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法令規定嗎?
想請教各位特教前輩:
有哪些法令明確規定資優班老師不能轉任資源班任教嗎?
(具有資優、身心障礙、一般教師的教師證)
下學期很想轉資源班任教,可是校長說要有局裡的法令才可以
所以想知道哪些法令說明教師任教班級的適宜性
可以提供一下嗎? 不然都快被校長氣死了
老是拿局裡和法條來推卸我們的請求
我和我同事討論完之後 發現是需要法令和法條才能有說服的可能性
畢竟我開始相信:有法依法 無法援例 的道理
麻煩知道的特教先進 可以教教我們嗎
勞煩了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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