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法律人與社工人的差別??
※ 引述《Peter (阿貓)》之銘言:
: 後來我就提問了,在場柯麗評督導也提了其他問題,
: 就在各自回答完問題後,賴律師突然冒一句話說,
: 聽到我的問題跟柯督導的問題後,
: 讓她深刻感到法律人跟社工人在思考上的不同,
: 前者會講究數字的精確,後者則偏重關懷與同理。
: 挖咧!她是律師當太久,
: 忘了當初她在法學教育裡所受的訓練有什麼嗎?
: 如果是真正的法律人,誰管你數字或統計或研究方法上的精確,
: 正統法律人才不作這個好嗎?
: 即便是法律界的法社會學研究(非社會學界的法社會學研究),
: 也沒什麼人使用社會學或社會工作研究法在做研究的,
亂入一下,
台灣的法律界目前「沒有」法社會學的研究……
可能在國外已經有人學了一點,但是在可見的法律學術界中還沒有出現……
(至於不是法律界的,嗯,我還是少說兩句吧……)
法釋義學是很封閉的東西。
而不做法釋義學的,在法律系裡會有生存危機……
: 而在法學界與數字較為相關的計量法學派,
: 根本也只運用簡單的算數而已。
什麼是計量法學派啊?!
真好奇……
: 什麼法律人跟社工人的差別?
: 這只是單純的社工理論(研究方法)跟實務(經驗)的觀點不同,可以嗎?
: 靠~
靠靠靠……
雖然不知道在靠什麼,
不過現在只要看到「XX人」什麼什麼的,就忍不住要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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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有時候會不承認我是學法律的,
而聲明自己學的是歷史跟哲學,
不知道我是誰沒關係,找王阿貓就可以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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