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hechao
作者 chechao 的總覽 (PTT發文,留言,暱稱)
發文數量: 14
收到的『推』: 110 (53.1%)
收到的『→』: 91 (44.0%)
收到的『噓』: 6 (2.9%)
留言數量: 1601
送出的『推』: 295 (18.4%)
送出的『→』: 1240 (77.5%)
送出的『噓』: 66 (4.1%)
使用過的暱稱: 1
chechao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14 篇
chechao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1601 則
100F推: http://i.imgur.com/nYDvZgd.jpg http://i.imgur.co12/15 21:42
101F→: m/oNso4Hq.jpg12/15 21:42
102F→: http://i.imgur.com/xTfqnHO.jpg12/15 21:42
103F→: 不太了解去年只有第二跟第四季,今年只有第二跟第三12/15 21:46
104F→: 季,然後今年毛利率大增?那個銷售成本認列方式不知12/15 21:46
105F→: 道有沒有變?12/15 21:46
17F推: 不考慮春雨嗎?12/11 00:06
45F噓: 紅明顯,票面利率0不是都不用付利息給出錢的人.....11/13 13:19
46F→: .天底下沒有那麼好的事跟那麼笨的人11/13 13:19
96F推: http://i.imgur.com/Vs9BljX.jpg10/03 10:06
97F→: 藥品級魚油,原料控管跟製程上應該是要求最嚴格的(10/03 10:11
98F→: 比起食品廠來說),也可以宣稱療效。不過它是自費處10/03 10:11
99F→: 方藥品就不能在大眾媒體上一直廣告,取得通路也受限10/03 10:11
100F→: 也就是無法隨便買得到,這是台灣法規限制,是它的優10/03 10:11
101F→: 勢也是最大的劣勢。科懋。10/03 10:11
238F推: 鄭文燦貪污,證據充分,大家公認。09/16 01:37
239F→: 柯P卻沒有被查到任何不法金流,又深受支持者信任,因此願09/16 01:37
240F→: 意站出來替柯P發聲。兩人有雲泥之別。09/16 01:37
241F→: 另外,民眾黨網路聲量大,是因為只有網路可以發聲。而電09/16 01:37
242F→: 視媒體每天播報假新聞壓著柯p打,170萬、700萬、1500萬,09/16 01:37
243F→: 這些數字都未被證實就被媒體每天大作文章,混淆視聽。標09/16 01:37
244F→: 題寫著‘’疑 恐 問號‘搭配’低俗嘻笑,點滴都在腐蝕人09/16 01:37
245F→: 心。09/16 01:37
246F→: 無論相不相信柯P,群眾的信念還是希望這塊土地好,可以多09/16 01:37
247F→: 點辯論溝通,但少點難聽的用詞。09/16 01:37
263F推: 重申一次:民眾黨支持者不挺貪污。相信柯P不貪污,所以站09/16 09:26
264F→: 出來挺柯P。09/16 09:26
265F→: 就事論事,目前沒有柯P不法金流的證據,卻有執政黨替北檢09/16 09:26
266F→: 發聲明之實。09/16 09:26
267F推: 小草會出現,正是因為執政黨前後十年反差極大。09/16 09:33
268F→: 我很想問一問執政黨支持者,讓您始終追隨的理由是什麼?09/16 09:33
276F→: 樓上google一下雅虎新聞,蔡正元有對這2個案例發表評論09/16 10:22
301F→: 原po,你貼蔡正元被判刑的新聞有想要"理性"討論嗎?2個不09/16 12:26
302F→: 相干的事情混在一起?蔡正元做的分析如果你覺得沒有道理09/16 12:26
303F→: 就直說他在強辯或者他哪裡講錯,直接貼他被判刑新聞然後09/16 12:26
304F→: 得到的結論是跟柯跟李述德一樣?09/16 12:26
312F→: 我再提供一個可以打柯的話題好了,葉克膜活摘器官。我說09/16 14:46
313F→: 原po你不要把所有的事都混在一起講。不管是mg149或是什麼09/16 14:46
314F→: 其他的要打柯的"材料"請不要牽扯進來,單純來看這次柯為09/16 14:46
