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代理教師喪假問題
我們人事就是拿個文跟我說 這個文的意思是不能請喪假
但我解讀起來 文上說准給剩餘日數之喪假 不就是可以給喪假的意思嗎?
所以才覺得很困惑 想在版上問問看有沒有人清楚這方面的資訊
※ 引述《kuofuchi (有鰒鰭的吳郭魚)》之銘言:
: 抱歉我雖然查到這個函釋
: 但是看不太懂具體意涵,要扣除什麼
: 但或許可以給你參考,與人事討論一下
: 發 文 字 號: 銓敘部79.10.29.(79)臺華法一字第0475403號函
: 公( 發)布日: 079.10.29
: 要 旨:人員於到職前尚未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期間,其配偶及親屬死亡,到職後
: 可否准給喪假疑義
: 本 文:公務人員於到職前尚未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期間,其配偶及親屬(含血親
: 及姻親)死亡,而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之給假
: 期限內到職者,得依所定假期扣除自其配偶及親屬(含血親及姻親)死
: 亡事實發生之日起至職到前之日數,准給剩餘日數之喪假,並應於事實
: 發生之日起百日之內請畢。(銓敘部 79.10.29.(79)臺華法一字第0
: 四七五四0三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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