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新聞] 成家不限性別 民間版「伴侶制度」草案出爐

看板transgender作者 (Duke L.B.)時間12年前 (2011/10/15 18:3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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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EbxX56b ] 作者: Leoniss (Duke L.B.)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新聞] 成家不限性別 民間版「伴侶制度」草案出爐 時間: Fri Oct 14 12:19:14 2011 個人淺見.. ※ 引述《eddashan (等待一個人)》之銘言: : 關於這個法案,一直以來都有一個疑問, : 同志朋友們,到底是想要婚姻權?還是同居的權利? 換個方式來說,到底婚姻跟同居伴侶有什麼不一樣? 「婚姻」事實上除了代表法律中的種種權力義務之外 它還承載了許多長久以來的社會想像 包括社會的認可、兩造家庭的支持(一般狀況下)、某種「神聖」的想像 像是一般基督信仰中對於「一男一女離開父母成為一體」的神聖性 雖然我們台灣沒有那麼明顯, 但長久以來婚姻/家庭被賦予的傳宗接代、正統、嫡嗣、親族家庭..等等期待 大概跟基督信仰的那種神聖性是不相上下。 當然,還有養育下一帶的那種至聖崇高任務, 雖然異性戀中,不管怎樣歪七扭八的父母都有, 但男男或女女組成的「家庭」都是這些人無法理解的。 因此,同志們爭取「婚姻權」,對於保守傳統的台灣人民來說 與其說是要求法律保障, 對他們來說可能更是褻瀆了婚姻在他們心中的神聖地位。 因此,我覺得過往同志婚姻權運動跟社會的對話,是有點雞同鴨講的 扣掉有關領養的部份, 我感覺,婚姻中的法律規則,其實那些反對黨都沒有意見 就像家暴法保護的範圍納入同居的同性關係,反對聲浪就小很多 所謂爭取婚姻權, 對同志來說,我們要的其實是兩個部份, 其一、對於伴侶的實際保障與權力(醫療同意書簽署、保險受益人、財產持有劃分..) 其二、社會認可同性所組成的伴侶, 具有與異性戀相同的神聖性與且同樣代表「完整家庭」的一種形象。 btw, 在戰略上,我自己覺得以上兩點都同意了之後, 小孩的領養、試管嬰兒等等,才有討論的機會。 一直把小孩問題跟伴侶權力綁在一起,是同志婚姻推行困難的原因之一吧。 因為「別人的生命我們可以影響到哪裡」同時都在質問著雙方陣營 不管我們可以允諾給小朋友多好、多健全的家庭 其實我們都沒有「保證」別人的生命的能力... 這不是在說同志沒有權力或是無力給下一代好的教育跟環境, 而是這是我們與社會對話中,造成落差的一點。 : 如果是前者,當然就投注心力去爭取, 最後當然是前者! 同志的婚姻權根本就天經地義也應該要擁有, 只是因為..$#%^^@^##..的原因,所以現在好像我們要叛亂似的 只是,「投注心力去爭取」說的容易 請問戰略呢?方向呢?資源呢?人力呢? 台灣同志結婚的議題從20年前就有人說了,他們絕對是有投注心力不斷爭取的 但如果目前的戰略方式都未果,應該可以試著改變戰略吧? 我認為通過伴侶法,是爭取同性婚姻的階段性戰略 首先,把權力跟社會幻想綁在一起,對權益推行非常不利, 對於在生活中已經碰到需求的同志伴侶也是緩不濟急 再者,當同志受到伴侶法的保護,事實上對於反歧視或是穩定同志家庭都有幫助 這有助創造更多正向的同志關係,與社會進行良性的互動, 進而影響大眾對於同志家庭的妖魔幻想。 雖然我認為同性婚姻干異性戀屁事,他們憑什麼管到我頭上來 但事實就是他們真的管在我們頭上,也騎在我們頭上 事實是現在的處境對同志很不利,我們可以假裝看不到, 但是事情就不會有改變。 : 如果是同居的權利,而且不只包含同志的權利, : 是不是比較容易通過,好像是不見得吧!? 我天真樂觀的覺得真的比較容易通過, 因為同居伴侶的適用範圍拓展到更多群體, 那些群體反應台灣社會家庭結構的改變,以及現代人生活選擇的多樣化 我媽媽跟他姊姊老了想一起生活, 我的幾個好朋友希望可以一起當單親媽媽老了又有照應 同時可以促進更多彈性的生活選擇, 像是一起在山上修行之類的(?) 當然啦, 連我這個市井小民都看得出來這是溫水煮青蛙,同志婚姻的前哨 那些念了一大堆書滿腦子都水泥的大人物當然也會知道 但是如果這個伴侶條款的使用者,擴及除了同志之外的很多很多人 他們想要抵擋,就沒有那麼簡單了。 : 同居伴侶制度的觀念目前還是很新, : 社會對本法的態度,如果反對聲浪較大, : 那麼這部法一樣會躺在立法院,不會通過.... 對你說的沒錯 但這個制度「比較有機會」沒有那麼大的反對聲浪 也比較有機會,修修改改之後通過 而非同志婚姻法,一送就退.. : 所以如果是我,我會覺得乾脆把心力放在爭取婚姻權, : 還比較實際一點... : 至少一結婚,所有的權利義務都有現成的法律足以適用~ : 以上只是淺見 所以我支持同居伴侶法, 我也認同其他對於提倡、推動同志權益的嘗試 就像不會有跨性別大剌剌使用無性別廁所, 但它卻可以弱化空間分割的性別化,間接鬆動性別劃分 因此仍然對跨性別處境提供了某些助益--縱使與原本的計畫不同。 有改變都是好的,我如此相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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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同樣代表「完整家庭」的一種形象 ←這點真的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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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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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4:28, , 4F
寫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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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我認為這是多元化家庭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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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同志也不應該是家庭除了異性戀外的唯一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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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希望趕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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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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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在舊有的觀念裡,一步一步來似乎比較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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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跨板板主~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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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認同階段性的戰略,同時也抱持著樂觀的態度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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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伴侶法一開始所能給予同居伴侶的權力、保障和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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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差距有多少,總是要先有一個基石之後,再往上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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疊。印象中有看過歐洲國家的伴侶相關法案中,即使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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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國藉不同也同樣適用。試想若有朝一日台灣的伴侶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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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這點的時候,ISIS大先前PO的故事,為了伴侶以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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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來台卻遭假結婚對象性侵,而導致女友自殺等悲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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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減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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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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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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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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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eoniss (218.94.92.83), 時間: 10/15/2011 18: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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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在隔壁版討論的回文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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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cMAfLb (trans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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