, 2F

12/24 16:00, 4年前 , 3F
聽起來真棒
12/24 16:00, 3F

12/24 16:13, 4年前 , 4F
謝謝分享
12/24 16:13, 4F

12/24 16:20, 4年前 , 5F
認真給推
12/24 16:20, 5F

12/24 16:59, 4年前 , 6F
不能怪人吧,你們老鼠屎一堆,社會觀感當然差
12/24 16:59, 6F

12/24 17:18, 4年前 , 7F
可以請版主代PO吧?
12/24 17:18, 7F

12/24 18:17, 4年前 , 8F
台灣的法官素質算不錯了,檢察官的問題其實比較多......
12/24 18:17, 8F

12/24 18:18, 4年前 , 9F
很多案子明明就是檢察官搞烏龍,結果是法官被罵
12/24 18:18, 9F

12/24 18:27, 4年前 , 10F
原來還有代po這招!
12/24 18:27, 10F

12/25 10:42, 4年前 , 11F
謝謝分享
12/25 10:42,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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