315F→: 什麼被羈押的[事件]來討論好嗎?09/16 14:46
338F→: 我不知道法官依照哪種標準判圖利罪,至少我認為,京華城09/16 15:43
339F→: 案是市府、市民、廠商三贏。09/16 15:43
340F→: 容我反觀,爐渣案依照我這個小市民觀感,沒有達到三贏。09/16 15:43
483F噓: 京華城案理虧,就轉移焦點到4300萬。09/21 19:48
484F→: 4300萬是選舉補助款,本來就沒有規定要政治用途。如果要09/21 19:48
485F→: 打這個議題,就應該把標準放到每位參選人。09/21 19:48
486F→: 前幾年有新聞指出,因為馬前總統選舉補助款上億,民進黨09/21 19:48
487F→: 想要停止選舉補助款。為何遲遲未執行?09/21 19:48
488F→: 柯P的4300萬,想用於立法院附近商辦作為民眾黨用。立院是09/21 19:48
489F→: 嫌惡設施,如果當真想要私利,怎會選在立院附近。09/21 19:48
492F噓: 樓上說對了,4300萬選舉補助款用於商辦,不違法但不符合09/21 23:24
493F→: 社會觀感,的確可以盡情批評指教。09/21 23:24
494F→: 新政治就是做了不符合社會觀感的事,接收批評,勇於認錯09/21 23:24
495F→: 。09/21 23:24
496F→: 反觀您支持的政黨或人,可以接受同樣的檢視,同樣的批評09/21 23:24
497F→: 嗎?會認錯嗎?09/21 23:24
518F噓: 樓上把太多事情扯在一起,我不清楚想討論什麼?09/22 17:22
519F→: 重複我的論點,4300萬是選舉補助款,買商辦個人辦公室,09/22 17:22
520F→: 不違背法律。如果不符合社會標準,可以批評指教,另外陳09/22 17:22
521F→: 佩琪也認為思慮不周。09/22 17:22
522F→: 您支持的人與政黨,能接受同樣檢視?做錯事會認錯嗎?09/22 17:22
523F→: 京華城案,查無不法金流,對市府、市民、廠商而言是三贏09/22 17:22
524F→: 。09/22 17:22
525F→: 排除黨檢媒一體的可能性,我也尊重司法。09/22 17:22
526F→: 豪宅此事,我沒有研究。如果違法,歡迎提供相關證據報導09/22 17:22
527F→: ,也歡迎批評指教。如果沒有事證報導,就別再將事情混為09/22 17:22
528F→: 一談了。09/22 17:22
529F→: 更正是樓上上09/22 17:23
536F噓: 原po,全台不要只看選總統就好看每個出來選的人縣市首長09/22 22:30
537F→: ,縣議員鄉民代表等等,去查一下每個人的選舉補助款怎麼09/22 22:30
538F→: 用好了......09/22 22:30
545F噓: 所以呢?你還沒有直接說結論,你直接說你貼的新聞有哪裡09/22 22:49
546F→: 違法,不然沒有重點09/22 22:49
547F→: https://kidsmedia.com.tw/2024/08/27/taiwans-election-09/22 22:50
548F→: subsidy-system-ensuring-fair-participation-in-democra09/22 22:51
549F→: cy/09/22 22:51
550F→: 隨便google也會找到一些探討的文章,你要不要全部都看完09/22 22:55
551F→: ,再來評論柯的競選補助款,不然你只選你打柯的論點,中09/22 22:55
552F→: 立點的文章不貼不評論,像之前蔡正元論點你貼他違法來否09/22 22:55
553F→: 定他評論的內容?09/22 22:55
559F噓: 柯文哲人設崩了不是這次啦~從他跟民進黨鬧翻他就崩了啦09/22 23:04
560F→: ,還有你有沒有發現你這篇本文貼的新聞是在講什麼?你現09/22 23:05
561F→: 在打他的論點是什麼?這不就是打烏賊戰嗎?09/22 23:05
568F噓: 所以呢?他這次講的哪裡可以打折扣?你指出來,你講的有09/22 23:13
569F→: 道理,我可以幫你宣傳09/22 23:13
577F→: http://i.imgur.com/arcQSJ3.jpg09/23 07:55
578F→: 自己google一下喔,所以你真的沒看他評論就否定他了喔?09/23 07:57
