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對MRZ兩處分不服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時間9年前 (2015/01/08 23: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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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一,請判決撤銷被申訴人MRZ原違法處分,即#1KbqCA7P (HisService)(下簡稱處分一), 暨#1KcWlnOU (HisService)(下簡稱處分二). 二,請判命被申訴人須盡速修訂小組長權利義務事項,行使組務時須務必更具備法治 觀念. 事實及理由: 一,避免贅複,墾請群組長參詳處分一,申訴人於歷史組務看板對處分一之申訴文即 #1KcUMXIJ (HisServi-ce)所持諸理由. 二,需補充理由一者係因原處分小組長所訂定申訴規則僅限一百字,實亟不便利.茲詳述 如下: 1.處分一形式不合法,亦未適用法規,形式實質均有瑕疵.合先敘明. 2.退一步言,被申訴人於該處分一前給予期限云云,並無教示後果之宣告,即便暫時忽 略規範授權明確性問題,是否賦予小組長過度寬廣至漫無邊際之裁量權(此項實係 本次申訴重要主張亦請群組長給予注意),欠缺教示者受裁罰人無以預見,系爭處分 則有突襲性裁罰之嫌. 三, 處分二似有治癒前開理由二,1前段瑕疵,惟是否因處分二表示所謂"怠工",則尚有 疑義,前述理由二-1外,被申訴人於處分一所定期限之事由,是否即課予板主一定行為 及相應後果等義務並無必然之關連.期限屆至前既無任何明示,則不得以所謂期限屆滿 而以該事由妄加認定為"怠工"云云相繩. 且處分二仍具以下問題: 1.違背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小組長於處分二有如此表示: "版主若是不服,可直接找群組長申訴,申訴若成功則會撤銷警告; 但若申訴被飭回的話,因為申訴本身影響版務上的運作,所以到時會加重處分, 也就是兩次警告,停權一週."撤銷警告部分尚需群組長認定原處分是否違法,既經申訴, 係群組長權限,除經小組長自我審查而自行撤銷者情形外,若群組長認定原處分違法,則 判決撤銷原處分已足,無需小組長重複撤銷之行為. 倘原處分並無違法,於國研院各群組層級規定中既無明文規定,則不能因申訴而加重 懲罰.況申訴屬被申訴人小組規定所明定之救濟,本係小組長擔任該職位應辦理之項目 ,並非因申訴即"影響板務之運作",以此理由為加重懲罰之條件,實有未洽. 2.承上,處分二以加重懲罰為阻斷救濟途徑之虞,被申訴人尚有Geigemachen案先例, 此項目亦請群組長注意,而群組於G案迄今漏未判決,雖現任群組長並非原受理人,仍有 對該案處理之權限及義務. 四,申訴人另受指謫者,仍有怠工乙節,申訴人於看板板務懈怠與否,則請群組長傳喚 historia板主kuopohung說明. 於聲明外亦敦請群組長督促被申訴人開放申訴人權限,能觀看已受小組長"隱板"處分 之原樂生看板及史記看板,以便搬移精華區文章作業.自申訴人擔任看板版主迄本申訴 提出為止,申訴人於歷史群組內仍尚無得目睹上述二看板,遑論搬移精華區文章甚至更 進一步有其他作為之可能,非不為也,不能也.若著眼於上述二看板搬移保留情形 ,除申訴人擔任板主之看板現正辦理投票外,於本看板群組長以及被申訴人均有發布 文章贊成historia為存放上述二看板之明示,申訴人亦支持,惟實際作業仍待被申訴人 開放權限,以符名實. 五,退一萬步言,原處分一宣告後,本看板亦辦理投票,且historia板主kuopohung因有故 難以執行板主指令,故由申訴人代理看板板主職務.原處分一已無實益.倘本節成立 ,處分一亦以撤回為宜. -- 疾きこと風の如く 静かなること林の如く 掠めてこと火の如く 動かざること山の如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21.3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20730841.A.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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