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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mmy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6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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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徵求板友3人
[ consumer ]33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hungfu - 發表於 2009/07/20 15:33(15年前)
21Ftimmys:好吧 消基會不要坐了 消保會不要坐了 (因為都沒那個屁股07/20 19:01
22Ftimmys:以後大家消費權力受損 請自力救濟吧 :(07/20 19:02
23Ftimmys:就好像醫生救人無數 醫死一個人就被罵到臭頭那樣 :(07/20 19:02
Re: [請益] 徵求板友3人
[ consumer ]91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eshew - 發表於 2009/07/20 14:48(15年前)
2Ftimmys:所以消基會就應該默不作聲 然後再來被消費者罵??07/20 15:00
3Ftimmys:你的言論也挺矛盾的阿 站在你這邊也被你罵 不在你這邊也要07/20 15:01
4Ftimmys:被罵 反正就是被罵定了咩 ORZ07/20 15:01
6Ftimmys:不然呢?? 人家也的確沒有多餘的人力幫你阿@@07/20 15:08
8Ftimmys:哪個人在媒體前說過真話 即使說真話 也會要媒體幫忙修飾吧07/20 15:14
10Ftimmys:所以消基會在媒體前面說要幫戴爾受害者打官司囉?07/20 15:21
16Ftimmys:很常見的文字阿 不排除代表了甚麼?07/20 15:30
19Ftimmys:哈 不划算都出來了 在談甚麼買賣嗎?07/20 15:40
21Ftimmys:揪咪07/20 15:43
22Ftimmys:還是祝你們能成功啦 雖然我一直站在反對的立場07/20 15:44
25Ftimmys:你是讀法的 相信你也知道這種行為並不恰當07/20 15:48
30Ftimmys:樓上小心被修文ˇˇ07/20 16:03
33Ftimmys:這樣的行為很不禮貌 也很不尊重07/20 16:05
35Ftimmys:PO文本來就有要有受大家評論的準備 修文是最不恰當的做法07/20 16:09
37Ftimmys:我沒有用不雅的文字 也沒有用尖酸刻薄的言語 我只是提出07/20 16:10
38Ftimmys:疑07/20 16:10
39Ftimmys:^質07/20 16:10
51Ftimmys::( 我又不是一直都有空07/20 17:31
53Ftimmys:竄改是真的 我說了甚麼還是請E大說吧07/20 19:12
54Ftimmys:不過刪掉也許好一點 改成"揪咪" 真的讓我覺得很不舒服07/20 19:12
55Ftimmys:好像我莫名其妙就冒出"揪咪"這兩個字 不是事實上我並沒有做07/20 19:14
60Ftimmys:老實說 42分你說完 我還在推43 44分的文 推完就被改了 :(07/20 19:26
64Ftimmys:你不喜歡 你可以表達 請我先不要做 大家都很明理07/20 19:32
65Ftimmys:如果你覺得我的文字跟本文沒關 也請你刪除整句07/20 19:33
68Ftimmys:你要我接受公評 告訴我 我會發一篇文章 如果我再繼續07/20 19:34
70Ftimmys:我也會比較理虧 希望你能刪除整句 而不是修改我的話07/20 19:35
Re: [請益] 徵求板友3人
[ consumer ]47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JACK987 - 發表於 2009/07/20 12:16(15年前)
11Ftimmys:即便是中肯好文 在這裡也只有被噓的份 :(07/20 12:45
[請益] 徵求板友3人
[ consumer ]27 留言, 推噓總分: +16
作者: eshew - 發表於 2009/07/20 01:14(15年前)
13Ftimmys:我論結果可能是 消保會:消基會願意打官司阿 太好了 全權07/20 08:23
14Ftimmys:交給他們處理 消基會:對不起 其他更弱勢的消費者等著我07/20 08:23
15Ftimmys:們去幫助 沒有多餘的人力可以幫你們07/20 08:24
[問題]配鏡度數不合
[ consumer ]3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cs2260cs - 發表於 2009/07/19 12:27(15年前)
1Ftimmys:去店家問問看吧 這應該沒有一定 測量度數和配眼鏡的時候07/19 13:00
2Ftimmys:應該是以客人為主 比較少有強迫利誘的現象出現吧 = =a?07/19 13:01
[團訟] 北部團律師諮詢後PART2----給鄉民
[ consumer ]45 留言, 推噓總分: +24
作者: ruinousdeity - 發表於 2009/07/18 19:01(15年前)
18Ftimmys:如果要以社團作消費集體訴訟要成立滿三年並經消保會認可ORZ07/18 21:27
[問題] 獨立提起訴訟~審理地?
[ consumer ]8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benny0125 - 發表於 2009/07/17 10:17(15年前)
6Ftimmys:47條 消費訴訟,得由消費關係發生地之法院管轄。07/17 10:51
Re: [閒聊] 收到台北市政府公文(Dell)
[ consumer ]6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smartkuei - 發表於 2009/07/16 23:03(15年前)
4Ftimmys:1950只是一般市話 你是不是撥錯了= = 怎麼會跟0204有得比?07/16 23:38
Re: [閒聊] 收到台北市政府公文(Dell)
[ consumer ]5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Neno - 發表於 2009/07/15 22:13(15年前)
5Ftimmys:北市府 消保官室編制是在法規會底下喔!07/15 23:55
[閒聊] 我討厭這一條
[ consumer ]43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eshew - 發表於 2009/07/14 07:07(15年前)
2Ftimmys:某神其實已經算是投機客了...由他號召這樣的運動 只會把這07/14 08:28
3Ftimmys:次事件裡面的一般消費者汙名化07/14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