579F→: 真的太厲害了啦~09/23 07:57
593F噓: http://i.imgur.com/Tz8m6sQ.jpg09/23 08:26
594F→: 看不懂我再貼一次09/23 08:26
595F→: 是你說柯文哲跟李述德可能一樣的09/23 08:26
596F→: 我隨便google就找到可以反駁[柯文哲跟李述德可能一樣]的09/23 08:28
597F→: 這個論點,新聞也有,太長所以請你自己去google09/23 08:28
605F推: 原po你邏輯可能跟我邏輯不同。現在的情況是:1.你[先]說09/23 08:49
606F→: 這2個案件可能一樣,想要定罪貪污不必有金流。2.我找到有09/23 08:51
607F→: 人指出這2個案件不同點在哪,不能這樣類比。你因為3.那個09/23 08:51
608F→: 人以前有不良紀錄所以沒有去看就否定他言論。現在4.反而09/23 08:51
609F→: 你還要我找對柯有利的言論在哪(我就貼搜尋關鍵字給你了)09/23 08:51
610F→: 。1,2,3,4點看下來是不是在跳針?還有5.A一直說B有罪,要09/23 08:51
611F→: B一直舉證B沒罪的證據,是不是相反了?A一直說B有罪,是A09/23 08:51
612F→: 要一直舉[正確、直接、不抹黑、不移花接木]的B犯罪證據吧09/23 08:51
615F噓: 再加一個6.因為第5點[應該]才是正確流程的緣故,所以[是09/23 10:46
616F→: 你]要舉證想要[定罪柯文哲貪污不必有金流]的相關詳細判例09/23 10:46
617F→: ,[是你]要[主動]去搜尋[正確的]證據來說服別人,而不是[09/23 10:46
618F→: 我]去找09/23 10:46
625F噓: 從上面零零總總的推回文 ,你找打柯的資料找得相當出色,09/23 12:37
626F→: 真的!所以我相信你找資料的能力一定很好,你一定也可以09/23 12:37
627F→: 找到中立或挺柯的文章,非常有理由的相信你的能力,現在09/23 12:37
628F→: 因為我上面說的第6點 ,是你要主動找出來然後指出[每篇]09/23 12:37
629F→: 挺柯分析文或新聞哪裡是不正確的,所以才完全有理由要定09/23 12:37
630F→: 罪柯文哲貪污不必有金流,這是你要負的舉證,不要再跳針09/23 12:37
631F→: 叫我直接說了(我已經直接給了)09/23 12:37
632F→: 我突然發現一個點耶,來跟原po你分享,如果是我誤會先跟09/23 14:03
633F→: 你說抱歉!就是啊之前在討論要辦柯文哲貪污但目前為止找09/23 14:03
634F→: 不到金流,是原po你先說[貪污不必有金流]還舉李述德的例09/23 14:03
635F→: 子當佐證,不知道李述德案子的人[如我]還特地去google一09/23 14:03
636F→: 下,看了幾篇文章發現有正有反的意見,才知道大概是怎麼09/23 14:03
637F→: 一回事,感謝你讓我被動增廣見聞咧!不過我就好奇,疑?09/23 14:03
638F→: 怎麼現在是我要告訴你新聞連結?你隨便就能舉出例子的人09/23 14:03
639F→: 應該瞭解的比我透徹吧!?你是不是在考我?還是想跟我開09/23 14:03
640F→: 個小玩笑?我現在才能體會到你的幽默耶!最後如果不是我09/23 14:03
641F→: 想的那樣再次跟你說抱歉耶!誤會你了~09/23 14:03
652F噓: 字面上是我誤會不好意思,不過這不影響你要負的舉證責任09/23 21:01
653F→: http://i.imgur.com/0bwCASq.jpg09/23 21:03
654F→: http://i.imgur.com/pqzsemF.jpg09/23 21:03
655F→: 不是不好意思不引用,是你自己要[主動]負責找出他所說的09/23 21:06
656F→: 話來反駁,怎麼是我要提供給你?09/23 21:07
657F推: http://i.imgur.com/SD0mX6k.jpg09/23 21:12
666F噓: 我說上面2位,該怎麼說呢?我很相信你們找資料的能力耶!09/24 09:10
667F→: 就算不是蔡正元還有其他為柯辯護的文章或新聞耶,淺薄如09/24 09:10
668F→: 我都找得到了,所以你們也一定可以09/24 09:10
669F→: 我再次強調不是洗圖利罪無罪哦09/24 09:11
