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al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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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F→: 鑑賞非試用,但法律保障你合理鑑賞範圍內必要的拆封11/21 18:10
33F→: 和使用是合理鑑賞,不得收取整新費11/21 18:10
34F→: 若非鑑賞範圍需收取整新費也必須是明確標示整新了什11/21 18:11
35F→: 麼的實報實銷費用不能收一筆通用沒有實際帳目的報復11/21 18:11
36F→: 性費用11/21 18:11
37F→: 你想吵可以跟消保官申訴11/21 18:11
38F→: 鑑賞既不是試用期也不是猶豫期,包括確定廣告功能是11/21 18:12
39F→: 否屬實的鑑賞範圍內的拆封和通電開機聯網都屬於鑑賞11/21 18:12
40F→: 而非試用11/21 18:12
101F推: 收到退貨品不能假充新品販賣而應誠實以已拆封品販賣11/21 22:22
102F→: 同時買家依法得在鑑賞合理範圍內拆封、啟用、測試功11/21 22:22
103F→: 能是否正常與符合廣告刊登之內容11/21 22:22
104F→: 賣家應自行設計其販售產品包裝等內容確保買家於合理11/21 22:22
105F→: 鑑賞範圍內的合法行為不會對自己造成過多的成本負擔11/21 22:22
106F→: 例如不應設計出一個買家在合法範圍內鑑賞並決定不符11/21 22:22
107F→: 需求、合法退貨的場合會讓賣家自己承受大幅折舊的功11/21 22:22
108F→: 能,這是賣家和廠商自己要協調處理的商業問題11/21 22:22
109F→: 沒做到而造成的成本本來就是賣家做出選擇省下實體商11/21 22:22
110F→: 店供買家瀏灠、試用展示機、僱用門市人員成本的商業11/21 22:22
111F→: 決定,轉做非實體郵購網購的商業決定衍生附帶的基本11/21 22:22
112F→: 成本11/21 22:22
113F→: 換言之,從立法背景看來如果消保法有確實執法的話,11/21 22:22
114F→: 所有網購商品都是在合理鑑賞範圍內的試用品11/21 22:22
115F→: 至於什麼是合理鑑賞範圍,需要夠多的實際糾紛判例來11/21 22:22
116F→: 決定11/21 22:22
117F→: 但以台灣人不喜歡上法院的文化特性,導致廠商和賣家11/21 22:22
118F→: 有很大的利用資訊不對等自行擴大解釋法條的灰色空間11/21 22:22
140F→: 台灣到底哪裡地狹人稠,人口密度遠高於台灣的地區,日美歐11/21 06:45
141F→: 甚至中國交通都比台灣優秀整天拿地狹人稠當神主牌11/21 06:45
16F→: MSIgnite 不會踩到微星的商標權嗎?122.117.41.14 11/20 08:54
44F推: 我排首發買到了就放著昨天剛用無限6組起來122.117.41.14 11/20 08:53
45F→: ,燒機沒感覺有什麼問題122.117.41.14 11/20 08:53
29F→: 因為表特版沒人吧,但就算沒人整整兩個月都是偷渡的他板業11/20 08:36
30F→: 務也是有點說不過去11/20 08:36
31F→: 以前是有開啟廣告盈利的外部就可文裡穿插少數幾張表特圖還11/20 08:44
32F→: 可以接受11/20 08:44
33F→: 現在是直接放另外一個與就可完全無關的盈利文章連結11/20 08:44
34F→: 如果是跟其他有趣的特輯穿插的話可能接受度也比較高,但看11/20 08:44
35F→: 起來其他的是已經被停掉了11/2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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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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