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對MRZ兩處分不服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時間9年前 (2015/01/22 02: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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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群組長於#1Kjfz92- (AboutBoards)卓文中所提及對於怠工乙節說明如下: 一、本人於申訴案件居申訴人地位,申訴標的乃被申訴人處分違法,於申訴文本文中業已 詳列理由,申訴受裁罰原因並非當然得受群組長審查之標的,合先敘明。 二、再,群組長於回應申訴人該文中已有組規並無警告之規定云云固非無見,倘確實如此 ,不過再次映證申訴文理由一指謫被申訴人裁罰於法無據,因申訴人業已主張原處分並無 法規明文且無授權;惟群組長既言明原處分並無法規依據在先則應足以為判斷依據,復又 要求申訴人為被申訴人指謫怠工部分置辯,則似有未洽,甚有將戚秦氏原告打成被告之嫌 亦提請群組長一併注意 (當然 倘本群組若無禁反言原則自當別論)。 三、惟申訴人一向好說話之隨和個性,仍願盡協力作為,詳述如下: 1.申訴人所屬看板Kuopohung板主(下簡稱K或K板主)於招攬申訴人擔任板主時 與申訴人約 定工作區分時有 (1)申訴人負責預定原史記看板及樂生看板精華區搬移。亦即勞力性工作, 此項至今尚不能執行,原因已列於申訴文本文,迄今申訴人於進入歷史群組時仍不能 得見史記看板及樂生看板露出,遑論搬移精華區等作業 待情形許可起預計二百日內可完成 。 (2)申訴人提供諮詢及檢查看板使用者違背規定之告知。 申訴人必須言明即使申訴人至受原處分止,並未以申訴人名義發布看板板務文章,但 自申訴人充任板主起,於看板任何公告均有K板主主動或被動尋申訴人討論或諮詢。 尤以使用者因違規須板務行使板主職權時,申訴人悉以至少法學緒論之角度與K板主 討論,並不忘時時提醒吾人擔任看板板主,因裁罰乃限制使用者權利,必須注重謙抑性及 自縛性,避免恣意甚至即興主意甚至報復主義等,K板主均能樂意接受或贊同。 另有K板主與申訴人可能發生歧見者,係所屬看板中有二特定使用者慣於推文中相互人 身攻擊,雖非嚴重違規,但行為已然對秩序有負面影響,目前二板務刻正詳細研究應依喧 嘩兩成敗或逐案審查或其他方式處理之。 惟一例外或嚴格不能稱之例外者,係看板討論併板時熱議文章中有羅馬拼音近似”有 田”者卓文,申訴人拜讀後因質量尚高且有理有據甚為佩服,雖夾議夾敘畢竟瑕不掩瑜, 不待討論即以M標記,嗣後亦得K板主肯認。 (3)申訴人於K有故不能操作板主指定,或必要時以申訴人名義於形式上執行板主職權。 此項因近日K板主僅能不完整方式上網,無法操作看板板主指令,申訴人已經代理看板板 主職務,請參歷史看板中申訴人板務公告文章。 (4)申訴人應於規定期限內登入PTT並進入historia看板,除有故請假外需每日執行,目 前似為全勤。 (5)申訴人受不原處分前,業已於小組BM看板(隱板)中對於被申訴人企圖採取新制度表示 意見。 四、被申訴人於群組看板回應,託言常識云云實不可採。 蓋裁罰須有明文為限,參照我國刑法或行政罰法均有懲罰法定原則,退兩百萬步 即便法 規無明文 至少亦須符合授權明確性(不論是作用上範圍上諸方面)原則 被申訴人既無法規 明文或授權支持 欲行使裁罰又無預示諸點 於申訴本文中已詳不再贅述,而被申訴人以常 識云云為主張 顯見並不爭執申訴人所提理由確實存在. 此點亦請群組長注意. 再者,被申訴人始終存在誤解有: (1)給予期限必有共識之要求,在historia看板於K板主發動討論後已盡義務,無待申訴人 蛇足。而發動討論後並非是否必有共識則屬未定之天,並非板務所能控制或強制。 申訴人觀察於討論文章中不乏情緒性發言,認真嚴肅由史學觀點討論者畢竟有限,尚無淌 渾水摻一咖之必要;然亦強烈建議K板主舉行投票訴諸民意並遵從投票結果辦理, K板主 亦同意辦理。目前投票結果已經產生,合併史記看板(不論搬移精華區或文章插入功能申 訴人均樂意為之但客觀上有所不能,詳後述)已成定局。則申訴人繼續待命俟條件許可起 ,執行前述工作。 (2)爭論存在並不必然失序,且申訴人因看板爭論已難有共識並發動投票,業已發布公告 請求使用者停止討論,幸諸使用者亦相當配合。 再其次,相關爭議肇始者並非申訴人而係被申訴人,被申訴人於廢除史記樂生二看板當時 即發生爭議自不待言,究竟是否因所謂績效不彰或主觀喜好超越一切或者安排形成惡劣情 勢以充口實,業已因時間經過難以深究(事實上對於看板處置並不必定以廢除為優先,仍 可採取靜板或隱板即可達到目的) 但需注意者,乃有關申訴人所屬看板與前述二看板合併 事宜,被申訴人與K板主與他人間已有討論, 因此被申訴人理應知情甚詳,不致有需經他 人提醒之必要。應主動開放至少予板主層級得以目睹,精確形容者,則應賦予historia板 務人員得閱覽及搬移(或複製貼上) ,被申訴人至本回應發布為止仍舊未開放,而又以怠 工為由予申訴人裁罰是要逼死誰? 或historia看板辦理投票結果,是否對被申訴人並無拘束力,亦請說明。 五 須再強調者,申訴人提出本申訴係因已受被申訴人至少形式上不利之判決 故針對亦限 定於原處分形式及實質部分提起(即申訴標的)。並非以侵害他人為目的而行使權利。 邇來於群組本看板有對於申訴人擔任板務資格之質疑 群組長與被申訴人處置認事用法 上申訴人則贊同之,若被申訴人仍漏未開放(至少)史記看板精華區供申訴人作業 亦懇請 群組長督促之。 -- 疾きこと風の如く 静かなること林の如く 掠めてこと火の如く 動かざること山の如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18.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21866062.A.A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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