670F→: 〔圖利罪〕就是法律規定的罪了,怎麼會[犯]了會無罪?但09/24 09:13
671F→: 前提是你們要證明柯文哲他[犯]了09/24 09:13
672F噓: 你們也一定知道北檢出動很多人為的就是要[證明]柯文哲[犯09/24 09:50
673F→: ]了[圖利罪],說不定[已經找到關鍵證據],但是基於偵查不09/24 09:50
674F→: 公開所以還沒對外公佈。所以話說回來,要[證明]一個人犯09/24 09:50
675F→: 了哪些罪,是要花很多人力、很多時間[主動]找了很多資料09/24 09:50
676F→: 、判例來證明一個人確實[犯]了哪些罪。就像我上面提過的09/24 09:50
677F→: :A說B犯了罪,是A要一直主動去找正確、不抹黑、不影射、09/24 09:50
678F→: 不移花接木的直接關鍵證據,而不是要B一直找證據來證明自09/24 09:50
679F→: 己無罪。現在好了,照你們說法柯文哲[犯]了不只圖利罪還09/24 09:50
680F→: 有其它罪,這是你們指控,所以你們要負責舉證。其實我很09/24 09:50
681F→: 期待你們能把[嘉義版]變成一個正確、有深度討論正確政治09/24 09:50
682F→: 議題的楷模,讓八卦版跟政黑板都來觀摩學習,不會因為網09/24 09:50
683F→: 軍帶風向而喪失自己的判斷能力。那要怎麼做?可能就要麻09/24 09:50
684F→: 煩你們像寫碩博士論文那樣或者寫法官判決書那樣,要旁徵09/24 09:50
685F→: 博引寫很多很多的字來證明柯文哲犯了哪些罪,或許因為你09/24 09:50
686F→: 們的貢獻,台灣會變得更好!09/24 09:50
691F噓: 原po你很不錯耶!夠幽默~09/24 10:30
692F→: 本來嘛~選擇自己想看的那一面是人之常情,有其他人看懂09/24 10:47
693F→: 我想表達意思就好了,不強求。不過還是容我再多說一下:09/24 10:47
694F→: 你現在立場是A,但是你誤會我了,你是不是認為我提蔡正元09/24 10:47
695F→: 說的話是為了幫柯文哲辯駁而我是B。第1.你的要求流程來說09/24 10:47
696F→: 是錯的。第2.我不是B,我反而是站在你這邊提醒你,有相關09/24 10:47
697F→: 反對你指控的言論出現了,為了讓你的指控更合理,更多人09/24 10:47
698F→: 相信你的指控,希望你能辛苦一點主動找出來把那些謬論的09/24 10:47
699F→: 論點一一擊破,所以你加油!09/24 10:47
703F→: 原po你別在跳針啦~09/24 16:18
704F→: *再09/24 16:19
705F→: 舉證責任在你,不要再叫我舉證啦,懂?不是我不好意思,09/24 16:21
706F→: 真的!你不要把舉證責任推給我耶!我沒指控任何人有犯罪09/24 16:21
707F→: 哦!09/24 16:21
708F噓: 我前面都說的那麼多了,你如果還是跳針不去找資料來證明09/24 16:33
709F→: ,只是09/24 16:33
710F→: 一直跳針下去,那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你只是想找架吵?不想09/24 16:36
711F→: 探究真相?是嗎?真的是這樣嗎?09/24 16:36
713F→: 從現在開始我要很嚴肅地回應你了。不知道原po你有沒有聽09/25 08:51
714F→: 過[網路訟棍]?好像是一直使用釣魚方式的回覆來激怒對方09/25 08:51
715F→: ,目的是讓對方失控破口大罵或使用不堪入目的言語,截圖09/25 08:51
716F→: 存證然後控告對方。很久之前我網路發言太偏激,有被人警09/25 08:51
717F→: 告過要告我,那時有跟他說對不起他才放過我,從那時候我09/25 08:51
718F→: 發言就不再使用偏激言論了。原po你現在使用跳針大法,我09/25 08:51
719F→: 絕對不是說你是[網路訟棍],但我承認有被你激怒到,再加09/25 08:51
720F→: 上我有[可能被告創傷後症候群]就不再回覆了,祝你順心!09/25 08:51
chechao 在 PTT 的暱稱紀錄, 共 1 個
暱稱:燒焦的手臂
文章數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