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新聞] 成家不限性別 民間版「伴侶制度」草案出爐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EbxX56b ]
作者: Leoniss (Duke L.B.) 看板: lesbian
標題: Re: [新聞] 成家不限性別 民間版「伴侶制度」草案出爐
時間: Fri Oct 14 12:19:14 2011
個人淺見..
※ 引述《eddashan (等待一個人)》之銘言:
: 關於這個法案,一直以來都有一個疑問,
: 同志朋友們,到底是想要婚姻權?還是同居的權利?
換個方式來說,到底婚姻跟同居伴侶有什麼不一樣?
「婚姻」事實上除了代表法律中的種種權力義務之外
它還承載了許多長久以來的社會想像
包括社會的認可、兩造家庭的支持(一般狀況下)、某種「神聖」的想像
像是一般基督信仰中對於「一男一女離開父母成為一體」的神聖性
雖然我們台灣沒有那麼明顯,
但長久以來婚姻/家庭被賦予的傳宗接代、正統、嫡嗣、親族家庭..等等期待
大概跟基督信仰的那種神聖性是不相上下。
當然,還有養育下一帶的那種至聖崇高任務,
雖然異性戀中,不管怎樣歪七扭八的父母都有,
但男男或女女組成的「家庭」都是這些人無法理解的。
因此,同志們爭取「婚姻權」,對於保守傳統的台灣人民來說
與其說是要求法律保障,
對他們來說可能更是褻瀆了婚姻在他們心中的神聖地位。
因此,我覺得過往同志婚姻權運動跟社會的對話,是有點雞同鴨講的
扣掉有關領養的部份,
我感覺,婚姻中的法律規則,其實那些反對黨都沒有意見
就像家暴法保護的範圍納入同居的同性關係,反對聲浪就小很多
所謂爭取婚姻權,
對同志來說,我們要的其實是兩個部份,
其一、對於伴侶的實際保障與權力(醫療同意書簽署、保險受益人、財產持有劃分..)
其二、社會認可同性所組成的伴侶,
具有與異性戀相同的神聖性與且同樣代表「完整家庭」的一種形象。
btw,
在戰略上,我自己覺得以上兩點都同意了之後,
小孩的領養、試管嬰兒等等,才有討論的機會。
一直把小孩問題跟伴侶權力綁在一起,是同志婚姻推行困難的原因之一吧。
因為「別人的生命我們可以影響到哪裡」同時都在質問著雙方陣營
不管我們可以允諾給小朋友多好、多健全的家庭
其實我們都沒有「保證」別人的生命的能力...
這不是在說同志沒有權力或是無力給下一代好的教育跟環境,
而是這是我們與社會對話中,造成落差的一點。
: 如果是前者,當然就投注心力去爭取,
最後當然是前者!
同志的婚姻權根本就天經地義也應該要擁有,
只是因為..$#%^^@^##..的原因,所以現在好像我們要叛亂似的
只是,「投注心力去爭取」說的容易
請問戰略呢?方向呢?資源呢?人力呢?
台灣同志結婚的議題從20年前就有人說了,他們絕對是有投注心力不斷爭取的
但如果目前的戰略方式都未果,應該可以試著改變戰略吧?
我認為通過伴侶法,是爭取同性婚姻的階段性戰略
首先,把權力跟社會幻想綁在一起,對權益推行非常不利,
對於在生活中已經碰到需求的同志伴侶也是緩不濟急
再者,當同志受到伴侶法的保護,事實上對於反歧視或是穩定同志家庭都有幫助
這有助創造更多正向的同志關係,與社會進行良性的互動,
進而影響大眾對於同志家庭的妖魔幻想。
雖然我認為同性婚姻干異性戀屁事,他們憑什麼管到我頭上來
但事實就是他們真的管在我們頭上,也騎在我們頭上
事實是現在的處境對同志很不利,我們可以假裝看不到,
但是事情就不會有改變。
: 如果是同居的權利,而且不只包含同志的權利,
: 是不是比較容易通過,好像是不見得吧!?
我天真樂觀的覺得真的比較容易通過,
因為同居伴侶的適用範圍拓展到更多群體,
那些群體反應台灣社會家庭結構的改變,以及現代人生活選擇的多樣化
我媽媽跟他姊姊老了想一起生活,
我的幾個好朋友希望可以一起當單親媽媽老了又有照應
同時可以促進更多彈性的生活選擇,
像是一起在山上修行之類的(?)
當然啦,
連我這個市井小民都看得出來這是溫水煮青蛙,同志婚姻的前哨
那些念了一大堆書滿腦子都水泥的大人物當然也會知道
但是如果這個伴侶條款的使用者,擴及除了同志之外的很多很多人
他們想要抵擋,就沒有那麼簡單了。
: 同居伴侶制度的觀念目前還是很新,
: 社會對本法的態度,如果反對聲浪較大,
: 那麼這部法一樣會躺在立法院,不會通過....
對你說的沒錯
但這個制度「比較有機會」沒有那麼大的反對聲浪
也比較有機會,修修改改之後通過
而非同志婚姻法,一送就退..
: 所以如果是我,我會覺得乾脆把心力放在爭取婚姻權,
: 還比較實際一點...
: 至少一結婚,所有的權利義務都有現成的法律足以適用~
: 以上只是淺見
所以我支持同居伴侶法,
我也認同其他對於提倡、推動同志權益的嘗試
就像不會有跨性別大剌剌使用無性別廁所,
但它卻可以弱化空間分割的性別化,間接鬆動性別劃分
因此仍然對跨性別處境提供了某些助益--縱使與原本的計畫不同。
有改變都是好的,我如此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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