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財政部解釋令要去哪裡查?
我們工廠有外勞要離境,因為在離境前會將最後兩個月薪資都在最後一個月,導致
當月份給付薪資超過 25920 元,之前去國稅局詢問的時候,國稅局說依據財政部發的新
的解釋令,在 98年 10 月 9 日起,有新的規定。但是當初國稅局沒有給我相關的函號,
現在外勞明天要離境,但是會計說一定要有函號才肯辦理。想請問要怎麼樣查相關規定?
下面這是網路查到的訊息。
為釐清合併月份給付薪資如何課稅?財政部表示,自98年10月9日起,同意非居住者
之薪資因離境而提前給付,或因薪資給付日適逢假日而提前於假日前一上班日或延後至
假日後一上班日給付,致發生跨月給付者,該提前或延後給付之薪資,得併入原應給付
日所屬月份之薪資計算應扣繳稅額,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法扣繳,免併入實際給付
月份之薪資計算應扣較稅額。
舉例來說,若是外勞預定11月期滿離境,雇主將10月與11月薪資一併給付,其10月
與11月薪資各按其當月薪資來計算稅率,然後再合併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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