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特教老師的課稅配套措施與權益
剛收收到相關訊息(高雄市)
課稅後,特教專任(包含特教班及資源班)皆沒有減課。
為何標準不一呢?
普通班專任課稅後皆能減課兩節,特教專任卻沒有。
一樣要課稅,為什麼權益卻不同步?
難道因為特教教師人數少,權益就應該被忽略嗎?
※ 引述《madspider (I have a dream)》之銘言:
: 昨天也收到相關資訊了(臺北市)
: (二)公私立國中小導師(含特教班導師)導師費2,000元調高至3,000元,
: 幼稚園、國中小集中式身心障礙班(獨立成班,非由各班抽離式資源班)
: 採雙導師(2份導師費)。
: (三)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2節(含行政人員),
: 國小導師再減2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採雙導師者,則不再減課。
: 之前不是傾向課多少補多少嗎?
: 導師費多1000元好像不等於減2節課,
: 多那1000元也沒有辦法補繳稅呀~
: 就國中特教班而言多一個導師實際效應不大,
: 老實講減課比較實在,
: 工作量不會因為多一個導師而比較少,
: 反而增加了複雜性。
: 只能說這個政府想到什麼做什麼~
: 這樣子下來應該每個人都比較想當專任。
: ※ 引述《stonny (喝水都會醉)》之銘言:
: : 想要請問各位板友們:
: : 各縣市因應措施有何不同?
: : 彰化縣昨天來的公文提到特教班採雙導師制
: : 但並無所謂減課的動作
: : 當普通班老師兼組長每個人都因為這次減稅減了2+2堂時
: : 扣完只剩12節課時
: : 特教班老師還在上22堂不減課
: : 多了雙導師又有何用
: : 連資源班導師都減了兩堂課 特教(啟智)班卻連一節都沒有
: : 這樣會不會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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