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uh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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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h72113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3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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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推: 其實餐廳老闆可以提刑事告訴毀損罪帶民事賠償05/13 00:50
24F推: 法律歸法律 無行為能力人犯罪其法定代理人需負完全責任05/13 00:59
27F→: 對喔 我講錯了 忘記那小孩才三歲 現在講的是刑法05/13 01:01
32F推: 抱歉 我記錯是媽媽戳的 中華民國刑法 未滿14歲不罰05/13 01:25
34F推: 民法187 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05/13 02:06
35F→: 責任 忘記在講刑法抱歉05/13 02:07
36F推: 在回怎麼告得動三歲小孩那句05/13 02:13
39F推: 想起來了 被這篇最後兩行搞混''最大責任就是三歲小孩的05/13 05:21
40F→: 父母 戳破音響的也是''我以為是媽媽戳的 另外毀損故意05/13 05:22
41F→: 在原文的新聞裡面有''有意觸摸音響,一度出聲制止''那一05/13 05:23
42F推: 段 套用在媽媽身上毀損故意該當另外民法187無行為能力人05/13 05:36
43F→: 是單單回覆twdvdr的留言05/13 05:38
44F→: 抱歉 有點混亂05/13 05:39
8F推: 雖然你ID不正確 不過這篇觀念正確05/12 21:02
516F推: 單方說法先採保留態度 不過盤查的確很容易侵犯人權05/12 20:40
525F→: 你可以這樣做 先跟該警局申請 ''實施臨檢盤查民眾異議記05/12 20:41
544F→: 錄表'' 然後跟新北市政府提訴願 看結果如何之後在提行政05/12 20:43
546F→: 訴訟05/12 20:43
600F推: 盤查很容易侵害人權 舉個例子 警察看到正妹可不可以依法05/12 20:48
608F→: 盤查 或是警察連續盤查正妹犯不犯法?05/12 20:48
6F噓: 你在火星有沒有朋友?05/12 19:52
15F推: 不好意思 台灣人對畜生的偏見頗深 真的很羞恥05/12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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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曬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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