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懷孕] 請問育嬰假可以這樣請嗎?

看板BabyMother作者 (月之彩)時間9年前 (2015/03/24 15:34), 編輯推噓6(606)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借標題一問 看起來以下方案應該是可行? 媽媽請產2個月假期間(此時媽媽在職) 爸爸同時請育嬰假2個月 => 6成薪 媽媽休完產假開始請育嬰假6個月 => 6成薪 爸爸在職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有人這樣請過嗎? ※ 引述《evitawu (Feliz Navidad!)》之銘言: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政府為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於就業保險法增列的給付項目,從 : 98年5月1日施行,立法意旨係為同時保障父母之工作權益,使其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的責 : 任,讓受僱勞工能安心生養下一代。自育嬰津貼施行起,到103年12月底請領人數已達28 : 萬8千餘人,其中男性勞工請領件數也持續在增加,在103年12月底止達4萬8千餘人,佔請 : 領總人數的17%。顯見近年來,政府鼓勵男性勞工放「育嬰假」參與育兒,已見成效。 : 勞保局表示,凡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在子女滿3歲前,依性 : 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始得享有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1子女最長 : 發給6個月,如果夫妻2人都符合請領資格,得先後提出申請,合計每1子女最長可請領12 : 個月;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者,亦得先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就是說,如 : 果雙薪家庭父、母2人同時都是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而且同時撫養未滿3歲子女,也都符 : 合請領資格,應先後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在媽媽 : 領滿6個月津貼後復職,改由爸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請領6個月津貼,那麼夫妻2人合併 : 最長就可以請領到1年的津貼補助(表1);如果是父、母2人同時撫育2名未滿3歲子女, : 媽媽可以分別請領2名子女的津貼,也就是領滿1年的津貼後再復職,再換爸爸辦理育嬰留 : 職停薪,也分別請領2名子女的津貼,所以夫妻2人合併最長可以領到2年的津貼補助(表2 : )。 : 此外勞保局也要提醒勞工朋友,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不限定1次要領滿6個 : 月,才能換另1人提出請領,只要父或母在請領津貼期間不重疊的原則下,勞工朋友可以 : 有彈性地依照自身的需求及工作性質,由父或母分段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38.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427182495.A.F56.html

03/24 15:47, , 1F
我記得育嬰留停最少要六個月唷
03/24 15:47, 1F

03/24 15:49, , 2F
申請時,最少要填六個月, 可提早回去上班..
03/24 15:49, 2F

03/24 15:59, , 3F
我請過兩次 第一次六個月 第二次兩個月 可以去電
03/24 15:59, 3F

03/24 15:59, , 4F
關單位比較清楚哦
03/24 15:59, 4F

03/24 16:20, , 5F
育嬰留停沒有最少需請2個月這回事,只要符合規定即
03/24 16:20, 5F

03/24 16:20, , 6F
可請
03/24 16:20, 6F

03/24 21:01, , 7F
我第一次只請了2個月,是ok的
03/24 21:01, 7F

03/24 22:27, , 8F
同事請過1個月而已的育嬰假
03/24 22:27, 8F

03/25 14:10, , 9F
是規定"最多領"6個月
03/25 14:10, 9F

03/25 14:12, , 10F
問題是,媽媽要請產假就得復職,除非公司能同意一復
03/25 14:12, 10F

03/25 14:12, , 11F
職就請產假(賺產假的意思),否則提早復職上班時,
03/25 14:12, 11F

03/25 14:12, , 12F
爸爸可以立刻請育嬰假和領津貼
03/25 14:12, 12F
文章代碼(AID): #1L4HEVzM (BabyMother)
文章代碼(AID): #1L4HEVzM (BabyMother)