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路溜有沒有法令相關限制?
※ 引述《timcoolboy (TIM)》之銘言:
: 昨天晚上路溜去北投薇閣國小旁邊的大空地練習基本動作
: 路上遇到了警察在臨檢車輛
: 看到我在路溜就把我攔了下來
: 沒有開單但是口頭警告了一下
: 但是我之前並沒有聽說相關的法令或規範
: 所以上版來問問
: 有人知道路溜是否違法嗎??
哪有任何法規限制這種行為的
鄰北十年前就在台北台中大馬路上穿著輪鞋趴趴走
這件事情
顯示在台灣當官的腦袋都硬的跟水泥一樣
看到不常見的就認為是不對的
要加以規範
就跟街頭藝人證照這件事一樣蠢嘛
我真的無法理解這制度到底是要
"鼓勵"自發性的街頭演出 還是要
"限制"商業性的街頭表演
更蠢的是大家居然慢慢開始"相信"這件事
認為要在街頭表演(像我們常在歐美日城市看到的那樣)
要先去"考"一張證照
要不然就會有警察杯杯來刁難
照這種邏輯思維繼續下去的話
有一天路溜這件事情也會變成一種證照試的行為
要先"考"過了基本溜冰技巧與上路規則
才能取得證照獲得在路溜權利
就給他大力的在馬路上用你能力範圍裡可以溜的地方溜下去
我跟你保證馬路上絕對沒有任何法規可以限制這件事
就跟沒有任何法規可以限制"無聲"或是"無商業性"的街頭表演活動一樣
那個把你攔下來的警察杯杯是站在"長輩"的立場告訴你這件事有危險性
(可能會有...)
任何你認識或不認識的長輩都有權利告訴你
但是警察杯杯要是站在執法者的立場
你可以很大聲的告訴他
沒有任何法條限制你這樣做
(當然是在你撞傷任何人事物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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